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市城乡规划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荆门市城乡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保障社会各界依法获取规划测绘信息,提高规划测绘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我市城乡规划测绘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及时加强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出台公开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及相关格式文件。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考核指标,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共同布置、共同考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由专人负责“规划在线”网站各栏目的公开、统计、整理。同时,针对规划服务对象所需、所想、所求,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各种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广覆盖的公开,确保信息工作深入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通过网站“荆门规划在线”、公示栏、新闻媒体等方式,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11年,我们通过“规划在线”发布部门动态30条,公告5项,相关法律法规26件,项目公示21项,规划许可证公示57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局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法规室投诉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及时答复各类咨询和申请,主要包括规划审批流程、许可证办理、规划技术指标等。2011年解答各类咨询近1千余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没有针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以及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和规划服务对象的期望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等。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提升效果,切实优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规划在线”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解放思想,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准确、有效地公开信息,完善信息公开操作流程,优化申请公开规定,拓宽群众与规划部门之间的沟通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推动规划测绘事业发展。
二0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