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市城乡规划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荆门市城乡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城乡规划测绘工作制度、措施和动态,积极稳妥地推进规划测绘信息公开,充分发挥规划测绘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努力增强规划测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加强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确定责任分工,基本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二是突出重点、主动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公开内容上,我局紧紧把握住城乡规划测绘发展的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确定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落实审批内容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时限公开、审批结果公开和批后管理公开的“五公开”制度,方便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情况的查询和监督。三是创新形式,完善载体。由专人负责“规划在线”网站各栏目的公开、统计、整理,并根据《条例》要求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了改版。同时,针对规划服务对象所需、所想、所求,拓展公开渠道,发挥媒体、咨询电话、行政服务窗口的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广覆盖的公开,确保信息工作深入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通过网站“荆门规划在线”、公示栏、新闻媒体等方式,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2012年,我们通过“规划在线”发布部门动态47条,公告2项,相关法律法规12件,地方政策2件,项目公示43项,规划许可证公示175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局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法规室投诉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及时答复各类咨询和申请,主要包括规划审批流程、许可证办理、规划技术指标等。2012年解答各类咨询近1000余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没有因信息公开针对我局申请的行政复议以及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有效转变,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如工作保障机制包括监督检查机制、奖惩机制等还有待建立和完善。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完善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规划测绘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