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日期:2013-01-17 14:30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抓住“法治湖北”建设的重大机遇,高举“中国农谷”旗帜,统筹城乡法务,能动司法为民,取得法律服务业务总量、“六五”普法普及率、人民调解办案数、法律援助办案数、司法考试合格率全面上升,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无漏管、年度衔接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累计重新犯罪率远远低于国家标准的“五升三无一低于”好成绩,为“四个荆门”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法律服务方面,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办理案件、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6295件(次),比去年提高4%;办理公证6777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事项1.3万件,比去年提高4%;办理司法鉴定业务1460件;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数1.33万件(次),比去年提高3%。法制宣传方面,“六五”普法对象普及率达55%,比“五五”普法同期提高10%,“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面达85%。法律保障方面,调解纠纷7964件,调解成功7734件,成功率97%,分别比去年上升32%、35%、1.2%;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654人,在册1405人,比去年净增318人,累计重新犯罪率0.1%,比去年下降0.06%;安置帮教期限内刑释解教人员2000人,比去年净增489人,2012年衔接刑释解教人员475人,帮教475人,安置413人,无重新违法犯罪;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率11%,比去年提高5%。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统筹城乡法律服务,助力跨越发展

  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优质高效。围绕“一核六片十五园”建设,深入开展“规模企业法律直通车”,“中小企业法律体检”,“公证牵手项目”三大“法企”对接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服务在保障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律师参与接访和信访值班,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法律和风险防范意见,参加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协调处置,当好参谋助手。完善“两结合”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发挥司法鉴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功能。钟祥市开展律师联系服务企业“五进”、“五个一”活动,深受社会好评。

  法律援助实事工程务实惠民。开展“法援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完善法律援助介入信访工作机制,升级“12348”法律热线,从源头上解决困难群众利益问题。紧盯中心城区、县城、重点乡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村(社区),为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重点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诉前、庭前调解服务模式,与西安等地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体系,探索新的法律援助模式。

  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基本实现。采取建立村(社区)“法务室”等多种形式,搭建基层法务工作平台,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立足基层、扎根基层优势,拓展乡镇基层法律服务的领域,探索“零距离服务群众,近距离预防犯罪”的司法服务模式。京山县在农村建立“法务室”,沙洋县开展“法务马良”工作,掇刀区在所辖全部乡镇(街道)设立“显泉法律工作室”,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二)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百千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程进一步深化。完善月查月报、旬查旬报、随查随报、个案快报制度,专项排查敏感时段、特定行业和领域的社会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就地化解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集中攻坚疑难复杂纠纷,突出抓好跨地区、跨系统、跨单位重大纠纷化解,快速有效地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五包”、“五个一”排查调处责任制,部门联动联合调解机制,完善第三方调解制度,开展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沙洋县与当阳市建立县(市)、镇、村、组“四级”联防联调网络体系,促进了边界地区稳定。

  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教育帮扶进一步规范。优化“5535”社区矫正“荆门模式”,完善社区矫正人员接收、迁居、外出等制度,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交换机制,加强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管控。开展“学习改造、走向新生”主题读书活动,进行“从心启程,重塑心灵”团体心理辅导,矫正社区矫正人员不良心理和行为。落实低保、医保、大病救助、责任田、经济支助等364人次,开展技能培训760人次,指导就业或就学158人次,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实际问题和困难。东宝区开通司法e通GPS定位系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实时监控。

  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渠道进一步畅通。制定成员单位履职考评办法,强化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力度,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摸排帮扶和“特别家书”回复活动,将帮教工作向监狱延伸,落实帮教责任人,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刑释解教人员未发生有影响的重大事件、案件。

  (三)全面抓好“六五”普法,创建“法治荆门”

  “法律六进”工作服务中心,贴近群众。落实机关法制培训、法制讲座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提高各级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能力。开展“深化‘法律六进’、建设‘中国农谷’”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征订发行全国统编读本7万册,自编法律法规知识问答18.5万册,培训“六五”普法暨法治创建骨干8300多人,市、县两级成立“六五”普法讲师团7个150人,开展送法进村、社区、企业、校园等活动1338场次,提高市民法律素质。“12.4”期间,组织开展“法律进高新区”活动,服务高新区建设。屈家岭管理区举办《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增强“中国农谷”核心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法治文化建设载体丰富,形式多样。充实法制宣传栏目“以案说法”的内容,增加播出频率,用身边的案例、喜闻乐见的方式,吸引人、教育人、震撼人,形成普法宣传泛效应;组织开展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投票、全省民族法制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法制电影下乡等活动,建立普法短信平台,发送法制短信2万条,营造法治氛围,提高法治文化层次。

  法治城市创建扎实推进,继续深化。及时总结推广“法治高阳”、市住建委、市物价局等地方和单位法治创建的做法和经验,指导全市法治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确定钟祥市等法治创建工作联系点5个,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积极参与全国、全省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点申报,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奠定基础。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法治城市创建联系点。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发展基石

  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质量高。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破解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中的难题,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了司法业务用房工程成为信誉工程、生态工程、廉洁工程。7月,屈家岭在全省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10月,钟祥市司法业务用房竣工投入使用,建设规模和水平位于全省前列。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大。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 尤其注重已建用房的管理和维护。加强司法所技术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不断提高司法所执法能力。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建立协调配合、方便高效、运转灵活的业务衔接与工作合作机制。京山县统一规范司法所室内设置、工作台帐、统计报表、档案管理,沙洋县为司法所添置装备、增拨经费,维修扩建办公用房,改善工作环境,提高执法能力。

  专业性基地建设成效好。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指导、多方联动、独立运作”的原则,建立医调委2个、交调委3个、综合性社会矛盾调解中心2个,开展行业性、专业性纠纷的专项调解。依托劳动就业培训部门和热心企业,建成就业培训基地3家,过渡性安置基地4家。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成心理咨询室9家。12月,全市省级示范心理咨询室参观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东宝区心理咨询室被确定为“省级示范心理咨询室”。钟祥市“阳光家园就业培训学校”培训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384人次,实现就业236人。

  (五)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增强服务能力

  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集中进行基层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律师、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工作者培训,组织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局机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赴新疆开展对口援助,组织党员干部赴井冈山等地开展革命传统体验活动,提高司法行政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提升执法执业、服务创新能力。全市开展“当好四员(法务员、宣传员、调解员、监督员,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活动,主动联系服务企业,成效明显。

  基层党的建设全面推进。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统筹开展创先争优、“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三抓一促”、“四联四助”等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市局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新天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党组织”,市公证处被评为“全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周胄等4人分别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宋善选、吕存军分别被评为全省“十大金牌调解员”、“百佳调解能手”。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开展整治“庸、懒、散”和服务对象评科长活动,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问责六条”规定,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促进机关业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档次,上台阶。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依照“四最四零”的要求,将7个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流程精简到2个环节,办理时限减少到8个工作日,全部实行“零收费”,受理、办结电子告知率、限期办结率均达100%。建立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履行应诉答辩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依法行政。

  同时,全系统信访、宣传、老干部、共青团、妇联、工会、“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 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等工作都取得较好成绩。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员总量与其担负的工作强度不匹配,尤其是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从公安机关正式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后,法律责任更大,司法所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的矛盾更加突出;二是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与日益增加的法律需求不适应,专业化服务不够精,业务范围不够全,服务效率不够高,特别是个别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中违规办案、诚信缺失问题,不仅影响了法律服务队伍声誉,而且一定程度上导致司法行政队伍人民满意度降低,整体形象受损;三是已有的特色品牌与实际工作成效不适应,品牌小、成效大,已创的品牌需进一步深化,已有的工作成果需认真总结提炼,宣传报道的广度、深度、强度需进一步加大等。

  三、2013年工作思路、目标及具体措施

  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全省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一进三提”的决策部署,以服务发展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努力实现四个新提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一是构筑管理有序、诚信执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法律服务水平有新提升。深化法律顾问团工作,完善“三大”法企对接机制,拓展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领域,全面完成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服务“中国农谷”、“四个荆门”建设。二是构筑全面参与、普治结合的依法治理工作体系,法制宣传教育水平有新提升。突出重点,扎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本完成“六五”普法任务。着力加强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三是构筑机制健全、运作高效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系,法律保障能力有新提升。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建好建强基层司法所。突出人民调解基础作用,提高预防、控制、调解和处置各类民间纠纷能力。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构筑教育为先、管理从严的队伍建设工作体系,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能力有新提升。开展好中央、省、市的教育实践活动,推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好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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