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荆门市住建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作专题报告。
一、主要做法
2013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按照“科学指导,统筹推进,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思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和推进“效能风暴”行动的重要举措来抓,开展形式多样的住建信息公开,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抓落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受理、信息送交处理信息统计等工作程序。针对运行中依然存在的个别人员不够重视、公开不及时、审核不严等现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上网文件资料审核程序、栏目内容维护分工等内容,要求各科室认真落实,及时报送情况。积极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及时编制、审核和录入,让公众了解住建工作业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拓展政府公开领域,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整合完善市住建委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结合社会网站平台,办好网络问政、主任信箱、网络民意调查等政民互动交流栏目,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让群众更直接、更方便与我们进行沟通和交流,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委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抓住关键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在“拓宽工作载体,畅通公开渠道”上下功夫,对于被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发布在各级政府网站上。在行政窗口服务方面,紧紧围绕“四最四零”服务目标,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把方便让给群众。同时,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努力避免因工作不当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去年一年,我委未发生失泄密事件,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涉诉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市住建委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荆门住建网向社会及时公布业务信息345条,主要包括:公告通知类77条、新闻类257条、法律法规11条。同时,在委办公大楼机关档案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另外,还通过张贴公告、发放便民服务手册、电子显示屏、户外宣传栏等形式公开多项住建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所有信息均免费提供公开服务。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经过几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我委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还不够多样等。
2014年,我委将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补充完善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做到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全面,同时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办好荆门住建门户网站。加强互动性栏目建设,利用网站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吸纳民智,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更多的利用“两报两台”和网络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及时知晓相关情况,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荆门市住建委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