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京山县人民政府
日期:2015-03-05 15: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14〕40号)的要求,由京山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四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今日京山网站(http://www.jingshan.gov.cn/)公布,并报送京山县档案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京山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邮编:431800,电话:0724-7328004。

一、概述

2014年,我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层层分解落实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积极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经县编委2013年第一次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我县电子政务办公室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机构编制3名。14个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温泉新区以及57个县直部门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 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的建设及落实情况

全县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均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并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了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预先审核、保密审查、监督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各镇和县直部门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等系列制度。县国家保密局建立起全县门户网站保密监管平台将全县71家网站和对外信息发布网页纳入省市县三级信息发布涉密违规行为实时监控系统,进一步堵塞信息公开保密安全隐患。

(三)宣传、培训情况

2014年我县积极参加荆门市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14年,我县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14〕40号)2014年,京山县57个县直部门和单位、14个镇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在单位外网进行公开的54个,在办公地进行公开的71个。34个行政服务职能部门和单位的540项行政服务事项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26个部门和单位的180余项行政服务事项直接在服务大厅办理。各镇、县直各部门和单位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开信息950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7400余条,依申请公开10余条。全县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未进行任何收费,全年发生三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行政权力公开。

突出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每年在人代会和政协会上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报告,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的监督。2014年1-12月,全县“三公”经费支出4395.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98.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5%;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9.6%;公务接待费1988.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9%。

(二)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利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积极推行政府集中采购信息上的“四公开”。一是所有项目的政府采购信息都在网上公开发布,充分保证所有愿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都能及时、机会均等地获取政府采购信息;二是切实保证所有程序、环节公开,使每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都清楚如何获取采购文件,明白文件编制要求、开标、评标的程序;三是采购需求、评标方法、评分标准等列入采购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没有列入采购文件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四是所有中标结果,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都网上公告,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 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对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土地用途等进行拟征收公告,并送达听证通知;采取实地公告的方式将征收土地方案以书面形式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村、组进行公告;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在当地予以公告,将安置养老保险人员在当地予以公告。

(四)推进廉租房信息公开

公开廉租房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案、建设总套数以及开竣工情况等信息;对廉租房申请对象的家庭工资收入、住房条件、困难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在网上公示;将符合特殊困难条件的住户优先配租顺序号和结果在县电视台及网站上进行公示;对由于收入超标、举报属实、申请人死亡等情况而导致的取缔情况主动予以公示。

(五)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价格收费政策和信息,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教育、交通客运、医药、水电气等行业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执行情况;公开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督促执收单位在收费窗口公示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印制了《京山县涉农价费政策一览表》和《京山县涉企收费一览表》;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保障广大群众的价格政策知情权;强化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公示制度,及时公开价格违法行为及其处理情况。

(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将与食品安全和卫生相关的政策规划、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设置和取消、重大灾情和疫情以及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等尽量公开;利用县食药监局网站和短信平台定期发布食品安全、卫生服务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各镇、县直各部门和单位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开信息9500余条,其中主动公开7400余条,依申请公开3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4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府信息公开事项330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42项、行政职权事项341项、便民服务事项22项,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载体建设及完善情况

一是对县政府网站进行软硬件的升级改造,强化了网站的日常管理。二是收集和编制了直接为公民、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服务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等信息,进一步完善了《京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京山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行,除使用自有业务系统的单位外,其余部门和单位陆续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受理办理,主动接受国家监督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了行政(审批)服务的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4年,京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担心信息公开后会给工作带来被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二是少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我县着手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

(一)继续抓好信息公开的普及延伸

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推广和应用的同时加强信息化、电子政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档案馆等部门查阅场所服务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镇、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

(四)继续抓好信息公开的规范和完善

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都要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京山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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