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011236211P/2016-0045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05-09 00:00:00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荆门市民生改善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6-05-09 00:00

中共荆门市委 荆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荆门市民生改善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市委、市政府同意《荆门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就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标准化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城市公共交通改善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城乡农贸市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计划》、《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统称“荆门市民生改善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迅速组织制定分年度工作清单,建立项目库。要实行项目路线图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建设内容、建设时间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优先保障各行动计划涉及项目的资金、土地需求,确保项目按期顺利推进。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加强工作督办,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办检查,通报一次进展情况。市考评办要将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范围,年底考核结账。

 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荆门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市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实现全市2014年建档立卡的219282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其中,2015年度已脱贫59907人),210个贫困村脱贫全部“销号”(其中,2015年度已“销号”4个贫困村),10个贫困乡镇脱贫全部“摘帽”。

  二、工作标准

  按照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坚持“五个统筹”(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统筹、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统筹、资源开发与绿色发展统筹、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统筹),做到“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位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着眼“三个全部”(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部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销号”、贫困乡镇全部“摘帽”),实现“一个率先”,即在全省插花贫困地区率先实现精准脱贫、提前同步小康。具体工作目标为:贫困村实现“九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和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饮水工程,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其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的70%。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向小康村跨越。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到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的70%,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保障水平超过扶贫动态标准。

  三、时间节点

  2016年,全市实现60297名贫困人口脱贫,75个贫困村脱贫“销号”。其中:京山县实现11363名贫困人口脱贫,21个贫困村脱贫“销号”;沙洋县实现21500名贫困人口脱贫,13个贫困村脱贫“销号”;钟祥市实现16159名贫困人口脱贫,28个贫困村脱贫“销号”;东宝区实现6461名贫困人口脱贫,7个贫困村脱贫“销号”;掇刀区实现2349名贫困人口脱贫,4个贫困村脱贫“销号”;漳河新区实现1200名贫困人口脱贫,2个贫困村脱贫“销号”;屈家岭管理区实现1265名贫困人口脱贫。

  2017年,全市实现61690名贫困人口脱贫,77个贫困村脱贫“销号”。其中:京山县实现11363名贫困人口脱贫,2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沙洋县实现21500名贫困人口脱贫,13个贫困村脱贫“销号”;钟祥市实现18668名贫困人口脱贫,28个贫困村脱贫“销号”;东宝区实现4600名贫困人口脱贫,8个贫困村脱贫“销号”;掇刀区实现2549名贫困人口脱贫,5个贫困村脱贫“销号”;漳河新区实现1800名贫困人口脱贫,3个贫困村脱贫“销号”;屈家岭管理区实现1210名贫困人口脱贫。

  2018年,全市实现37388名贫困人口脱贫,54个贫困村脱贫“销号”,10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其中:京山县实现11363名贫困人口脱贫,2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 2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沙洋县实现13296名贫困人口脱贫,12个贫困村脱贫“销号”,3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钟祥市实现8915名贫困人口脱贫,18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2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东宝区实现2430名贫困人口脱贫,4个贫困村脱贫“销号”,3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屈家岭管理区实现1384名贫困人口脱贫。

  四、工作措施

  (一)构建产业支撑。通过扶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特色种养加工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形成产业扶贫的强大动力,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二)改善基础设施。通过实施通路工程、通水工程、通电工程、通网工程、搬迁工程、安居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三)完善公共服务。通过实施医疗卫生扶贫、教育扶贫、保障扶贫,确保低保、五保、因病、因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小康路上不掉队。

  (四)加强能力建设。通过实施职业培训计划、创业辅导计划、科技驱动计划、精神激励计划,推动青壮年贫困人口就业创业脱贫。

  (五)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财政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扶持机制,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扶贫攻坚;完善扶贫绩效考核机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附件:荆门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郑中华

  牵  

  责任单位

  荆门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

  工作目标

  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与全市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1.实现全市2014年建档立卡的219282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2.210 个贫困村脱贫全部“销号”。

  3.10个贫困乡镇脱贫全部“摘帽”。

  工作标准

  按照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坚持“五个统筹”(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统筹、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统筹、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统筹、资源开发与绿色发展统筹、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统筹),做到“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位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着眼“三个全部”(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部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销号”、贫困乡镇全部“摘帽”),实现“一个率先”,即在全省插花贫困地区率先实现精准脱贫、提前同步小康。具体工作目标为:贫困村实现“九有”标准,即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和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饮水工程,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其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的70%。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向小康村跨越。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到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的70%,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保障水平超过扶贫动态标准。

  时间节点

  2016年,全市实现60297名贫困人口脱贫,75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其中:京山县实现11363名贫困人口脱贫,21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沙洋县实现21500名贫困人口脱贫,13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钟祥市实现16159名贫困人口脱贫,28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东宝区实现6461名贫困人口脱贫,7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掇刀区实现2349名贫困人口脱贫,4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漳河新区实现1200名贫困人口脱贫,2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屈家岭管理区实现1265名贫困人口脱贫。

  2017年,全市实现61690名贫困人口脱贫,77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其中:京山县实现11363名贫困人口脱贫,20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沙洋县实现21500名贫困人口脱贫,13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钟祥市实现18668名贫困人口脱贫,28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东宝区实现4600名贫困人口脱贫,8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掇刀区实现2549名贫困人口脱贫,5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漳河新区实现1800名贫困人口脱贫,3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屈家岭管理区实现1210名贫困人口脱贫。

  2018年,全市实现37388名贫困人口脱贫,54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10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其中:京山县实现11363名贫困人口脱贫,20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2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沙洋县实现13296名贫困人口脱贫,12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3个贫困乡镇脱贫 “摘帽”;钟祥市实现8915名贫困人口脱贫,18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2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东宝区实现2430名贫困人口脱贫,4个贫困村脱贫 “销号”,3个贫困乡镇脱贫“摘帽”;屈家岭管理区实现1384名贫困人口脱贫。

  

  

  荆门市就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2016—2018年,全市计划培训20.1万人。其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6万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2.4万人,城镇劳动者培训2.4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7.5万人,创新创业者培训1.8万人。完成职业资格鉴定3.4万人。

    市直计划培训25500人。其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5000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2400人,城镇劳动力培训24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400人,创新创业者培训3300人。完成职业资格鉴定9100人。

    二、工作标准

    以提高就业质量为主线,以服务荆门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工程、创业培训工程、培训专业品牌工程,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创造创新创业能力。

    三、时间节点

    2016年,完成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市直5000人、京山县3000人、沙洋县2000人、钟祥市3500人、东宝区25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000人、漳河新区5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8000人(市直800人、京山县16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18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城镇劳动者培训8000人(市直800人、京山县16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18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5万人(市直800人、京山县5600人、沙洋县4500人、钟祥市6800人、东宝区33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200人、漳河新区800人、屈家岭管理区1000人);创新创业者培训6000人(市直1100人、京山县1000人、沙洋县900人、钟祥市1200人、东宝区7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400人)。完成职业资格鉴定1万人(市直2700人、京山县21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23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00人、屈家岭管理区200人)。

    2017年,完成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市直5000人、京山县3000人、沙洋县2000人、钟祥市3500人、东宝区25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000人、漳河新区5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8000人(市直800人、京山县16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18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城镇劳动者培训8000人(市直800人、京山县16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18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5万人(市直800人、京山县5600人、沙洋县4500人、钟祥市6800人、东宝区33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200人、漳河新区800人、屈家岭管理区1000人);创新创业者培训6000人(市直1100人、京山县1000人、沙洋县900人、钟祥市1200人、东宝区7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400人)。完成职业资格鉴定1.1万人(市直3000人、京山县2300人、沙洋县1600人、钟祥市2500人、东宝区11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00人、屈家岭管理区200人)。

    2018年,完成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市直5000人、京山县3000人、沙洋县2000人、钟祥市3500人、东宝区25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000人、漳河新区5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8000人(市直800人、京山县16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18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城镇劳动者培训8000人(市直800人、京山县16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18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5万人(市直800人、京山县5600人、沙洋县4500人、钟祥市6800人、东宝区33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200人、漳河新区800人、屈家岭管理区1000人);创新创业者培训6000人(市直1100人、京山县1000人、沙洋县900人、钟祥市1200人、东宝区7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400人)。完成职业资格鉴定1.3万人(市直3400人、京山县2400人、沙洋县2100人、钟祥市3000人、东宝区13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0人、屈家岭管理区300人)。

    四、工作措施

    围绕工业园区和企业用工需求,重点做好大学生和农村转移劳动者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和技能振兴专项活动。开展培训鉴定“进高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促进培训与就业、招工对接,为企业提供招工、培训“一条龙”服务。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培训,根据需求推动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病患陪护等现代服务业培训项目实施。根据市场需求,指导培训机构打造培训品牌。探索创新培训监管模式,不断规范培训行为。

    附件:荆门市就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就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涛

  牵    头

  责任单位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    施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目标

  2016—2018年,全市计划培训20.1万人。其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6万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2.4万人,城镇劳动者培训2.4万人,农村劳动力培训7.5万人,创新创业者培训1.8万人。完成职业资格鉴定3.4万人。

  市直计划培训25500人。其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5000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2400人,城镇劳动力培训24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400人,创新创业者培训3300人。完成职业资格鉴定9100人。

  工作标准

  以提高就业质量为主线,以服务荆门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工程、创业培训工程、培训专业品牌工程,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创造创新创业能力。

  时间节点

  2016年,完成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市直5000人、京山县3000人、沙洋县2000人、钟祥市3500人、东宝区25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000人、漳河新区5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8000人(市直800人、京山县16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18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城镇劳动者培训8000人(市直800人、京山县16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18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5万人(市直800人、京山县5600人、沙洋县4500人、钟祥市6800人、东宝区33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200人、漳河新区800人、屈家岭管理区1000人);创新创业者培训6000人(市直1100人、京山县1000人、沙洋县900人、钟祥市1200人、东宝区7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400人)。完成职业资格鉴定1万人(市直2700人、京山县21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23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00人、屈家岭管理区200人)。

  2017年,完成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市直5000人、京山县3000人、沙洋县2000人、钟祥市3500人、东宝区25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000人、漳河新区5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8000人(市直800人、京山县16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18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城镇劳动者培训8000人(市直800人、京山县16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18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5万人(市直800人、京山县5600人、沙洋县4500人、钟祥市6800人、东宝区33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200人、漳河新区800人、屈家岭管理区1000人);创新创业者培训6000人(市直1100人、京山县1000人、沙洋县900人、钟祥市1200人、东宝区7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400人)。完成职业资格鉴定1.1万人(市直3000人、京山县2300人、沙洋县1600人、钟祥市2500人、东宝区11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00人、屈家岭管理区200人)。

  2018年,完成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2万人(市直5000人、京山县3000人、沙洋县2000人、钟祥市3500人、东宝区25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000人、漳河新区5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新成长劳动力培训8000人(市直800人、京山县16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18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城镇劳动者培训8000人(市直800人、京山县1600人、沙洋县1400人、钟祥市1800人、东宝区10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7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500人);农村劳动力培训2.5万人(市直800人、京山县5600人、沙洋县4500人、钟祥市6800人、东宝区33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200人、漳河新区800人、屈家岭管理区1000人);创新创业者培训6000人(市直1100人、京山县1000人、沙洋县900人、钟祥市1200人、东宝区7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0人、漳河新区200人、屈家岭管理区400人)。完成职业资格鉴定1.3万人(市直3400人、京山县2400人、沙洋县2100人、钟祥市3000人、东宝区1300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0人、屈家岭管理区300人)。

  

  

  荆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住房,下同)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51400套,基本建成21529套,分配入住14619套,房源在2018年底全部建成,2019年底全部分配入住。发放租赁补贴新增1500户。

    二、工作标准

    通过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发放租赁补贴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城镇低收入群众、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实施住房保障全覆盖。

    三、时间节点

    2016年,全市新筹集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14000套(京山县3900套、沙洋县1660套、钟祥市2720套、东宝区25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220套、漳河新区2000套),基本建成3769套(京山县850套、沙洋县700套、钟祥市641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90套、漳河新区348套、屈家岭管理区640套),分配入住3963套(京山县700套、沙洋县740套、钟祥市735套、东宝区26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630套、漳河新区168套、屈家岭管理区730套),发放租赁补贴新增500户(京山县50户、沙洋县50户、钟祥市100户、东宝区50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00户、漳河新区50户、屈家岭管理区100户)。

    2017年,全市新筹集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18200套(京山县3200套、沙洋县3200套、钟祥市2700套、东宝区18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400套、漳河新区3400套、屈家岭管理区500套),基本建成9840套(京山县2440套、沙洋县2300套、钟祥市2000套、东宝区7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900套、漳河新区1100套、屈家岭管理区400套),分配入住5904套(京山县1000套、沙洋县1304套、钟祥市1100套、东宝区7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000套、漳河新区600套、屈家岭管理区200套),发放租赁补贴新增500户(京山县50户、沙洋县50户、钟祥市100户、东宝区100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户、漳河新区50户、屈家岭管理区100户)。

    2018年,全市新筹集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19200套(京山县3000套、沙洋县3000套、钟祥市3000套、东宝区15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4500套、漳河新区3200套、屈家岭管理区1000套),基本建成7920套(京山县800套、沙洋县500套、钟祥市300套、东宝区15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200套、漳河新区2320套、屈家岭管理区300套),分配入住4752套(京山县1100套、沙洋县1132套、钟祥市520套、东宝区3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900套、漳河新区500套、屈家岭管理区300套),发放租赁补贴新增500户(京山县50户、沙洋县100户、钟祥市100户、东宝区100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户、漳河新区50户、屈家岭管理区50户)。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五个一”的落实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实行挂图作战,每月汇总一次,每季度检查通报一次。

    (二)多措并举加快建设进度。项目审批环节,建立以“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切实落实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府性基金等收费减免政策。项目招投标环节,在程序不减,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压缩招投标时间。项目实施环节,对已经筹集的项目,坚持一手抓进度,一手抓质量和安全;对尚未完成供地及征收安置等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实行重点督办,抓紧落实开工条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难点问题,实行限时督办、限期解决。

    (三)创新保障机制。创新资金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市城投公司、市城建集团、市保障房运营管理公司作为市级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的作用和政策优势,扩大融资规模,拓宽融资渠道,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可持续发展。创新建设模式。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人才工作、园区建设、征收安置房建设和应急问题处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将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征收安置房与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实行统一规划布局,集中打造保障性住房功能区。

    附件:荆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赵俊

  牵    头

  责任单位

  荆门市房产管理局

  实    施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目标

  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住房,下同)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51400套,基本建成21529套,分配入住14619套,房源在2018年底全部建成,2019年底全部分配入住。发放租赁补贴新增1500户。

  工作标准

  通过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发放租赁补贴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城镇低收入群众、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实施住房保障全覆盖。

  时间节点

  2016年,全市新筹集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14000套(京山县3900套、沙洋县1660套、钟祥市2720套、东宝区25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220套、漳河新区2000套),基本建成3769套(京山县850套、沙洋县700套、钟祥市641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90套、漳河新区348套、屈家岭管理区640套),分配入住3963套(京山县700套、沙洋县740套、钟祥市735套、东宝区26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630套、漳河新区168套、屈家岭管理区730套),发放租赁补贴新增500户(京山县50户、沙洋县50户、钟祥市100户、东宝区50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00户、漳河新区50户、屈家岭管理区100户)。

     2017年,全市新筹集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18200套(京山县3200套、沙洋县3200套、钟祥市2700套、东宝区18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400套、漳河新区3400套、屈家岭管理区500套),基本建成9840套(京山县2440套、沙洋县2300套、钟祥市2000套、东宝区7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900套、漳河新区1100套、屈家岭管理区400套),分配入住5904套(京山县1000套、沙洋县1304套、钟祥市1100套、东宝区7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000套、漳河新区600套、屈家岭管理区200套),发放租赁补贴新增500户(京山县50户、沙洋县50户、钟祥市100户、东宝区100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户、漳河新区50户、屈家岭管理区100户)。

  2018年,全市新筹集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19200套(京山县3000套、沙洋县3000套、钟祥市3000套、东宝区15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4500套、漳河新区3200套、屈家岭管理区1000套),基本建成7920套(京山县800套、沙洋县500套、钟祥市300套、东宝区15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200套、漳河新区2320套、屈家岭管理区300套),分配入住4752套(京山县1100套、沙洋县1132套、钟祥市520套、东宝区300套、荆门高新区·掇刀区900套、漳河新区500套、屈家岭管理区300套),发放租赁补贴新增500户(京山县50户、沙洋县100户、钟祥市100户、东宝区100户、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户、漳河新区50户、屈家岭管理区50户)。

  荆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全市规划保留315所(以2015年秋季统计年报数据为准)义务教育学校,2016-2018年完成120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二、工作标准

      (一)学校建设标准化。按照《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生均校园面积小学不低于1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0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小学不低于6.54平方米、初中不低于8.56平方米。

      (二)教育装备现代化。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学校信息化“三通”(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任务;完成学校信息化“二平台”(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教育管理平台)建设;按照部颁标准均衡配置仪器设备、图书等教育资源,提高学校装备水平。

      通过实施标准化建设,合理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建立完善的课程体系,规范学校管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时间节点

      2016年,完成42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其中京山县18所,沙洋县2所,钟祥市9所,东宝区4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4所,漳河新区 3所,屈家岭管理区2所。

   2017年,完成3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其中京山县22所,沙洋县1所,钟祥市8所,东宝区4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所,漳河新区1所,屈家岭管理区1所。

    2018年,完成3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其中京山县23所,沙洋县2所,钟祥市7所,东宝区2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所,漳河新区1所,屈家岭管理区1所。

      四、工作措施

      (一)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有宿舍、食堂、自来水、洗浴室、厕所)建设紧密结合,2016年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制“五有配套”任务。

      (二)实施荆门“教育云”工程。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宽带接入和网络条件下教学环境建设,构建全市统一、各级贯通的教育信息化平台,实现教师同步互动备课、同步互动教研和同步互动教学,推动教育信息化资源的共享和利用。2016年完成“三通二平台”学校接入达到315所,教师空间接入与应用达到1.2万人,学生空间接入与应用达到10万人。

      (三)统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项目。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和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试点项目。

      (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完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校舍质量和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实验室配齐教学仪器和设备,按标准配齐图书装备,配齐音体美器材。

    (五)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一是按照市级统筹规划、县级管理实施的原则,整体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二是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资金落实。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水平。四是强化学校内涵建设,规范学校管理,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的软实力。

    

    附件:荆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柯昌军

  牵    头

  责任单位

  荆门市教育局

  实   施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目标

  全市规划保留315所(以2015年秋季统计年报数据为准)义务教育学校,2016-2018年完成120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工作标准

  1.学校建设标准化。按照《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生均校园面积小学不低于15平方米、初中不低于20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小学不低于6.54平方米、初中不低于8.56平方米。

  2.教育装备现代化。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学校信息化“三通”(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任务;完成学校信息化“二平台”(教育资源应用平台、教育管理平台)建设;按照部颁标准均衡配置仪器设备、图书等教育资源,提高学校装备水平。

  通过实施标准化建设,合理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建立完善的课程体系,规范学校管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时间节点

  2016年,完成42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其中京山县18所,沙洋县2所,钟祥市9所,东宝区4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4所,漳河新区3所,屈家岭管理区2所。

  2017年,完成3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其中京山县22所,沙洋县1所,钟祥市8所,东宝区4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所,漳河新区1所,屈家岭管理区1所。

  2018年,完成3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其中京山县23所,沙洋县2所,钟祥市7所,东宝区2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所,漳河新区1所,屈家岭管理区1所。

  

  

  荆门市标准化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一)在城市社区中开展“三社联动”标准化试点工作,力争到2018年,全市120个以上城市社区基本形成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工作格局。

    (二)在行政村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力争到2018年,把全市200个以上的行政村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

    二、工作标准

    (一)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及时回应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体系,荆门中心城区社区至少有10个以上、其他城市社区至少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有专兼职社工或接纳民办社工机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使社区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更加明显,城市社区更加富有活力。

    (二)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并规范运行,完善农村社区建设重大问题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村务公开目录》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有明显提升。

    三、时间节点

     2016年,创建标准化城市社区42个、农村社区68个。其中:京山县城市社区6个、农村社区18个,沙洋县城市社区6个、农村社区12个,钟祥市城市社区10个、农村社区24个,东宝区城市社区9个、农村社区7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城市社区7个、农村社区4个,漳河新区城市社区2个、农村社区3个,屈家岭管理区城市社区2个。

     2017年,创建标准化城市社区42个、农村社区68个。其中:京山县城市社区6个、农村社区18个,沙洋县城市社区6个、农村社区12个,钟祥市城市社区10个、农村社区24个,东宝区城市社区9个、农村社区7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城市社区7个、农村社区4个,漳河新区城市社区2个、农村社区3个,屈家岭管理区城市社区2个。

     2018年,创建标准化城市社区42个、农村社区68个。其中:京山县城市社区6个、农村社区18个,沙洋县城市社区7个、农村社区12个,钟祥市城市社区10个、农村社区24个,东宝区城市社区8个、农村社区7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城市社区7个、农村社区4个,漳河新区城市社区3个、农村社区3个,屈家岭管理区城市社区1个。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规划。注重规划引领,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分类指导,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二)加强政策创新。建立健全城市社区标准化体系,完善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的政策措施。出台《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增强社区建设工作合力。

    (四)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各级财政要安排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部门帮扶制度,多渠道筹措社区建设资金。

    (五)加强跟踪督办。明确县(市、区)建设主体地位,强化目标考核,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荆门市标准化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标准化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郑中华

  牵头单位

  荆门市民政局

  实施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目标

  1.在城市社区中开展“三社联动”标准化试点工作,力争到2018年,全市120个以上城市社区基本形成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工作格局。

  2.在行政村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力争到2018年,把全市200个以上的行政村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

  工作标准

  1.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及时回应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体系,荆门中心城区社区至少有10个以上、其他城市社区至少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有专兼职社工或接纳民办社工机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使社区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更加明显,城市社区更加富有活力。

  2.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并规范运行,完善农村社区建设重大问题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村务公开目录》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有明显提升。

  时间节点

  2016年,创建标准化城市社区42个、农村社区68个。其中:京山县城市社区6个、农村社区18个,沙洋县城市社区6个、农村社区12个,钟祥市城市社区10个、农村社区24个,东宝区城市社区9个、农村社区7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城市社区7个、农村社区4个,漳河新区城市社区2个、农村社区3个,屈家岭管理区城市社区2个。

  2017年,创建标准化城市社区42个、农村社区68个。其中:京山县城市社区6个、农村社区18个,沙洋县城市社区6个、农村社区12个,钟祥市城市社区10个、农村社区24个,东宝区城市社区9个、农村社区7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城市社区7个、农村社区4个,漳河新区城市社区2个、农村社区3个,屈家岭管理区城市社区2个。

  2018年,创建标准化城市社区42个、农村社区68个。其中:京山县城市社区6个、农村社区18个,沙洋县城市社区7个、农村社区12个,钟祥市城市社区10个、农村社区24个,东宝区城市社区8个、农村社区7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城市社区7个、农村社区4个,漳河新区城市社区3个、农村社区3个,屈家岭管理区城市社区1个。

  

  

  荆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市有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均达到部颁三级馆以上标准,50%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80%达到部颁三级站以上标准,30%达到部颁一级站标准;行政村(社区)有文体活动室,80%建有文化广场;市级创作生产艺术精品1-2部,县市区各创作艺术精品至少1部。

  二、工作标准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立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制度化。

  三、时间节点

  2016年,1.市博物馆新馆土建完成。2.市图书馆新馆开工。3.湖北花鼓戏传承中心挂牌。4.东宝文体中心开工。5.京山县综合体育运动场(含京山非遗展示馆)和屈家岭图书馆建成并投入使用。6.启动屈家岭遗址考古公园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服务区及其他相关项目建设,完成投资856万元。7.制定纪山楚墓群保护与旅游示范区详规。8.创作大型花鼓戏《十二月等郎》姊妹篇《郎归来》。9.提档升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8个,其中京山县3个,沙洋县1个,钟祥市2个,东宝区2个。10.新增达标村文化活动室171个,其中京山县45个,沙洋县6个,钟祥市100个,东宝区8个,漳河新区10个,屈家岭管理区2个。11.新建村文化广场114个,其中京山县30个,沙洋县30个,钟祥市30个,东宝区10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个,漳河新区4个,屈家岭管理区5个。12.新增群众文化示范点78个,其中京山县20个,沙洋县42个,钟祥市5个,东宝区5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个,漳河新区2个,屈家岭管理区3个。13.免费培训基层文化队伍1350名,其中市群艺馆培训200名,市图书馆培训60名,京山县培训100名,沙洋县培训120名,钟祥市培训500名,东宝区培训200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训50名,漳河新区培训30名,屈家岭管理区培训90名。14.发展文化志愿者645名:其中市群艺馆30名,市图书馆20名,市博物馆20名,京山县30名,沙洋县280名,钟祥市100名,东宝区50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5名,漳河新区20名,屈家岭管理区80名。15.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惠民及送戏下乡演出210场,“象山讲坛”系列讲座50场,公益电影放映1.6万场,公益展览20场,“流动博物馆”进乡村4次,大型群众文化活动20次以上。

  2017年,1.市博物馆新馆内装、外饰完成。2.市图书馆新馆主体工程完工。3.东宝文体中心主体工程完工。4.屈家岭遗址考古公园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遗址点征地55公顷并开展相关建设。5.荆门市文化艺术中心启动前期筹备工作。6.纪山楚墓群保护与旅游示范区启动建设。7.以漳河水库修建为题材(暂定名《水莲花》),完成一部现代戏剧本创作。8.提档升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3个,其中京山县5个,沙洋县1个,钟祥市2个,东宝区3个,屈家岭管理区2个。9.新增达标村文化活动室195个,其中京山县68个,沙洋县6个,钟祥市100个,东宝区8个,漳河新区10个,屈家岭管理区3个。10.新建村文化广场152个,其中京山县50个,沙洋县30个,钟祥市35个,东宝区20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个,漳河新区6个,屈家岭管理区8个。11.新增群众文化示范点94个,其中京山县30个,沙洋县42个,钟祥市5个,东宝区10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个,漳河新区3个,屈家岭管理区3个。12.免费培训基层文化队伍1550名,其中市群艺馆培训200名,市图书馆培训60名,京山县培训150名,沙洋县培训120名,钟祥市培训500名,东宝区培训300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训100名,漳河新区培训30名,屈家岭管理区培训90名。13.发展文化志愿者730名,其中市群艺馆30名,市图书馆20名,市博物馆20名,京山县50名,沙洋县280名,钟祥市100名,东宝区100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0名,漳河新区20名,屈家岭管理区80名。14.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惠民及送戏下乡演出210场,“象山讲坛”系列讲座50场,公益电影放映1.6万场,公益展览20场,“流动博物馆”进乡村4次,大型群众文化活动20次以上。

  2018年,1.市博物馆新馆、市图书馆新馆、东宝文体中心竣工并对外开放。2.屈家岭遗址考古公园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服务区、遗址点征地50公顷并开展相关建设。3.荆门市文化艺术中心完成前期筹备工作。4.纪山楚墓群保护与旅游示范区郭店楚简陈列馆建成。5.漳河题材现代戏(暂定名《水莲花》)走上舞台。6.提档升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4个,其中京山县6个,沙洋县2个,钟祥市2个,东宝区3个,漳河新区1个。7.新增达标村文化活动室210个,其中京山县76个,沙洋县6个,钟祥市108个,东宝区7个,漳河新区10个,屈家岭管理区3个。8.新建村文化广场205个,其中京山县80个,沙洋县30个,钟祥市40个,东宝区30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个,漳河新区10个,屈家岭管理区10个。9.新增群众文化示范点112个,其中京山县40个,沙洋县42个,钟祥市5个,东宝区15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漳河新区4个,屈家岭管理区4个。10.免费培训基层文化队伍1910名,其中市群艺馆培训200名,市图书馆培训60名,京山县培训200名,沙洋县培训120名,钟祥市培训500名,东宝区培训500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训200名,漳河新区培训40名,屈家岭管理区培训90名。11.发展文化志愿者850名,其中市群艺馆30名,市图书馆20名,市博物馆20名,京山县100名,沙洋县280名,钟祥市100名,东宝区150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名,漳河新区20名,屈家岭管理区80名。12.开展文化惠民及送戏下乡演出210场,“象山讲坛”系列讲座50场,公益电影放映1.6万场,公益展览20场,“流动博物馆”进乡村4次,大型群众文化活动20次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注重统筹,整合资源。坚持共建共享,整合公共财政投入和资源配置,整合区域内不同部门、行业、系统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统筹设施管理使用、统筹资金项目安排、统筹重大活动开展,发挥综合效益,提高整体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探索实现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共享的有效方式、途径。深入推动文化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基层社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和教育、园林、旅游以及工青妇等各个行业部门的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城市公园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

  (二)创新机制,突出特色。深入贯彻落实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激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的内在动力,努力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成效、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高标准推进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服务理念,探索新时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广泛引进现代信息技术,转变服务方式,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手段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运用。

  (三)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建立公共文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事业,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确保公共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

  附件:荆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责任领导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柯昌军

  牵   

  责任单位

  荆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实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目标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市有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均达到部颁三级馆以上标准,50%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80%达到部颁三级站以上标准,30%达到部颁一级站标准;行政村(社区)有文体活动室,80%建有文化广场;市级创作生产艺术精品1-2部,县市区各创作艺术精品至少1部。

  工作标准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建成覆盖城乡的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立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制度化。

  时间节点

  2016年,1.市博物馆新馆土建完成。2.市图书馆新馆开工。3.湖北花鼓戏传承中心挂牌。4.东宝文体中心开工。5.京山县综合体育运动场(含京山非遗展示馆)和屈家岭图书馆建成并投入使用。6.启动屈家岭遗址考古公园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服务区及其他相关项目建设,完成投资856万元。7.制定纪山楚墓群保护与旅游示范区详规。8.创作大型花鼓戏《十二月等郎》姊妹篇《郎归来》。9.提档升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8个,其中京山县3个,沙洋县1个,钟祥市2个,东宝区2个。10.新增达标村文化活动室171个,其中京山县45个,沙洋县6个,钟祥市100个,东宝区8个,漳河新区10个,屈家岭管理区2个。11.新建村文化广场114个,其中京山县30个,沙洋县30个,钟祥市30个,东宝区10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个,漳河新区4个,屈家岭管理区5个。12.新增群众文化示范点78个,其中京山县20个,沙洋县42个,钟祥市5个,东宝区5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个,漳河新区2个,屈家岭管理区3个。13.免费培训基层文化队伍1350名,其中市群艺馆培训200名,市图书馆培训60名,京山县培训100名,沙洋县培训120名,钟祥市培训500名,东宝区培训200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训50名,漳河新区培训30名,屈家岭管理区培训90名。14.发展文化志愿者645名:其中市群艺馆30名,市图书馆20名,市博物馆20名,京山县30名,沙洋县280名,钟祥市100名,东宝区50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5名,漳河新区20名,屈家岭管理区80名。15.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惠民及送戏下乡演出210场,“象山讲坛”系列讲座50场,公益电影放映1.6万场,公益展览20场,“流动博物馆”进乡村4次,大型群众文化活动20次以上。

  2017年,1.市博物馆新馆内装、外饰完成。2.市图书馆新馆主体工程完工。3.东宝文体中心主体工程完工。4.屈家岭遗址考古公园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遗址点征地55公顷并开展相关建设。5.荆门市文化艺术中心启动前期筹备工作。6.纪山楚墓群保护与旅游示范区启动建设。7.以漳河水库修建为题材(暂定名《水莲花》),完成一部现代戏剧本创作。8.提档升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3个,其中京山县5个,沙洋县1个,钟祥市2个,东宝区3个,屈家岭管理区2个。9.新增达标村文化活动室195个,其中京山县68个,沙洋县6个,钟祥市100个,东宝区8个,漳河新区10个,屈家岭管理区3个。10.新建村文化广场152个,其中京山县50个,沙洋县30个,钟祥市35个,东宝区20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个,漳河新区6个,屈家岭管理区8个。11.新增群众文化示范点94个,其中京山县30个,沙洋县42个,钟祥市5个,东宝区10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个,漳河新区3个,屈家岭管理区3个。12.免费培训基层文化队伍1550名,其中市群艺馆培训200名,市图书馆培训60名,京山县培训150名,沙洋县培训120名,钟祥市培训500名,东宝区培训300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训100名,漳河新区培训30名,屈家岭管理区培训90名。13.发展文化志愿者730名,其中市群艺馆30名,市图书馆20名,市博物馆20名,京山县50名,沙洋县280名,钟祥市100名,东宝区100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0名,漳河新区20名,屈家岭管理区80名。14.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惠民及送戏下乡演出210场,“象山讲坛”系列讲座50场,公益电影放映1.6万场,公益展览20场,“流动博物馆”进乡村4次,大型群众文化活动20次以上。

  2018年,1.市博物馆新馆、市图书馆新馆、东宝文体中心竣工并对外开放。2.屈家岭遗址考古公园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服务区、遗址点征地50公顷并开展相关建设。3.荆门市文化艺术中心完成前期筹备工作。4.纪山楚墓群保护与旅游示范区郭店楚简陈列馆建成。5.漳河题材现代戏(暂定名《水莲花》)走上舞台。6.提档升级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4个,其中京山县6个,沙洋县2个,钟祥市2个,东宝区3个,漳河新区1个。7.新增达标村文化活动室210个,其中京山县76个,沙洋县6个,钟祥市108个,东宝区7个,漳河新区10个,屈家岭管理区3个。8.新建村文化广场205个,其中京山县80个,沙洋县30个,钟祥市40个,东宝区30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个,漳河新区10个,屈家岭管理区10个。9.新增群众文化示范点112个,其中京山县40个,沙洋县42个,钟祥市5个,东宝区15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漳河新区4个,屈家岭管理区4个。10.免费培训基层文化队伍1910名,其中市群艺馆培训200名,市图书馆培训60名,京山县培训200名,沙洋县培训120名,钟祥市培训500名,东宝区培训500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训200名,漳河新区培训40名,屈家岭管理区培训90名。11.发展文化志愿者850名,其中市群艺馆30名,市图书馆20名,市博物馆20名,京山县100名,沙洋县280名,钟祥市100名,东宝区150名,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0名,漳河新区20名,屈家岭管理区80名。12.开展文化惠民及送戏下乡演出210场,“象山讲坛”系列讲座50场,公益电影放映1.6万场,公益展览20场,“流动博物馆”进乡村4次,大型群众文化活动20次以上。

  

  

  荆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完善城乡全民健身设施,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扩大全民健身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建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工作标准

  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体育消费发展体育产业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基本建成15分钟健身圈,县(市、区)建有1个综合体育场、1个多功能体育馆、1个游泳馆(池)、1个健身广场(或体育公园),行政村建有农民健身工程,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人均场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广泛组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群体活动,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98万人。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县(市、区)单项体育协会数量平均达到15个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超过8000人。

  三、时间节点

  2016年,1.推动荆门足球学校、市全民健身中心前期筹备工作;2.3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京山县、沙洋县、东宝区)开工建设;3.新增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京山县21个、沙洋县20个、钟祥市40个、东宝区17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新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34个(京山县3个、沙洋县8个、钟祥市4个、东宝区12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漳河新区2个、屈家岭管理区3个);4.举办各类群众体育活动16次,其中,市级举办2次,各县(市、区)各举办2次,举办湖北荆门国际马拉松赛、市第七届运动会、湖北省首届冬泳运动会、首届中国光谷-中国农谷自行车骑行赛、中国(京山)网球节系列赛事活动,参加省“时尚假日”活动6个比赛项目;5.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左右;6.根据国家和省全民健身“十三五”规划,着手编制《荆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2017年,1.推进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荆门足球学校开工;2.京山县、沙洋县、东宝区3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主体工程完工; 3.纵深推进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新增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京山县22个、沙洋县20个、钟祥市40个、东宝区12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个、漳河新区3个),新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24个(京山县3个、沙洋县5个、钟祥市4个、东宝区9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漳河新区1个);4.举办各类群众体育活动16次,其中,市级举办2次,各县(市、区)各举办2次,举办湖北荆门国际马拉松赛、市第九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湖北省第二届冬泳运动会、中国(京山)网球节系列赛事活动,参加省“时尚假日”6个比赛项目; 5.发展壮大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左右。

  2018年,巩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扩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1.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荆门足球学校建成投入使用;2.京山县、沙洋县、东宝区3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 3.进一步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新增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4个(京山县22个、沙洋县21个、钟祥市39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新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15个(京山县3个、沙洋县6个、钟祥市4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并逐步对部分老旧到期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新,实现乡镇、行政村和城市新建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4.举办各类群众体育活动16次,其中,市级举办2次,各县(市、区)各举办2次,举办湖北荆门国际马拉松赛、中国荆门凤凰湖铁人三项邀请赛、湖北省第三届冬泳运动会、中国(京山)网球节系列赛事活动,参加省“时尚假日”6个比赛项目;5.健全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左右。

  四、工作措施

  (一)创新发展机制。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财政、国土、住建、规划、体育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工作落实。加快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将工作着力点放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体育公共服务上来。探索实施“互联网+全民健身”,运用互联网思维发展全民健身事业,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举措,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手段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运用。创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方式,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机制,拓展供给渠道,优化服务水平。

  (二)注重资源整合。坚持共建共享,整合区域内不同部门、行业、系统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和项目,统筹推进设施建设、重大活动开展、资金项目安排,提升综合效益。加强体育场馆资源整合,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和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强化体育设施用地规划保障,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

  (三)加强经费投入。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大型健身活动开展。探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

  (四)营造舆论氛围。积极利用纸媒、屏媒、网媒、掌媒等媒介,开展联动宣传,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定期公布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工作中的新做法、新成效。

    

  附件:荆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柯昌军

  牵    头

  责任单位

  荆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实    施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目标

  按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完善城乡全民健身设施,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扩大全民健身公共产品供给,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建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工作标准

  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体育消费发展体育产业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基本建成15分钟健身圈,县(市、区)建有1个综合体育场、1个多功能体育馆、1个游泳馆(池)、1个健身广场(或体育公园),行政村建有农民健身工程,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人均场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广泛组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群体活动,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98万人。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县(市、区)单项体育协会数量平均达到15个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超过8000人。

  时间节点

  2016年,1.推动荆门足球学校、市全民健身中心前期筹备工作;2.3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京山县、沙洋县、东宝区)开工建设;3.新增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京山县21个、沙洋县20个、钟祥市40个、东宝区17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新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34个(京山县3个、沙洋县8个、钟祥市4个、东宝区12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漳河新区2个、屈家岭管理区3个);4.举办各类群众体育活动16次,其中,市级举办2次,各县(市、区)各举办2次,举办湖北荆门国际马拉松赛、市第七届运动会、湖北省首届冬泳运动会、首届中国光谷-中国农谷自行车骑行赛、中国(京山)网球节系列赛事活动,参加省“时尚假日”活动6个比赛项目;5.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左右;6.根据国家和省全民健身“十三五”规划,着手编制《荆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2017年,1.推进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荆门足球学校开工;2.京山县、沙洋县、东宝区3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主体工程完工;3.纵深推进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新增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00个(京山县22个、沙洋县20个、钟祥市40个、东宝区12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个、漳河新区3个),新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24个(京山县3个、沙洋县5个、钟祥市4个、东宝区9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漳河新区1个);4.举办各类群众体育活动16次,其中,市级举办2次,各县(市、区)各举办2次,举办湖北荆门国际马拉松赛、市第九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湖北省第二届冬泳运动会、中国(京山)网球节系列赛事活动,参加省“时尚假日”6个比赛项目;5.发展壮大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左右。

  2018年,巩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扩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1.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荆门足球学校建成投入使用;2.京山县、沙洋县、东宝区3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3.进一步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新增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4个(京山县22个、沙洋县21个、钟祥市39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新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15个(京山县3个、沙洋县6个、钟祥市4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并逐步对部分老旧到期的健身器材进行更新,实现乡镇、行政村和城市新建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4.举办各类群众体育活动16次,其中,市级举办2次,各县(市、区)各举办2次,举办湖北荆门国际马拉松赛、中国荆门凤凰湖铁人三项邀请赛、湖北省第三届冬泳运动会、中国(京山)网球节系列赛事活动,参加省“时尚假日”6个比赛项目;5.健全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人左右。

  

  

  荆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1.实现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

  2.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力争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全市所有城市社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覆盖60%以上行政村;

  3.新增养老床位1589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3张以上;

  4.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2343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覆盖荆门中心城区所有老年人。

  二、工作标准

  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服务优良、运行规范、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综合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满足全社会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三、时间节点

  2016年,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个,覆盖率达到90%,其中:钟祥市13个,东宝区3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个,漳河新区2个,屈家岭管理区1个;建成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64个,覆盖率达到56%,其中:京山县23个,沙洋县10个,钟祥市15个,东宝区7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个,漳河新区8个;新增养老床位555张,其中:京山县100张,沙洋县40张,钟祥市260张,东宝区10张,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5张,漳河新区10张,屈家岭管理区80张。

  2017年,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个,覆盖率达到95%,其中:钟祥市4个,东宝区2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个,漳河新区1个,屈家岭管理区1个;建成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29个,覆盖率达到58%,其中:钟祥市22个,东宝区4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个,漳河新区2个;新增养老床位517张,其中:京山县25张,沙洋县40张,钟祥市367张,东宝区10张,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5张,漳河新区10张,屈家岭管理区40张。

  2018年,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个,覆盖率达到100%,其中:钟祥市6个,东宝区2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漳河新区1个;建成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55个,覆盖率达到63%,其中:钟祥市52个,东宝区2个,漳河新区1个;新增养老床位517张,其中:京山县25张,沙洋县40张,钟祥市367张,东宝区10张,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5张,漳河新区10张,屈家岭管理区40张。

  四、工作措施

  (一)统筹发展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二)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向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和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三)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智能化养老服务平台,推进智慧养老。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广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打通养老服务与医护、家政资源之间的连接通道,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附件:荆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郑中华

  牵    头

  责任单位

  荆门市民政局

  实    施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目标

  实现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力争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全市所有城市社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新增养老床位1589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3张以上;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2343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覆盖荆门中心城区所有老年人。

  工作标准

  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服务优良、运行规范、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综合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满足全社会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时间节点

  2016年,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个,覆盖率达到90%,其中:钟祥市13个,东宝区3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个,漳河新区2个,屈家岭管理区1个;建成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64个,覆盖率达到56%,其中:京山县23个,沙洋县10个,钟祥市15个,东宝区7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个,漳河新区8个;新增养老床位555张,其中:京山县100张,沙洋县40张,钟祥市260张,东宝区10张,荆门高新区·掇刀区55张,漳河新区10张,屈家岭管理区80张。

  2017年,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个,覆盖率达到95%,其中:钟祥市4个,东宝区2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3个,漳河新区1个,屈家岭管理区1个;建成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29个,覆盖率达到58%,其中:钟祥市22个,东宝区4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1个,漳河新区2个;新增养老床位517张,其中:京山县25张,沙洋县40张,钟祥市367张,东宝区10张,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5张,漳河新区10张,屈家岭管理区40张。

  2018年,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个,覆盖率达到100%,其中:钟祥市6个,东宝区2个,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个,漳河新区1个;建成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55个,覆盖率达到63%,其中:钟祥市52个,东宝区2个,漳河新区1个;新增养老床位517张,其中:京山县25张,沙洋县40张,钟祥市367张,东宝区10张,荆门高新区·掇刀区25张,漳河新区10张,屈家岭管理区40张。

  

  

  荆门市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全市所有乡镇至少各建1所留守儿童服务站。在2014年、2015年已建成20所留守儿童服务站的基础上,再用3年时间,完成剩余37所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任务,做到乡镇全覆盖。

  二、工作标准

  按照荆门市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荆门市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建设。

  (一)硬件方面

  按照“五室一所”标准建设亲情关爱室、学习辅导室、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和运动场所。“五室”用房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学习辅导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图书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各类活动室合并设立。同时,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室外运动场所。

  1.有标志明显的“留守儿童服务站(中心)”牌子;有图文并茂、能够反映留守儿童工作情况的宣传栏,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机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活动内容、活动剪影、图片等。

  2.亲情关爱室按照每50个留守儿童不少于一部电话、一台视频电脑的标准进行配备,方便留守儿童与父母交流联系。

  3.学习辅导室有可满足所有留守儿童学习的桌椅、黑板、简单的生活应急用品。

  4.图书阅览室至少配备200册图书、期刊、报纸等,基本满足留守儿童阅读学习需求。

  5.娱乐活动室配备一定数量的文化体育器材(可根据需求配备书法、绘画、棋类等,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视、电脑、投影仪等,有活动记录、作品展示等)。

  6.心理咨询室以符合不同学龄学生特点为标准进行建设,原则上应具备办公接待区(兼档案区)、团体游戏区、个别辅导区三个区域。至少配置两到三张舒适、有靠背和扶手的座椅,以及常用心理咨询工具,如沙盘、情绪宣泄器材等,适当的地方可摆放鲜花或盆景、书画。布置要简洁、温馨、舒适、安全,房间达到一定的隔音标准(小于40dB)。

  (二)软件方面

  1.有专班:留守儿童服务站所在地成立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明确服务站负责人。

  2.有制度:建立健全“六项工作制度”,即留守儿童统计报告制度、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家站联系制度、亲情沟通制度、结对帮扶制度、心理援助制度等。

  3.有活动:留守学生在校期间服务站要开展课业辅导、兴趣培养等方面的活动;寒暑假期间,开展留守儿童成长关爱系列主题活动。

  4.有队伍:每个留守儿童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专职服务人员,为留守儿童生活服务,辅导留守儿童学习与开展活动。除专职服务人员外,组建一批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等志愿者队伍。

  5.有档案:有学校与各管理员签订的责任书、留守儿童家长与站点签订的协议书;有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爱心妈妈基本情况登记表、志愿者服务情况登记表、活动记录册、图片资料册等。

  通过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搭建关爱留守儿童的平台,切实加强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三、时间节点

  2016年、2017年,每年建成12所留守儿童服务站, 2018年建成13所留守儿童服务站,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全覆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保障。各级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全面完成当年建站任务。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市财政根据各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补贴。

  (二)明确职责,密切合作。根据《荆门市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和管理办法》,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文明办负责组织和发动各类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服务,丰富留守儿童生活。综治部门负责督办各地落实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任务,将该项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妇联负责针对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改部门负责争取服务留守家庭的有关项目。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各地做好寄宿制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留守儿童档案;加强生活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做好留守儿童特别是单亲、特困、残疾等特殊留守儿童群体的关爱和心理辅导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留守儿童家庭纳入城乡低保。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留守儿童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为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和运营提供经费保障。人社部门负责加大回乡创业人员培训力度,最大限度地促进家门口就业,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文体部门负责为留守儿童服务站推荐和提供优质的文化产品,帮助完善体育、图书等设施。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为留守儿童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组织义诊,对特困家庭留守儿童入园入学体检费适当减免。关工委、团委、妇联负责招募“五老”人员、志愿者和“爱心妈妈”,开展结对帮扶等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三)强化督查,规范管理。按照《荆门市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和管理办法》,市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地建站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出台长效管理办法,规范留守儿童服务站运行。

  附件:荆门市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郑中华

  牵    头

  责任单位

  市妇联、市教育局、市综治办

  实    施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目标

  全市所有乡镇至少各建1所留守儿童服务站。在2014年、2015年已建成20所留守儿童服务站的基础上,再用3年时间,完成剩余37所留守儿童服务站建设任务,做到乡镇全覆盖。

  工作标准

  一是硬件方面:按照“五室一所”标准建设亲情关爱室、学习辅导室、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和运动场所。“五室”用房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学习辅导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图书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各类活动室合并设立。同时,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室外运动场所。

  二是软件方面:达到五有要求,即有专班、有制度、有队伍、有活动、有档案。

  时间节点

  2016年、2017年,每年建成12所留守儿童服务站;2018年,建成13所留守儿童服务站,实现全市所有乡镇全覆盖。

  

  

  荆门市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用三年时间解决30万名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二、工作标准

  经过三年时间努力,我市农村集中供水率,平原地区力争达到95%以上,丘陵地区力争达到90%以上,山区力争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平原地区力争达到90%以上,丘陵地区力争达到85%以上,山区力争达到80%以上;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供水保证率,供水规模200m3/d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力争不低于95%,其他小型供水工程或严重缺水地区力争不低于90%;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比例力争达到33%以上。

  三、时间节点

  2016年,全市解决10万名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京山县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高关水厂、余家河水厂、廖家垱水厂等管网。2.沙洋县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县自来水公司、曾集水厂、新城水厂、沈集水厂等管网。3.钟祥市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黄坡水厂、北山水厂、峡卡河水厂、石牌水厂管网。4.东宝区解决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钱河供水工程,延伸子陵和姚河水厂管网,新建分散工程100处。5.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解决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市自来水三水厂管网。6.漳河新区解决0.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漳河水厂、安团水厂管网。7.屈家岭管理区解决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石龙水厂管网。

  2017年,全市解决10万名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京山县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延伸高关水厂、余家河水厂等管网,扩建石龙水厂并延伸管网。2.沙洋县解决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龙王水厂,继续延伸县自来水公司管网。3.钟祥市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延伸黄坡水厂、北山水厂、石牌水厂管网,扩建峡卡河水厂,改建石门水厂、民心水厂、丰乐水厂、转斗水厂。4.东宝区解决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岩垱供水工程,改建象河水厂,新建分散工程100处。5.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龙王水厂。6.漳河新区解决0.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延伸漳河水厂、安团水厂管网。7.屈家岭管理区解决0.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改建五三水厂。

  2018年,全市解决10万名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京山县解决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延伸高关水厂管网,改建三阳水厂、杨集水厂,延伸县自来水公司管网。2.沙洋县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延伸县自来水公司管网。3.钟祥市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峡卡河水厂、文集水厂管网,改建利河水厂、官庄湖水厂、胡集水厂。4.东宝区解决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改建象河水厂,新建分散工程100处。5.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解决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龙王水厂管网。6.漳河新区解决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延伸漳河水厂、安团水厂管网。7.屈家岭管理区解决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五三水厂管网。

  四、工作措施

  一是科学统筹规划。紧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着力发展农村规模化供水,解决山区、边远贫困区、易旱区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省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和资金支持,市、县(市、区)要加大投入力度。组织受益群众投工投劳解决入户资金缺口。

  三是加强机制创新。加强县级农村供水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供水专管机构。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管网维护检修。

  四是加强水源水质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设立水源保护标志,采取得力措施防止水污染,缓解和逐步解决因污染造成的水质性缺水问题。

  附件:荆门市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中华

  牵   

  责任单位

  荆门市水务局

  实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目标

  用三年时间解决30万名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工作标准

  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我市农村集中供水率,平原地区力争达到95%以上,丘陵地区力争达到90%以上,山区力争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平原地区力争达到90%以上,丘陵地区力争达到85%以上,山区力争达到80%以上;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供水保证率,供水规模200m3/d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力争不低于95%,其他小型供水工程或严重缺水地区力争不低于90%;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比例力争达到33%以上。

  时间节点

  2016年,全市解决10万名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京山县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高关水厂、余家河水厂、廖家垱水厂等管网。2.沙洋县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县自来水公司、曾集水厂、新城水厂、沈集水厂等管网。3.钟祥市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黄坡水厂、北山水厂、峡卡河水厂、石牌水厂管网。4.东宝区解决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钱河供水工程,延伸子陵和姚河水厂管网,新建分散工程100处。5.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解决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市自来水三水厂管网。6.漳河新区解决0.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漳河水厂、安团水厂管网。7.屈家岭管理区解决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石龙水厂管网。

  2017年,全市解决10万名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京山县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延伸高关水厂、余家河水厂等管网,扩建石龙水厂并延伸管网。2.沙洋县解决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龙王水厂,继续延伸县自来水公司管网。3.钟祥市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延伸黄坡水厂、北山水厂、石牌水厂管网,扩建峡卡河水厂,改建石门水厂、民心水厂、丰乐水厂、转斗水厂。4.东宝区解决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岩垱供水工程,改建象河水厂,新建分散工程100处。5.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新建龙王水厂。6.漳河新区解决0.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延伸漳河水厂、安团水厂管网。7.屈家岭管理区解决0.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改建五三水厂。

  2018年,全市解决10万名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京山县解决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延伸高关水厂管网,改建三阳水厂、杨集水厂,延伸县自来水公司管网。2.沙洋县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延伸县自来水公司管网。3.钟祥市解决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峡卡河水厂、文集水厂管网,改建利河水厂、官庄湖水厂、胡集水厂。4.东宝区解决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改建象河水厂,新建分散工程100处。5.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解决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龙王水厂管网。6.漳河新区解决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延伸漳河水厂、安团水厂管网。7.屈家岭管理区解决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延伸五三水厂管网。

  荆门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对荆门供电公司服务范围内为农村生产生活提供电力服务的110千伏以下电网设施(重点是农村中低压配电网)进行改造升级,确保全市农村电网保障能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16—2018年,全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投资21.2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4158.81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3122台,新增容量352.31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1382.86千米,基本消除农网供电“卡口”和“低电压”现象,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用电需求。

  二、工作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农村电网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充分考虑城镇、乡村等不同类别区域负荷特性、供电可靠性要求和区域发展规划,坚持“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导线一次到位”,优化网架结构,推进农村电网智能化建设;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要求,积极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时间节点

  2016年,荆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8.29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330.47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1329台,新增容量150.38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5475.31千米。其中:

  国网京山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79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452.27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342台,新增容量32.19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343.87千米。

  国网沙洋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33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98.16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252台,新增容量28.92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355.98千米。

  国网钟祥市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2.07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02.76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449台,新增容量45.8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853.21千米。

  国网荆门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东宝分中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3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88.6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213台,新增容量16.7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896.39千米。

  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配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8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88.68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73台,新增容量26.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25.86千米。

  2017年,荆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7.84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524.52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1019台,新增容量117.78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4419.35千米。其中:

  国网京山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68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521.88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278台,新增容量25.2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947.69千米。

  国网沙洋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26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05.63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175台,新增容量17.6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838.65千米。

  国网钟祥市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2.03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409.35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369台,新增容量37.85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935.22千米。

  国网荆门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东宝分中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22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00.48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127台,新增容量9.9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559.79千米。

  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配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65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87.18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70台,新增容量27.09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138千米。

  2018年,荆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5.07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303.82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774台,新增容量84.15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488.2千米。其中:

  国网京山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19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06.4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182台,新增容量19.7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349.73千米。

  国网沙洋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02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60.77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155台,新增容量16.74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297.64千米。

  国网钟祥市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38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55.94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211台,新增容量22.9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406.28千米。

  国网荆门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东宝分中心和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配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48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80.71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226台,新增容量24.6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434.55千米。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荆门供电公司要加强与各地各单位的联系沟通,互相协作,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做好电力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信息同步。

  (二)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工程改造进度和质量。

  (三)完善考核体系。对农网升级改造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于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项目建设、施工组织疏于管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工作推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附件:荆门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尚贵

  牵   

  责任单位

  国网荆门供电公司

  实   

  落实单位

  国网京山县供电公司、国网沙洋县供电公司、国网钟祥市供电公司、国网荆门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东宝分中心、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

  工作目标

  对荆门供电公司服务范围内为农村生产生活提供电力服务的110千伏以下电网设施(重点是农村中低压配电网)进行改造升级,确保全市农村电网保障能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2016—2018年,全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投资21.2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4158.81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3122台,新增容量352.31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1382.86千米,基本消除农网供电“卡口”和“低电压”现象,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用电需求。

  工作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农村电网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充分考虑城镇、乡村等不同类别区域负荷特性、供电可靠性要求和区域发展规划,坚持“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导线一次到位”,优化网架结构,推进农村电网智能化建设;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要求,积极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时间节点

  2016年,荆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8.29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330.47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1329台,新增容量150.38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5475.31千米。其中:

  国网京山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79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452.27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342台,新增容量32.19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343.87千米。

  国网沙洋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33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98.16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252台,新增容量28.92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355.98千米。

  国网钟祥市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2.07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02.76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449台,新增容量45.8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853.21千米。

  国网荆门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东宝分中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3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88.6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213台,新增容量16.7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896.39千米。

  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配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8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88.68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73台,新增容量26.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25.86千米。

  2017年,荆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7.84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524.52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1019台,新增容量117.78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4419.35千米。其中:

  国网京山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68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521.88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278台,新增容量25.2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947.69千米。

  国网沙洋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26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05.63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175台,新增容量17.6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838.65千米。

  国网钟祥市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2.03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409.35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369台,新增容量37.85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935.22千米。

  国网荆门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东宝分中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22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00.48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127台,新增容量9.9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559.79千米。

  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配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65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87.18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70台,新增容量27.09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138千米。

  2018年,荆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5.07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1303.82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774台,新增容量84.15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488.2千米。其中:

  国网京山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19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06.4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182台,新增容量19.7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349.73千米。

  国网沙洋县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02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260.77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155台,新增容量16.74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297.64千米。

  国网钟祥市供电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38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55.94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211台,新增容量22.9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406.28千米。

  国网荆门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东宝分中心和运维检修部(检修分公司)配电网改造升级拟投资1.48亿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80.71千米,新增改造变压器226台,新增容量24.67兆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434.55千米。

  

  

  荆门市城市公共交通改善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以公共汽车为主体的公共交通出行系统不断完善,公交线网布局更加合理、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设备更加齐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服务品质不断提升。

  二、工作标准

  公交线路由目前的25条415公里增加到30条450公里,公交车辆总数达到600台,空调公交车比重达到60%,清洁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100%。规划建设3个公交停保场,更新改造公交站棚100个。

  三、时间节点

  2016年,购置更新100台公交车,开通2条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建设漳河大道政务中心停保场和杨树港停保场,更新改造公交站棚50个。

  2017年,开通2条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建设新客运站停保场,更新改造公交站棚30个。

  2018年,开通1条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启动团林公交枢纽和牌楼公交枢纽前期征地工作,更新改造公交站棚20个。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保障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推进机制,在规划布局、资金投入、财税政策、设施建设、装备更新、路权保障等方面各司其职、认真履责,共同推进公共交通科学快速发展。

  (二)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推进《荆门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实施,落实支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有关税收减免、营运亏损补贴、土地利用和新能源公交车辆电价优惠等政策;设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保障综合交通枢纽、大容量公共交通、公交站场建设和车辆购置更新。建立完善政府公共财政补贴补偿机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加大对行业管理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等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提高从业服务人员规范服务意识。加强先进典型培树力度,大力开展“文明示范线路”创建工作,树立和推广更多公交服务品牌。

  附件:荆门市城市公共交通改善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城市公共交通改善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尚贵

  牵    头

  责任单位

  荆门市交通运输局

  实    施

  落实单位

  东宝区人民政府、荆门高新区管委会(掇刀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管委会、荆门市财政局、荆门市公安局、荆门市住建委、荆门市规划局、荆门市国土资源局、荆门市公交集团公司

  工作目标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以公共汽车为主体的公共交通出行系统不断完善,公交线网布局更加合理、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设备更加齐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服务品质不断提升。

  工作标准

  公交线路由目前的25条415公里增加到30条450公里,公交车辆总数达到600台,空调公交车比重达到60%,清洁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100%。规划建设3个公交停保场,更新改造公交站棚100个。

  时间节点

  2016年,购置更新100台公交车,开通2条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建设漳河大道政务中心停保场和杨树港停保场,更新改造公交站棚50个。

  2017年,开通2条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建设新客运站停保场,更新改造公交站棚30个。

  2018年,开通1条公交线路,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启动团林公交枢纽和牌楼公交枢纽前期征地工作,更新改造公交站棚20个。

  

  

  荆门市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三年改造县乡公路180公里,新建通村公路1500公里,新建(改造)农村公路桥梁1500延米。

  二、工作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养护率达到100%,路面状况指数达到75%。

  三、时间节点

  2016年,改造县乡公路60公里,新建通村公路500公里,新建(改造)农村公路桥梁500延米,养护率达到80%,路面状况指数达到65%。

  2017年,改造县乡公路60公里,新建通村公路500公里,新建(改造)农村公路桥梁500延米,养护率达到90%,路面状况指数达到70%。

  2018年,改造县乡公路60公里,新建通村公路500公里,新建(改造)农村公路桥梁500延米,养护率达到100%,路面状况指数达到75%。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机制。根据《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县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建立农村公路以县级人民政府投入为主,乡镇村组投入为辅,国家和省给予补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建管养筹资机制。

  (二)加大资金和计划争取力度。市、县交通部门要积极跑省进厅汇报争取,为农村公路建设争取更多的资金和计划支持。用好、用准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以实施通村道路硬化工程、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为重点,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三)加强建设施工和路政管理。进一步狠抓工程质量管理,把好建设和养护队伍准入关、施工工序关、工程监督关、质量检测关,建群众放心路、满意路。

  (四)加强农村公路客运管理。确保实现“村村通”客车,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五)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努力形成“建好、严管、善养、用好”的建管养格局,切实把农村公路管好养好,更好服务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附件:荆门市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张尚贵

  牵    头

  责任单位

  荆门市交通运输局

  实    施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

  工作目标

  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三年改造县乡公路180公里,新建通村公路1500公里,新建(改造)农村公路桥梁1500延米。

  工作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养护率达到100%,路面状况指数达到75%。

  时间节点

  2016年,改造县乡公路60公里,新建通村公路500公里,新建(改造)农村公路桥梁500延米,养护率达到80%,路面状况指数达到65%。

  2017年,改造县乡公路60公里,新建通村公路500公里,新建(改造)农村公路桥梁500延米,养护率达到90%,路面状况指数达到70%。

  2018年,改造县乡公路60公里,新建通村公路500公里,新建(改造)农村公路桥梁500延米,养护率达到100%,路面状况指数达到75%。

  

  

  荆门市城乡农贸市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升级改造全市城乡农贸市场。到2018年底,荆门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农贸市场基本完成标准化改造,每个乡镇建成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

  二、工作标准

  总体布局合理,人流、物流通道宽敞;地面铺设防水、防滑、易清洗、易干燥材料;场内灯光明亮,摊位整齐规范,适应各类商品经营需要;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设有流水冲刷装置;熟食及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对集中,有封闭隔离设施,有更衣与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要求;采光、通风良好,给排水通畅,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服务台、投诉台、公平秤、指示牌、垃圾箱等附属设施齐全;市场内饮食(摊)店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市场周边停车场地设置合理;严禁使用有毒有害塑料袋,全面推广使用菜市场专用袋;市场内应设置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设施和器材。

  三、时间节点

  2016年,全市新建或改造农贸市场27个,其中荆门中心城区完成7个;

  2017年,全市新建或改造农贸市场38个,其中荆门中心城区完成2个;

  2018年,全市新建或改造农贸市场35个,其中荆门中心城区完成3个。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成立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农贸市场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制度和计划,实施绩效评价。

  (二)统筹规划。各县、市、区及乡镇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统一设计,合理布局,高起点规划,并制定工作方案。

  (三)政策扶持。一是加强财政资金支持。荆门中心城区列入三年改造计划的农贸市场,改造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审计核定的建设投资总额给予50%的财政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分别承担。各区列入三年改造计划的乡镇农贸市场,改造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审计核定的建设投资总额由区级财政给予50%的补贴。各县(市)列入三年改造计划的城乡农贸市场,改造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审计核定的建设投资总额由县(市)财政给予50%的财政补贴。二是减免有关费用。制定收费减免优惠政策,在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对需交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减免。三是提高审批效率。对列入三年改造计划的城乡农贸市场,各级建管部门要加快项目审批进度,实行特事特办,简化手续,限时办结。

  (四)强化责任。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抓好农贸市场改造工作落实。各级发改、商务、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规划、国土、城建、财政、城管、质监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工作。

     

  附件:荆门市城乡农贸市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城乡农贸市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尚贵

  牵    头

  责任单位

  荆门市商务局

  实    施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

  工作目标

  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升级改造全市城乡农贸市场。到2018年底,荆门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农贸市场基本完成标准化改造,每个乡镇建成1个标准化农贸市场。

  工作标准

  1.总体布局合理,人流、物流通道宽敞;

  2.地面铺设防水、防滑、易清洗、易干燥材料;

  3.场内灯光明亮,摊位整齐规范,适应各类商品经营需要;

  4.家禽摊位相对独立并设有流水冲刷装置;

  5.熟食及直接入口食品摊位相对集中,有封闭隔离设施,有更衣与洗手消毒装置和温度控制设施,符合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要求;

  6.采光、通风良好,给排水通畅,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

  7.服务台、投诉台、公平秤、指示牌、垃圾箱等附属设施齐全;

  8.市场内饮食(摊)店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9.市场周边停车场地设置合理;

  10.严禁使用有毒有害塑料袋,全面推广使用菜市场专用袋;

  11.市场内应设置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设施和器材。

  时间节点

  2016年,全市新建和改造农贸市场27个,其中荆门中心城区完成7个;荆门中心城区完成10个创卫达标升级改造。

  2017年,全市新建和改造农贸市场38个,其中荆门中心城区完成2个。

  2018年,全市新建和改造农贸市场35个,其中荆门中心城区完成3个。

  

  

  荆门市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努力,使我市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进一步控制,荆门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工作标准

  PM10年日平均浓度逐年下降,到2017年,年日平均浓度低于2013年(99微克每立方米),力争完成省责任书目标;2018年PM10年日平均浓度低于2017年。

  三、工作措施

  实施十大蓝天工程:

  1.调整产业布局。严格限制在建成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推进化工、陶瓷等污染企业进工业园。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外扩5公里内禁止新建采石、采矿企业,逐步关停已有采矿企业。

  2.优化能源结构。禁止中心城区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方严禁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方,改用电、新能源或清洁燃料供热,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城市建成区严禁新改扩建除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大力推进集中供热,淘汰荆门中心城区集中供热范围内46台燃煤锅炉。

  3.深化重点行业工业污染治理。强化企业污染监督管理,推进火电厂超低排放,推进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煤场改造;推进鸿润玻璃、鸿创玻璃脱硫脱硝改造;2017年底前完成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胡双磷地区、洋丰产业园磷化工行业综合整治;开展石膏行业、石灰石行业、采石行业整治。

  4.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供应国IV、国V车用汽柴油。开展机动车检测,依法核发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强化黄标车限行、禁行监管,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到2017年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

  5.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强化交通干道和城区主次干道粉尘污染防治,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完善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强化施工期环境监管。新增10套建筑工地在线监测设备。

  6.加强油烟污染防治。对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油烟治理工作,禁止无油烟处理装置露天烧烤。

  7.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积极抓好秸秆、垃圾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禁止农作物秸秆违规露天焚烧。

  8.强化矿山污染治理。对城区及周边区域已关闭矿山实施复绿措施;在采石场、石灰厂、石膏开采企业矿山,采取复绿、覆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9.强化城区及周边区域料场、煤场监管,关停漳河新区所有煤场,取缔城区沙场,强化料场、堆场扬尘污染防治。

  10.加强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完成城区自动站优化建设;环境监测对各区全覆盖,一月一考核;每月向社会公布全市重点城市空气质量信息,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实施人工增雨措施。

  附件:荆门市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蓝天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赵俊

  牵   

  责任单位

  荆门市环境保护局

  实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荆门市发改委、荆门市经信委、荆门市住建委、荆门市公安局、荆门市财政局、荆门市规划局、荆门市交通运输局、荆门市国土资源局、荆门市林业局、荆门市城管局、荆门市商务局、荆门市工商局、荆门市质监局、荆门市气象局、荆门市物价局、荆门市农机局、中石化荆门分公司、中石油荆门分公司

  工作目标

  以实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以调整产业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实施多污染物综合控制和强化大气环境管理能力为手段,细化近期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着力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工作标准

  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0%以上,PM10年日平均浓度低于84微克每立方米。

  时间节点

  2016年,中心城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方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主城区剩余未关停的锅炉于2016年3月底全部关停。开展机动车检测,依法核法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完成黄标车淘汰年度任务,做好黄标车限行监管工作。对荆门中心城区周边29家已关闭采石场塘口进行复绿。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强化施工期环境监管。强化交通干道和城区主次干道粉尘污染防治,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对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油烟治理工作,禁止无油烟处理装置露天烧烤。推动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强化企业排污监管,推进荆门热电厂、华能热电厂超低排放;开展磷化工、采石、石膏、石灰石等行业污染专项治理;推动平板玻璃、水泥等行业实施脱硫脱硝改造。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禁止农作物秸秆违规露天焚烧。关停漳河新区所有煤场。取缔城区沙场,整治城区及周边料场、堆场。

  2017年,实现荆门热电厂、华能热电厂超低排放。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推进城区周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工作。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全面供应国IV、国

  2018年,鼓励水泥行业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荆门市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努力,使我市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进一步控制,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工作标准

  实现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主要工业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强度逐年下降;国控、省控监测断面达标率达到80%,荆门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

  三、工作措施

  实施十大碧水工程:

  1.持续推进竹皮河综合整治。

  2.深化流域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长湖、南泉河、利河、永隆河流域综合治理。

  3.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一是推进漳河水库良好湖泊保护项目建设。加强水质监测,保护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二是加强县(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加强京山惠亭水库、汉江钟祥段及沙洋段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荆门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建设。推进汉西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4.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夏家湾污水处理厂、杨树港污水处理厂、钟祥市污水处理厂、沙洋县污水处理厂、京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快推进屈家岭污水处理厂、胡集镇污水处理厂以及东宝工业园、化工循环产业园等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逐步完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总量减排项目。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严格控制养殖总量及污染物排放量,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6.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

  7.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8.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完成重点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任务。

  9.加强企业节水改造。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等为重点,支持企业积极应用减污、节水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

  10.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常规监测、移动监测、动态预警监测三位一体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附件:荆门市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赵俊

  牵    头

  责任单位

  荆门市环境保护局

  实    施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荆门市发改委、荆门市经信委、荆门市住建委、荆门市规划局、荆门市交通运输局、荆门市水务局、荆门市水产局、荆门市农业局、荆门市畜牧兽医局

  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城市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工作标准

  实现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主要工业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强度逐年下降;地表水体中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的水体达到80%以上,荆门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

  时间节点

  2016年,确定市级、县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安排,明确实施进度和年度清单,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和资源综合利用;开展京山惠亭水库、汉江钟祥段及沙洋段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总量减排项目;加快推进竹皮河、长湖、南泉河、利河、永隆河流域综合整治;推进漳河水库良好湖泊保护项目建设;完成重点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度减排任务;对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推进汉西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2017年,完成重点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度减排任务;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制度,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严格控制养殖总量及污染物排放量;完成夏家湾污水处理厂、杨树港污水处理厂、钟祥市污水处理厂、沙洋县污水处理厂、京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2018年,完成重点工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度减排任务;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荆门市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生态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永久性保护区域;优化空间布局,积极开展生态廊道试点示范建设;开展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生活垃圾处理为主体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示范村;实施荆门中心城区被破坏山体的生态修复;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确保市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改善。

  二、工作标准

  在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基础上,增加市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市域国土面积≥12%,明确永久性保护区域清单及边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4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70%,建成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乡镇18个、市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村300个;荆门中心城区被破坏的山体生态修复率≥80%;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并严格执行;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对良好土壤进行保护,对污染较重土壤进行治理修复。

  三、工作措施

  (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逐步完善各县(市、区)生态红线边界勘定,明确省、市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制定荆门市永久性保护区域清单,出台荆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编制完成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全面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及美丽乡村建设,确保每年建成6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乡镇,100个市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村。

  (三)中心城区周边矿山修复。实施中心城区被破坏山体的生态修复。

  (四)实施畜禽污染治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场)为重点,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五)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以中国农谷核心区为重点,实施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开展土壤修复产业园建设。以南泉河、利河和胡双磷区域为重点,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

    

  附件:荆门市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赵俊

  牵    头

  责任单位

  荆门市环境保护局

  实    施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荆门市住建委、荆门市国土资源局、荆门市农业局、荆门市林业局、荆门市水务局、荆门市畜牧兽医局、荆门市城管局、荆门市卫生计生委

  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生态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永久性保护区域;优化空间布局,积极开展生态廊道试点示范建设;开展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生活垃圾处理为主体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乡镇、示范村;实施荆门中心城区被破坏山体的生态修复;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确保市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改善。

  工作标准

  在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基础上,增加市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市域国土面积≥12%,明确永久性保护区域清单及边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4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70%,建成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乡镇18个、市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村300个;荆门中心城区被破坏的山体生态修复率≥80%;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并严格执行;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对良好土壤进行保护,对污染较重土壤进行治理修复。

  时间节点

  2016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省、市级生态红线保护范围,编制完成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建成6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乡镇,100个市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村;完成海慧沟以西鑫安、泉口街道、石莲国斌及太平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开展三三〇水泥厂遗址矿山修复;完成竹皮河9.6公里生态廊道建设;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全市58座重点水库投肥(粪)养殖全部取缔;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实施中国农谷核心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推进屈家岭土壤修复产业园建设,开展南泉河、利河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

  2017年,制定荆门市永久性保护区域清单,出台荆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建成6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乡镇,100个市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村;完成西外环、泉口西路被破坏山体的生态修复;完成三三〇水泥厂遗址矿山修复;市、县两级向一级饮用水源地直排污染物的畜禽养殖场全部取缔;实施中国农谷核心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推进屈家岭土壤修复产业园建设。

  2018年,建成6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乡镇,100个市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村;向乡镇饮用水源地直排污染物的畜禽养殖场全部取缔;实施中国农谷核心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推进屈家岭土壤修复产业园建设;实施胡双磷地区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

  荆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18年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荆门中心城区(主城区及五组团)和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县(市)域垃圾收集率分别达到100%、98%、95%、95%、95%,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98%、90%、95%、95%。

  二、工作标准

  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高标准配备垃圾分类收集箱(桶),逐步引导居民形成垃圾分类习惯;购置垃圾收集转运车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确保垃圾得到及时清运;加快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新建荆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座、屈家岭管理区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实施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稳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时间节点

  2016年,启动荆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改扩建屈家岭管理区现有的垃圾填埋场;荆门中心城区配备垃圾收集箱(桶)200个、小型机动车12辆、转运车3辆,新建垂直式垃圾压缩中转站3座、地埋式垃圾中转站9座;京山县配备垃圾收集箱(桶)160个、垃圾转运车20辆,新建垃圾中转站16座;沙洋县配备垃圾收集箱(桶)254个、垃圾转运车43辆,新建垃圾中转站7座;钟祥市配备垃圾收集箱(桶)100个、垃圾钩背箱10个、垃圾转运车22辆,新建中型垂直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座、小型水平压缩中转站2座;屈家岭管理区配备垃圾收集箱(桶)800个,新建再生资源回收站1座、垃圾中转站1座。

  2017-2018年,完成荆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和屈家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并投入运行;根据城乡发展需求投放垃圾分类收集箱(桶),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配备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改扩建或新建垃圾中转站,实现全市垃圾清运设施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市)、镇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垃圾清运公司,研究制定考核标准,确保城乡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资金投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与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长机制,大力推进垃圾处理设施、中转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环卫机械车辆,不断满足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要求。

  (二)统筹城乡治理,改善环境卫生质量。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收运体系建设,全力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村建设,建立完善“户集中、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推进区域性垃圾处理场建设,完善督办、检查、反馈、考评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

  (三)开展垃圾分类,健全资源回收体系。选择有条件的小区、学校和企业等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研究出台垃圾分类收集相关地方性办法;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将再生资源回收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实行分类回收。开展“互联网+分类回收”行动,形成多元化垃圾终端处置体系。

    

  附件:荆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赵俊

  牵    头

  责任单位

  荆门市城市管理局

  实    施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荆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到2018年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荆门中心城区(主城区及五组团)和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县(市)域垃圾收集率分别达到100%、98%、95%、95%、95%,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98%、90%、95%、95%。

  工作标准

  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高标准配备垃圾分类收集箱(桶),逐步引导居民形成垃圾分类习惯;购置垃圾收集转运车辆,规划建设垃圾中转站,确保垃圾得到及时清运;加快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新建荆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1座、屈家岭管理区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实施城乡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稳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时间节点

  2016年,启动荆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改扩建屈家岭管理区现有的垃圾填埋场;荆门中心城区配备垃圾收集箱(桶)200个、小型机动车12辆、转运车3辆,新建垂直式垃圾压缩中转站3座、地埋式垃圾中转站9座;京山县配备垃圾收集箱(桶)160个、垃圾转运车20辆,新建垃圾中转站16座;沙洋县配备垃圾收集箱(桶)254个、垃圾转运车43辆,新建垃圾中转站7座;钟祥市配备垃圾收集箱(桶)100个、垃圾钩背箱10个、垃圾转运车22辆,新建中型垂直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座、小型水平压缩中转站2座;屈家岭管理区配备垃圾收集箱(桶)800个,新建再生资源回收站1座、垃圾中转站1座。

  2017-2018年,完成荆门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和屈家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并投入运行;根据城乡发展需求投放垃圾分类收集箱(桶),逐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配备垃圾收集运输车辆,改扩建或新建垃圾中转站,实现全市垃圾清运设施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市)、镇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垃圾清运公司,研究制定考核标准,确保城乡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荆门中心城区及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区建筑垃圾专业化清运率分别达到95%、90%、90%、90%、80%,荆门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  

  二、工作标准

  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清运体系,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时间节点

  2016年,荆门中心城区启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通过“破碎—多级筛分—综合分类再生利用”工艺,将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制成绿色环保材料,应用于绿化、水利等工程建设;京山县组建建筑垃圾专业化清运公司2个,配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26辆;沙洋县组建建筑垃圾专业化清运公司2个,配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27辆;钟祥市组建建筑垃圾专业化清运公司2个,配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50辆;屈家岭管理区组建建筑垃圾专业化清运公司1个,配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20辆。

  2017-2018年,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荆门中心城区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处理场建设并投入运行,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京山县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2座,建筑垃圾处理率达到90%;沙洋县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2座,建筑垃圾处理率达到90%;钟祥市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2座,建筑垃圾处理率达到90%;屈家岭管理区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1座,建筑垃圾处理率达到80%。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实现建筑垃圾产生、收集、堆放、再生、利用全过程管理,杜绝建筑垃圾大量排放、随意排放和低水平再生利用。

  (二)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扶持力度,在用地、价格、规费、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和宣传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化。

  (三)建立标准体系。完善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为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资源化利用等环节提供规范标准和技术依据,使再生产品有合格标准、验收依据,现场施工有科学的操作规范,确保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有章可循。

  附件: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附件

  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路线图

  (2016-2018年)

  责任领导

  荆门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赵俊

  牵    头

  责任单位

  荆门市城市管理局

  实    施

  落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管委会,荆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荆门中心城区及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屈家岭管理区城区建筑垃圾专业化清运率分别达到95%、90%、90%、90%、80%,荆门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

  工作标准

  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清运体系,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

  时间节点

  2016年,荆门中心城区启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通过“破碎—多级筛分—综合分类再生利用”工艺,将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制成绿色环保材料,应用于绿化、水利等工程建设;京山县组建建筑垃圾专业化清运公司2个,配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26辆;沙洋县组建建筑垃圾专业化清运公司2个,配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27辆;钟祥市组建建筑垃圾专业化清运公司2个,配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50辆;屈家岭管理区组建建筑垃圾专业化清运公司1个,配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20辆。

 

  2017-2018年,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荆门中心城区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处理场建设并投入运行,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京山县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2座,建筑垃圾处理率达到90%;沙洋县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2座,建筑垃圾处理率达到90%;钟祥市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2座,建筑垃圾处理率达到90%;屈家岭管理区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1座,建筑垃圾处理率达到80%。

  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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