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日期:2018-01-31 15:20

  荆门市行政审批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荆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本报告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荆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荆门市行政审批局联系(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联系人:龙传生,邮编:448000,联系电话:0724—2381624,传真:0724-2381624)。

  一、概述

  2017年,市行政审批局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依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对本单位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规范地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宜。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重点和难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我们编制了《荆门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荆门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制度,把政务公开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健全网络体系。积极推进网络健全、上下联动、运作规范、便民高效的四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基本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网络,普遍实行“八公开”,即公开服务内容、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条件、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及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分工内容、值班时间,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学习培训。为增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我们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到政务服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突出。

  (五)严格公开程序。采用规范发文稿,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我们在荆门市行政审批局(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42万条,其中:发布工作动态信息536条,审批服务信息410203条,公示公告2224条,其他类信息263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荆门市行政审批局(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荆门公共资源交易网;

  2、政务公示墙、公开栏;

  3、LED大屏幕、电子触模屏;

  4、印制发放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指南、宣传册;

  5、文件查阅服务;

  6、新闻媒体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市行政审批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市行政审批局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也不涉及收费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行政审批局确定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7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掌握的政府信息,拓展和深化政务服务、项目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强化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加大网络问政工作力度,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信息化平台。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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