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2010年,荆门市城乡规划局委托荆门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荆门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6年因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对高新区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进行修改,同时将《荆门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更名为《荆门高新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片区是高新区建设发展的伊始和基础,经多年发展已初具规模,引进了许多高新技术企业,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方面,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入驻以来,企业排放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为此在相关专题会议上提出了要求,需划定荆门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园区边界;另一方面,部分用地超出城市总规范围,有待于整合;最后,随着片区产业发展,部分基础设施、水系、用地范围等与上版控规存在一定的偏差,有待于完善。
基于上述情况,规划需重新梳理片区现状情况,对《荆门高新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以更加准确地指导片区的建设。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东至迎宾大道、南靠武荆高速公路、西临白云大道-荆山大道、北到掇刀石大道,总用地面积约18.8平方公里。
三、功能定位
规划区定位为:以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大健康、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综合产业为主导,配套居住、生活服务等功能的产居一体生态科技综合片区。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四轴、三片”的空间结构。
两心:西部的综合服务中心和东部的杨树港公园生态绿心。
四轴:沿白云大道、龙井大道、清水源路及凤袁路—迎春大道形成“三纵一横”的空间发展轴。
三片:依托空间发展轴形成的一个工业片区、一个综合服务片区和一个居住生活配套片区。
五、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R)
居住用地面积332.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97%。其中二类居住用地270.92公顷,商住混合用地61.48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及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用地总用地面积33.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1%。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商业设施用地、娱乐康体设施用地、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28.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2%。
4、工业用地(M)
工业用地主要为一类工业用地。荆门南高速出入口附近工业用地予以整合,其它区域已建工业用地予以保留,并结合可开发用地合理布局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776.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2.0%。
5、物流仓储用地(W)
物流仓储用地主要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规划保留李宁物流园及在建的格林美物流园。总用地面积68.2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48%。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城市道路用地、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规划将李宁工业园公交停保场、杨树港公交首末站以及福熙港湾南侧的社会停车场、迎春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口处的危化品停车场各一处予以保留,凤凰公交停保场予以扩建。规划社会停车场9处,公交首末站1处,即青龙路公交首末站,货运停车场1处,位于杨树港以东、迎春大道以南,并预留公交枢纽用地1处。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311.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6.85%,其中城市道路用地299.10公顷。
7、公用设施用地(U)
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供应设施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及安全设施用地。规划保留现有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变电站、污水泵站、两处垃圾转运站及一处公共厕所等;规划消防站1个,位于金源一路与健安路交口处;规划增设垃圾转运站4处。公用设施用地13.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0.71%。
8、绿地与广场用地(G)
绿地与广场用地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广场用地组成。规划保留李宁工业园公园及高新区管委会门前的广场,规划增加杨树港公园1处、3处小游园及1处广场。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300.2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6.23%。
对本规划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者,请于公示日起30日内与我局空间规划科联系。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5日-12月14日
联系电话:0724-2372416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