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园林绿化“增绿提质”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市城管局
日期:2020-04-22 10:2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切实改善城市景观环境,促进城市生态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按照省住建厅《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增绿提质”三年行动方案》,从2021年至2023年,开展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增绿提质”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围绕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创造良好人居环境目标,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通过开展三年行动,着力构建总量适宜、分布均衡、结构合理、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的城市园林绿地体系,使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助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湖北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强对城市及周边山体、水系、植被、生物物种等生态资源的保护。合理搭配乔、灌、花、草,注重常绿、落叶乔木树种科学配比,注意运用乡土树种和市树、市花,适地适树,形成地域特色鲜明的城市景观风貌。

--坚持绿色惠民。坚持节约型园林建设,不贪大求洋,不搞形象工程。注重保护利用自然生态环境,立足实际提高城市绿量,努力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生态环境。

--坚持稳步推进。根据不同的自然禀赋、地方特色和发展阶段,合理确定城市园林绿化的阶段性目标任务,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循序渐进,持之以恒,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各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现状值为36%及以上的,绿地率每年增幅达到0.0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每年增加0.02平方米以上;绿地率为30%到36%的,绿地率每年增幅达到0.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每年增加0.2平方米以上(见附件1)。

沙洋县建成区绿地率每年增幅达到0.0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每年增加0.05平方米以上(见附件1)。

到2023年底,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园林绿地面积300公顷以上,使园林城市、园林县城特色更鲜明,力争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高起点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利用我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利契机,修订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各类绿地范围管控线。各县(市)绿地系统规划修订编制工作完成时限,原则上应与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经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城市绿线划定范围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县城品质提升等工作相衔接,科学划定城市园林绿化用地面积,切实保证城市绿化用地的供应。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城市各类绿地建设,禁止随意更改规划和侵占公共绿地。绿化设计风格要与城市自然与人文环境相协调,注重生态功能,突出城市特色。(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自然资源局)

(二)高品质增加城市绿地绿量。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契机,充分利用城市建设、企业厂区闲置产生的裸露地、空闲地块,优先考虑“留白增绿”,规划建设公共绿地,提升城市绿量,发挥绿地固碳功能,推动城市碳中和,提高城市生态承载能力。因地制宜的开展立体绿化、破墙透绿、小微造绿,形成城市绿量的有效补充,提高城市景观效果。实施城市裸土还绿攻坚,督促建设、施工企业等相关单位对未施工的裸土实施临时复绿或软化覆盖,对公园绿地林荫道及行道树树池内缺株、裸土有计划的实施苗木补植或改造提升,力争全部实现绿化或软化覆盖,解决城市环境“因裸致脏、由露扬尘”问题,提升城市颜值。(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自然资源局)

(三)高标准实施城市公园建设。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加强公园设计,推进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各类型城市公园建设,增加公园绿地面积。结合“美丽街区”创建工作,精心规划建设一批小、多、匀、精的街头游园,进一步完善公园设施和服务功能,构建高低搭配、均衡分布的多层级城市公园体系,提高城市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大力推进城市公园与城市空间深度融合,提升城市绿色生态格局,逐步建设城内城外系统联通的生态绿地网络,打造“推窗见绿、出门入园、自然融合”的绿色生态新格局。(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四)高质量建设城市绿道系统。根据《绿道规划设计导则》标准,尽快编制完善城市绿道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城市绿道系统建设。对绿道建设质量严格把关,配套完善标识、休憩、环卫、网络等便民服务设施,力争建设一批独具自然地域特色,具有完善功能的精品绿道,形成串联成网的线形绿色开放空间和运动休闲慢行系统。持续推进道路绿化带、林荫道路建设,城市主干道两侧宜流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行道树应优先选用本地乡土树种,形成层次丰富、疏朗有序、色彩多样、树木成荫的城市道路景观,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出行空间。(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自然资源局)

(五)高水平实施绿化管养维护。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管养分开”的原则,深入推行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监管相分离的市场化运行模式。进一步完善行业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标准,下大力气增加园林绿化养护资金投入,择优选择专业养护队伍和技术人员,提高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效率和水平,保证养护质量和景观效果。对城市公共绿地、小区绿地和单位绿地,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城区、街办、物业和单位做好日常养护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定期进行技术指导。(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

(六)高效率推进园林城市等国家级品牌创建。高度重视园林城市等国家级品牌系列创建,以创促建,创建结合。大力扶持沙洋县“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力争实现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域覆盖。荆门市、钟祥市、京山市要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市中心城区要统筹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示范建设活动。结合创建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求中心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30%以上。通过城市园林绿化从绿地建设为基础,向市政基础设施住房保障节能减排等全方位结合发展过渡,从追求外在形象整洁美观,像提升城市生态功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物种多样性,确保我市综合物种指数≥0.5,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和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转变。(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七)高要求履行绿地监管责任。切实履行绿地监管责任,精心保护城市中心区、老城区、新城区原有绿地和大树古树,留存“城市记忆”,对破坏城市绿地、树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设计审批和施工监管,严防设计不当、指导不到位毁坏小区绿化成果。要严格落实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严禁移植大树进城”的规定,强化进城主入口巡回监管,引导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和正确的绿化理念,推动我市城乡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三年行动实施,要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机构投入和人员等方面保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目标落到位,推动各地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保障资金投入。各地政府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健全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社会及平台投入为补充的园林绿化投资体系。通过以奖代补,发行地方债、贴息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经费足额到位。

(三)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自媒体等途径,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三年行动,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爱绿意识。要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收集、研判和处理,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人人爱绿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信息报送。建立三年行动信息报送机制。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明确具体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配合和日常信息报送。请于4月28日前将联络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工方案报送市城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康莉莉 13597978217;电子邮箱:jmcgwzb@163.com)。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书面报送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和推进情况统计表(附件3),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五)严格监督考核。各地要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各地三年行动落实情况的检查,省住建厅每半年组织检查通报,督促三年行动落实到位。各地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城市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年底将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附件:1.“增绿提质”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2.“增绿提质”三年行动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3.“增绿提质”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统计表


荆门市城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2日印


附件1:


“增绿提质”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地区

2021年目标

2022年目标

2023年目标

绿地率(%)

人均公园面积(㎡)

绿地率(%)

人均公园面积(㎡)

绿地率(%)

人均公园面积(㎡)

荆门

37.88

13.58

37.97

13.61

38.15

13.64

沙洋

35.04

10.88

35.06

11.38

35.08

12.5

京山

35.4

16.82

35.6

16.83

35.8

16.85

钟祥

34.33

11.66

34.6

12.01

34.88

12.51

附件2:


“增绿提质”三年行动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3


“增绿提质”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新增园林绿地面积(公顷)

新建公园(个)

新建、改建街头绿地(游园)(个)

新建绿道绿廊长度(公里)

裸土还绿、绿地补植面积(平方米)

























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备注:1.请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单位统计数据,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统计表数据均为自工作开展以来的累积数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