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00011236211P/2021-00803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1-01-20
发文字号: 荆审批字〔2021〕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荆门市麻城林榘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日期:2021-01-22 15:47

荆门市孚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核准麻城林榘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麻城林榘光伏电站上网送出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荆门市麻城林榘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101-420800-89-05-354922)。

项目单位为荆门市孚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起点为麻城林榘光伏升压站110kV间隔,终点为110kV麻城变电站110kV间隔。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110kV线路全长2.91公里,其中架空路线长2.671公里,电缆线路长0.3公里。新建杆塔共12基,其中单回路耐张自立塔7基,单回路直线自立塔5基。

四、工程总投资为921万元,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线路工程,不涉及新增划拨国有土地。项目单位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等有关规定,提供了情况说明。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项目单位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进一步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十、请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和建设规范及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荆门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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