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高龄津贴申请程序
来源:荆门市民政局
日期:2021-11-30 16:51

依据《关于印发建立荆门市中心城区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荆民政发〔2013〕7号)和《关于对建立荆门市中心城区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荆民政发〔2014〕8 号)文件精神,凡户籍在荆门市中心城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身份证载明的出生年月为计算标准),均可申请享受高龄补贴。 

一、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由申请人或其亲属所在村(社区)委员会领取并填写《老年人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二)初审:申请人或其亲属持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连同《申请审批表》送交所在村(社区)委员会,村(社区)委员会按申请的内容认真调查,初审申请人真实情况。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对已公示并初审合格的高龄老人,由村(社区)委员会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审核、复核:乡镇(街道)收到《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依次上报区老龄办(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街办)要书面告知并退回初审单位。

(四)审批:收到《申请审批表》后,由各区老龄办(民政局)进行审批。 

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可咨询:

沙洋县:8551547

钟祥市:4262668

京山市:7321355

东宝区:2331302

掇刀区:2441418

漳河新区:8658027

屈家岭管理区:741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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