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就
(一)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
(二)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三)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
(四)人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有效落实
(六)劳动关系治理成效突出
(七)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八)人社扶贫取得决定性进展
二、“十四五”时期的形势和要求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三)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
(四)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五)推动劳动关系科学化治理
(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持续推进改革
(二)抓好规划实施
(三)推进依法行政
(四)强化基础支撑
(五)加强宣传引导
(六)抓好队伍建设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迈出重要步伐、取得新的重大成绩的五年。五年来,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建成湖北区域性增长极”总目标,全力打造“创业就业高地、全民社保福地、人才工作领地、规范管理阵地、和谐劳动关系家园”,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打造了就业创业、劳动监察等一批全国优质服务窗口,社保基金结算服务等一批全国、全省行业标准。我市先后入选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全省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城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试点城市,为“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健全,就业渠道日益多元,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得到优化,就业方式更加灵活,劳动者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就业形势始终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十三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3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8万人;组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15.0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7亿元,扶持创业3.68万人、带动就业14.04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的较低水平。累计争取中央、省就业补助资金7.14亿元,促进了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全市农民工工作获省政府表彰,建成全国首批返乡创业试点地区和全省返乡创业示范县1个。
(二)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基本确立,率先在全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医保制度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市累计参保6万余人。取消户籍、地域、工作等限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进一步放宽。建筑业、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工伤保险,新开工建筑项目参保率达到100%;率先在全省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工伤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基金运行能力逐步增强。争取社保调剂金135.9亿元,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十三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6.1万人、20.1万人、27.6万人;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五连增”,全市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和最低缴费档次实现“双提标”。
(三)人才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累计评选表彰国贴、省贴、省突专家29人,全市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创新实践基地达到15家,实施市级“双创战略团队”项目19个,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4万。深入推进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6.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0万人。举办全市“荆工巧匠”职业技能大赛,承办全省机器人系统集成和人工智能等世赛、国赛省级选拔赛事8场;推荐选拔全国技术能手、湖北工匠、荆门名匠等优秀高技能人才50余人次,建成技能大师工作室、“大工匠”工作室35个,成功创建全省技能强省示范县2个。率先在全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培养新型学徒2000余人,经验做法写入人社部《校企双制 工学一体》校企合作指南。荆门技师学院整体搬迁、钟祥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筹建加速推进。
(四)人事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38名,本科以上学历达85.7%,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更加优化。职称改革工作取得突破,职称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和“乡教高”省级试点顺利完成。人事考试实现安全无事故,标准化考场建设走在全省前列,考务操作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圆满完成全市各项表彰奖励工作。
(五)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有效落实。大力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基本建立。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绩效工资政策有效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指导线制度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上调。
(六)劳动关系治理成效突出。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健全,作用逐步凸显,集体协商建制率98%,劳资纠纷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打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示范区,率先在全省建立农民工工资实名管理、工资专户、银行代发和按月足额支付四项制度,为9.8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4.5亿元,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45266人,补缴社会保险费458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100%。全面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建设,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提升到92%。大力推行要素式办案改革,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
(七)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形成,统一灵活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初步建立,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高标准建设“网上就业局”、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跨省异地就医平台、“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等信息系统,人社业务经办更加便捷。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79.5万人。
(八)人社扶贫取得决定性进展。就业扶贫、技能扶贫、社保扶贫扎实推进。“十三五”期末,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75763人,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贫困劳动力11665人;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14090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1833人次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7.99万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6.5万人,实现“全员参保、不落一人”。
专栏1:“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 标 | 2015年基数 | “十三五”目标值 | 2020年完成数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3] | [22.5] | [24.5]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5 | 3.5 |
二、社会保险 | |||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82 | 90 | 90.1 |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95 | 97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8.38 | 19 | 20.1 |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3.9 | 24.5 | 27.6 |
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7.38 | 18.8 | 20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2 | 14 | 14 |
9.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 1:4.5:4.5 | 1:4:5 | 1:4:5 |
10.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3.5 | 6.5 | 10 |
11.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 12.5 | 18.3 | 27.2 |
四、人事管理 | |||
12.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率(%) | — | 100 | 100 |
13.公务员普遍轮训参训率(%) | — | 100 | 100 |
14.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合同签订率(%) | — | 100 | 100 |
15.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特殊政策安置和特定需求除外)公开招聘率(%) | — | 100 | 100 |
五、劳动关系 | |||
16.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2 | 93 | 95 |
17.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 | 98 | 97 | 100 |
1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 90 | 92 |
19.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 >60 | 80 |
六、基层能力建设 | |||
20.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覆盖率(%) | — | 90 | 96 |
21.县以下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覆盖率(%) | — | 100 | 100 |
注:[ ]内为累计数。 |
二、“十四五”时期的形势和要求
“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拥有较为优越的环境和基础。从宏观政策层面看,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对湖北要“搭把手、拉一把”。中央制定了一揽子政策支持湖北疫后重振,在就业补助资金、社保转移支付、人事人才等各方面向湖北倾斜,在一段时期内将会形成洼地效应,为全市人社事业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改革创新机遇、补短强弱机遇、项目带动机遇。从发展环境看,“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全面展开,我市正处于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湖北中部中心城市的战略机遇期,市委市政府将更大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和就业优先政策,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同时,“十四五”时期,经济结构和社会格局深刻调整,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出诸多挑战。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经济增速放缓,经济运行潜在风险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压力增大;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就业吸纳能力减弱,结构性失业和劳资纠纷问题将更加突出;群众对提高待遇的诉求和对公平性的期待越来越强烈,加之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空间压缩,基金长期平衡和安全运行压力加大,影响社会保险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社会保险制度和管理碎片化问题依然突出,基金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产业升级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制约和影响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领域矛盾易发多发,维护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要求更高,基层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仍需加强等。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将“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人民群众生活是否真正得到改善、人民群众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保障”作为检验人社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思维,超前谋划、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荆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目标定位和“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认真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为打造全省民生幸福标杆城市提供坚实的人社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方向。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社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我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湖北中部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努力实现促进就业与全市经济增长相协调,社会保险体系与全市社会发展相适应,人才队伍建设与人才强市战略相契合,工资收入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相一致,劳动者权益维护与企业利益保障相结合。
坚持人民至上,共建共享。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健全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险体系,合理调节工资收入分配关系,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人社公共服务,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宜荆荆恩”城市群建设为契机,着力推进就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一体化发展,实现“共建共享共赢”。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按照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方位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创新,有效发挥人社部门指导、管理、监督和公共服务功能,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事业发展进程中新出现的各种问题。
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领域各项工作,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充分考虑地区发展差异,促进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集中攻坚克难,着力补齐短板、化解矛盾。
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公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稳定和谐。
(三)发展目标
203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我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实力将显著增强,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现代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将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就业质量明显提升,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覆盖,可持续性显著增强;人才政策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工资收入分配公平合理,中等收入群体进一步扩大,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格局全面形成;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优质。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人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城乡就业更加充分。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质量明显提升,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失业风险有效控制。“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18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2.社保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十四五”期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0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
3.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人才资源加速积累,人才素质整体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力争五年内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1000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开展各类补贴性技能培训10万人次,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5万人,力争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提高到30%以上。
4.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有效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不断完善,绩效工资分配管理不断规范。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规范,工资宏观调控更加有力,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劳动者工资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中等收入群体进一步扩大,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更加坚实。
5.人事管理更加规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符合事业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公开招聘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明显增强,人才引进渠道更加顺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改革进一步深化。人事考试实现安全、高质量发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表彰奖励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6.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
7.公共服务更加优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社帮扶长效机制更加完善,人社工作防贫减贫作用充分发挥。适应“互联网+”新形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社会保障卡功能更加完善,实现“一卡通行、一库尽收、一网到底”。
专栏2:荆门市“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指标
指 标 | “十三五”目标 | 2020年基数 | 2025年目标 | 属 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2.5] | [24.5] | [18] | 预期性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5 | 3.5 | <5 | 预期性 |
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 | [8] | [ 10 ] | 预期性 |
4.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 | — | [ 1 ]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险 | ||||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0.1 | 95 | 预期性 |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9 | 20.1 | 21 | 约束性 |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4.5 | 27.6 | 30 | 约束性 |
三、人才人事 | ||||
8.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 — | [ 9.7] | [1.2 ] | 预期性 |
9.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 — | [ 36.8] | [8] | 预期性 |
10.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 — | [10 ] | [2]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 | 80 | 60 | 预期性 |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 | 92 | 92 | 预期性 |
1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 97 | 100 | 99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4.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261 | 279.5 | 285 | 预期性 |
15.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 | 36 | 67 | 预期性 |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
四、“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机制。突出就业优先战略,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机制,建立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评估制度,将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政府督查、综合考核体系。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不断扩大新就业空间。构建全面科学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就业市场变化。继续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促进城乡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
2.多维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扶持项目、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激活创业主体。推进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建设,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孵化、开业指导、融资支持等一条龙服务。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工程,引导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创建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组织“荆创汇”创业创新大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引领带动更多人投身创业创新活动。
3.针对性推进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实施“才聚荆楚·智汇荆门”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荆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全面落实吸纳就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惠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加强用工服务保障。深入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加强青年就业实践锻炼,提升青年就业能力。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完善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统筹抓好城镇零就业家庭、贫困家庭、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探索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给予政策支持,促进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
4.全方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以“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在就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探索试点智慧就业项目建设,建成24小时无人自助就业服务大厅,服务网点推广至全市所有乡镇(村、社区),实现就近办、智能办。健全网上就业局整体功能,全面推行“不见面就业服务”。健全企业用工及劳动力求职信息库,促进用工求职信息精准匹配。密集举办“春风行动”招聘会、高校毕业生招聘周等活动,推动人力资源供需高效对接。
5.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城乡统筹和需求导向,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就业重点群体、企业职工、返乡人员等各类城乡劳动者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紧贴需求健全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面向社会发布。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充分调动企业、职业院校和定点培训机构积极性,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大力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对接服务企业专项活动。深化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培训。健全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对象、培训过程、培训质量、资金使用的全面监管。
6.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就业监测和失业预警发布制度,编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景气指数。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聚集发展、创新发展,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着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建立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稳步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加大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
专栏3:就业创业工程
1.“才聚荆楚·智汇荆门”行动。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力争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5万人。 2.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项目。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争取国家、省级项目资金,创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 3.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项目。完善荆门人力资源产业园功能,推动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荆门设立分支机构,创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个。引入社会资本,打造荆门人力资源服务综合性社区。 |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扎实开展全民参保扩面行动,充分调动广大企业、群众参保积极性,重点抓好电商、灵活就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参保工作。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引导更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建立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重点针对小微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实施工伤保险精准扩面,实现工伤保险政策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2.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改革。分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国统筹。落实国家改革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按照统一部署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病残津贴政策。规范完善丧葬补助金和职工遗属待遇制度。推进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落实公安系统警员序列,待遇计发等相关配套政策。研究解决老机保等历史遗留问题,做好老机保向企保正式并轨工作。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参保工作。建立健全待遇水平充足适当、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相协调、个人缴费与政府责任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推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协调发展,包容鼓励年金类补充养老保险。做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落实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补贴“展翅行动”。落实国家、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开展工伤预防专项行动。完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配合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3.进一步提高参保对象待遇。继续实施社保共享计划,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政策。实施调整缴费基数标准后的待遇计发办法,实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平稳衔接。按照国家、省部署,适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步提高人均养老金水平。实时开展基金支撑能力分析预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足额发放。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合理确定待遇调整水平。
4.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对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以省级集中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为基础,通过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办理,做到线上“一网通办”。依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或政务服务窗口,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实现“一门、一窗”办理,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探索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积极提升社保经办数字化能力,提升社保统计手段,全面拓展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在社保领域应用。加强工伤保险“互联网+政务服务”机制建设,提升经办服务信息化、专业化、便民化水平,提高工伤保险经办服务质量。
5.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力度。深入开展社保数据稽核,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数据核查机制。大力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规程、进系统”,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内控制度,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和有关部门协同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专栏4:社会保险提升行动
1.全民参保扩面行动。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开展扩面、宣传与服务。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0万人。 2.工伤预防专项行动。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发挥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加强工伤预防专家队伍建设,推进工伤预防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降低“十四五”期间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和重大职业病发生率。 |
(三)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
1.努力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围绕服务荆门经济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保障、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人才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对接。建立人才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考核、效益评价、扶优扶强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快集聚全市支柱产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人才项目品牌。健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鼓励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才离岗创新创业,积极营造集聚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
2.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建设一支学术技术水平更高、创业创新能力更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加强重点产业和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聚焦全市核心战略、重点项目、支柱产业发展,深化“产业引凤”行动,依托海外高层次人才(荆门)工作站,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转型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贯彻落实省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新建一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增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吸引优秀博士后到产业一线创新创业。完善人才推荐选拔机制,继续做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特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等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
3.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开展新时代“荆工巧匠”培育工程,进一步创新完善技能人才政策,持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强省示范县等项目建设力度,积极争取项目建设扶持,努力争创省级世赛实训基地。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职业培训券和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技能人才管理信息化服务。严格执行职业资格清单制,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监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鉴定机构职能转变,加强对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其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指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岗位津贴、特级技师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意见,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办学理念,推进职业(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企业对接,深化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行工学结合、产教融合发展,着力实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订单培训,为全市实体经济发展培养输送对口的技能人才,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契合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双品牌”建设推动全市技工院校强内涵、增动力、树品牌,推进荆门技师学院、钟祥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工程建设,谋划建设湖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专栏5: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项目。依托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创业园区等,力争设立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2.“产业引凤”行动。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荆门)工作站建设,在引才规模、载体建设上取得突破,力争五年内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1000人。 3.高技能人才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人、工作室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工作室4个,世界技能大赛省级培训基地1个,力争全省技能强战战略工程示范县达到3个。 4.“荆工巧匠”竞赛活动。对接世赛、国赛竞赛机制和选拔要求,持续完善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标准,扩展职业竞技赛项目,每年开展岗位练兵、基层比武、县市竞赛等活动,每3年开展全市职业技能大赛,选拔30名“荆工巧匠”,给予一定奖励。 5.技工院校“双品牌”建设项目。在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创建特色品牌专业6个。 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示范工程。建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示范企业2家、示范技工院校2家、示范第三方培训评价组织1家。 7.建设湖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依托荆门技师学院,立足通航产业发展优势,打造一所全省乃至全国有特色的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建设规模1000亩,计划招生1万人、培训1万人,开设一批特色专业。 |
4.优化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核心,结合荆门实际优化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增强公开招聘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改进基层一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分步实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全面实行竞聘上岗。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合法取得报酬,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加强激励与约束,规范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处分,开展多层次多类别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建立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人事管理质量和服务能力。
5.深化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称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大评审权下放力度,将技术创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发明专利转化等方面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支持条件成熟的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价工作,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
6.加强表彰奖励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政策规定,做好国家和省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申报并组织实施市级、县级表彰项目。做好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工作,加强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湖北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做好国家和省组织的疗养休假人员选派落实工作。加强表彰奖励工作基础建设,举办业务培训班,建立表彰数据库,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
7.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强化以考生为中心的理念,促进人事考试高质量发展。健全人事考试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人事考试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创建区域性示范人事考试基地,配合省建成覆盖所有考点的人事考试监控指挥平台。加强命题、制(阅)卷及专家队伍建设,拓展人事考试服务领域,推进人事考试诚信建设,不断提高人事考试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服务水平。
专栏6:人事管理项目
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多部门支持,在现有基础上,建设标准化考场100个,到十四五期末,标准化考场达到400个,可组织12000人规模的考试。 |
(四)深化企事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指导。以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健全工资支付制度,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引导。
2.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报酬。完善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创新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将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工资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3.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制度,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公共卫生机构薪酬改革,完善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工资管理信息化。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推进带薪休假制度落实。
(五)推动劳动关系科学化治理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平衡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和安全性,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为重点,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稳妥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提高集体协商实效性。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规范特殊工时、休息休假和劳动定额定员管理,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和企业经济性裁员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完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系。
2.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推进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加强裁审衔接,提升仲裁办案质效。建立并完善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依法为农民工、工伤职工和“三期”女职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健全调解工作制度,促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多元化发展。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做好网上调解仲裁服务,实现仲裁线上办案全覆盖,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全部上线使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系统。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建设。打造“互联网+智慧监察”新模式,建设由实名系统、公共服务、业务管理、协同平台组成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举报投诉、书面审查、执法检查、案件办理 “一网覆盖、一次办好”“一点投诉、全市联动”,构建监察执法全程记录、实时监控、远程指挥的监管模式。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践行“把监察变服务,把执法变普法”理念,按照“重协调服务、慎处理处罚”的原则,通过书面年审、主动监察、举报投诉、专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采取协调协商、宣讲建议等手段解决,以柔性方式处理劳资纠纷。
4.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不断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大规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育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保,完善新业态等领域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管理办法。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开展“为农民工办实事”活动。加强涉农民工问题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专栏7:劳动关系项目
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指挥中心项目。构建全市统一的劳动保障监察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通过集成的视频监控、电子地图、网络通讯系统,集中满足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综合调度、联动处置等工作需求,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
(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
1.持续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健全行风建设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优化人社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建立全市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向社区、村延伸覆盖,实现同一事项全省“一网通办”,部分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不断提升人社服务效能,努力打造流程最优、材料最简、时限最短、跑动最少的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创新人社数字化运用、服务模式、治理方式,推进内外信息数据充分、安全共享运用,探索更多数字化运用场景,推动人社工作数字化转型。全面落实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23℃人社服务”标准。持续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育一批人社“知识通”。
2.加强公共服务供给。以全面覆盖、均衡发展为目标,推动实现城乡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一站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鼓励支持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标准化等基础能力建设。
3.加快推进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以部省级平台系统为支撑,以省级平台系统为枢纽,与市大数据业务平台系统对接,建设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推动“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做好社保卡应用和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落实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备案工作,保障数据和信息系统安全。
4.巩固拓展人社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贯彻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人社帮扶政策措施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融合发展。强化就业帮扶,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加强岗位开发,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创新创业,提高就业质量。继续做好技能帮扶工作,深化职业培训下乡行动,开发农村电商、农村实用技术等专项培训项目,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能带头致富的农村就业创业者。持续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保障农村居民社会保险权益。推动职称评定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优化乡村教师、医生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持续推进人才项目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专栏8:人社公共服务项目
1.“金保工程”二期大数据支撑应用平台项目。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库,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向省集中,实现跨地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机制。建设人社业务数据专网,拓展功能应用,提供安全、智能、便捷的系统支撑。 2.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打造以“一库一台一网一终端”为主体架构的网上就业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一库共享”“一网通办”“一台导引”“一端覆盖”的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智慧就业”新格局。 3.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全覆盖计划。扩大社会保障卡使用功能,到2025年,基本实现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全员覆盖。 4.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依托省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
五、保障措施
(一)持续推进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专项改革,按照“五年一规划、一年一计划”原则,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改革思路,谋划改革举措,创新改革办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丰富的人力资源,提供更加公平、均等的社会保险,提供更加和谐、稳定的就业环境。
(二)抓好规划实施。加强规划实施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分解规划实施的职责和任务,明确规划实施的路径和项目,科学安排推动规划实施的年度计划。将就业、社保中的重要指标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和对县市区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测,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加强市、县两级专项考核,推进规划主要指标落实。
(三)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健全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教育,严格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行为,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四)强化基础支撑。强化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责任,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出列入公共财政保障重点,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构建与事权相匹配的经费分级保障机制,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与各业务系统的对接和资源共享,规范实施专项统计调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不断提升统计支持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实行政务公开,创新宣传形式,加强舆情分析,建立网评队伍,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误读,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在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上的参与程度,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六)抓好队伍建设。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扩展相适应的用人增长机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分级分类开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加强作风建设,建立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廉政专项巡查制度,强化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从严管理监督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