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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四五”财政发展的坚实基础
(一)可用财力基础更加稳固
(二)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精准
(三)服务经济发展更加有为
(四)民生保障水平更加高效
(五)助推三大攻坚更加有力
(六)涉财重点改革更加深入
(七)质效财政建设更加扎实
二、“十四五”财政发展的机遇挑战
(一)面临的新机遇
(二)应对的新挑战
三、“十四五”财政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创新驱动
(四)总体目标
四、“十四五”财政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围绕国家重大部署,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二)推进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三)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福祉
(五)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完善财政体制机制
(六)提升管理水平,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七)加强队伍建设,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荆门市财政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疫后重振、实现浴火重生、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全力发扬“争、抢、转”精神,实施“一二三四五”发展计划,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第一个五年。
站在新起点,谋划新发展。荆门市将精准确立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用好用足财政力量,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根据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工作部署,结合荆门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财政发展的坚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夯实财力基础、增强有效供给、优化支出结构、助推三大攻坚、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财政监管,财政收支平衡稳健,收入增幅和收入质量基本保持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顺利实现“十三五”财政规划主要目标。市财政局被评为全省财政系统先进单位,财政管理和PPP工作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创新的节能减排“荆门模式”得到财政部和省厅认可,助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获得省政府表彰。
(一)可用财力基础更加稳固
“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983.8亿元,比“十二五”增加353.2亿元,增长15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489亿元,比“十二五”增加198亿元,增长168%;县级财力不断增强,县级累计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4.7亿元,比“十二五”增加171.1亿元,增长180%。财源培育效果显著,通过落实现有企业培育、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等政策,研究出台高质量推动乡镇财源建设财政扶持措施,规范和完善总部企业奖补和退出机制,壮大骨干税源、培育乡镇财源、拓展总部税源。全市税收过亿元企业达到12家,比“十二五”期末增加5家;总部经济企业达到79家,年均实现税收4.5亿元;财政收入过亿元乡镇达到8个,比“十二五”期末增加2家。资金争取再获突破,精心策划项目,加强工作指导,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和申报发行政府债券。累计向上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844.3亿元,申报发行政府债券资金289亿元。
(二)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精准
“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政策红利进一步释放,成立财税联合工作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调低增值税税率等减税降费的积极财政政策,累计减税降费80亿元;结合中央、省近年来,特别是疫情发生以来出台的系列惠企政策,开展全方位、系统化地分析研究,将政策细化到涵盖财税、金融、就业、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等企业发展各个方面,形成具体措施,共兑现惠企政策资金超过295亿元。财政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陆续出台支持工业跨越发展、创新活市、资本兴市、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等“四个30条”政策,涵盖企业孵化、初创、成长到成熟整个生命周期;废止9条过期过时政策,新增配套36条急需增加政策,升级改版15条力度不够政策;建立常态化兑现机制,探索“免申即享”兑现新模式,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财政政治属性进一步彰显,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财政部门建立疫情防控应急保障机制,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推进复工复产复市;抢抓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机遇,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保民生、兜底线,共统筹资金20.6亿元兑现疫情新增支出。
(三)服务经济发展更加有为
“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全力助推第一产业提质增效,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印发《关于加快荆门市中心城区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意见》,设立“荆门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广、现代都市农业建设等专项资金,实施八大重点优势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打造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示范区,累计统筹财政专项资金263亿元。全力助推第二产业高质发展,认真落实支持县域经济、民营经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等政策,全力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及产业链发展,累计落实保障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科技创新奖励、挂牌融资奖励、贷款贴息等支持企业转型发展资金13.5亿元。全力助推第三产业提档升级,出台支持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展、中心城区专业市场转迁、商贸流通、交通物流发展等政策措施,做好“世博会”、“进博会”、荆门海关开关等服务保障工作,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对外开放。全力助推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政府债券,吸引和引导融资资金,全力保障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重点保障了“三环线”建设、象山大道改造、“两馆两中心”、荆荆及沿江高铁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有力助推了城市环境品质提升。
(四)民生保障水平更加高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持续强化社会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财政投入政策,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等标准,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持续兜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持续加大民生补短板力度,不断增加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养老等领域民生补短板项目投入,支持打造了福寿居、千福园、望兵石学校、高新学校、天鹅学校等一批重点项目,有效破解了“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等难题,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21.1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加532.5亿元,增长168%;其中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保持在年均80%左右。
(五)助推三大攻坚更加有力
“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建立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产业、教育等扶贫政策,探索政府采购助力消费扶贫,搭建财政扶贫动态监控系统,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共筹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4亿元支持精准脱贫。全力支持污染防治,设立规模1亿元的生态环境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竹皮河、天门河流域(荆门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出台支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等政策,累计争取环境治理专项资金30.42亿元支持“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实施,圆满完成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目标任务。全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制定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完善市级政府存量融资项目、市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资金等管理制度,建立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通过统筹财政资金等方式积极筹措偿债资金,按时偿还到期隐性债务,政府债务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之内。
(六)涉财重点改革更加深入
“十三五”时期,全市持续深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完善政银合作机制,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政府控股或参股的担保公司发展,市级财政累计注资10亿元,支持设立产业基金32支,为34家企业提供股权投资26.95亿元;支持金融部门发放政银合作、工业企业信用担保、农信担、创业担保等贷款210亿元,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深入推进PPP模式,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PPP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办法,全市累计落地PPP项目30个,总投资160亿元。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改革,出台财政监督机制实施办法,从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职责,至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全方位完善“全链条式”财政监督机制,实现从被动监督到主动监督、从事后监督到链式监督、从单一监督到综合监督的转变。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改革,在全省率先制定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清单,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线运行,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31.5亿元,实际支付112.5亿元,资金节约率14.4%。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探索出台《关于加强荆门中心城区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拓展城市建设资金渠道,2019年中心城区城市资产经营收入突破50亿元。此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等涉财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七)质效财政建设更加扎实
“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部门政治能力持续提高,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出台《加强和规范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规定》,印发《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全面从严治党等主体责任。法治能力持续提标,健全“班子专题学、支部分组学、全员集中学、专家指导学”学法机制,理顺“程序规范、文件规范、审核规范、权责规范”用法机制,坚决落实财政预决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等定期报告制度,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管理能力持续提档,开展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六项清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逐步从虚到实、从粗到细,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实现扩面提质;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梳理优化预算编制、资金审批、投资评审、资产处置等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预算约束力。执行能力持续提质,综合道德教育、财经法规、财政业务等内容,搭建“我讲我的业务”、道德讲堂等平台,修订完善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工作考核办法,制定青年干部五年培养规划,实施青年干部成长工程,通过优秀青年干部评选、上挂下派和“招录一批、培养一批”等方式,调整完善干部年龄结构,机关业务骨干中青年干部占比59%,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占比64%、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比78%。
二、“十四五”财政发展的机遇挑战
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我国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发展动荡变革,荆门财政必须树立底线思维,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趋利避害,为持续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财政贡献。
(一)面临的新机遇
1.重大政策调整的新机遇。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由其引发的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尚不能准确判断持续影响有多大、时间有多长。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现实需要,更是财政更好发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可以预见,今后一段时期,国家势必加强政策调整,加大逆周期政策调节力度,让宏观财政政策更灵活、微观财政政策更精准。荆门作为“宜荆荆恩”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必须紧紧把握国家政策调整的机遇期,争取政策倾斜,掌握战略主动,切实增强全市经济发展整体竞争力。
2.重大战略推进的新机遇。从国家层面看,“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和汉江生态经济带、中部崛起、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将在“十四五”时期继续深入推进,走上高质量发展之道。从省级层面看,“十四五”时期“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将全面推进,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承载能力,促进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从市级层面看,“十四五”时期将全力推动和实施“一二三四五”发展计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等一系列发展战略。这些重大战略的实施,必将带动财政、税收、金融等领域,在体制机制上进行结构性、针对性、精准性的深度调整和优化,荆门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机遇,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更加注重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平衡、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3.重大产业重构的新机遇。新冠肺炎疫情后,各国各地将更加注重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的发展,产业结构和布局将面临新的调整。结合中央发展经济“内循环”大政方针,加上国内沿海地区劳动力、土地等生产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制造业逐步向内地转移,这对工业实力较强的荆门是一大利好。此外,未来五年,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都会有快速的发展,尤其是5G应用的全面铺开、人工智能的成熟,将启动一片市场蓝海。新冠肺炎疫情让人们重新认识生命健康,这为在全省最早将大健康作为主导产业的荆门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4.重大项目建设的新机遇。“十四五”时期,荆门市将告别不通高铁的历史,推进沿江高铁、襄荆高铁、荆荆高铁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开展荆东大道、航空路等重点市政项目建设,落实园博园等重大景观项目建设,加之通用航空、爱飞客小镇等重大项目的持续实施,将拉动荆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快车道”、插上腾飞翅膀。同时,随着市委市政府近年来着力发展经济,大力实施招商引资,大多数“十三五”期间落地的项目已渡过建设期和抵扣期,其税收效应将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显现,将极大促进生产经营税收增长,推动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
(二)应对的新挑战
1.新冠肺炎疫情长期持续冲击的影响。此次疫情对经济基本面的冲击,罕见地同时体现在供给端和需求端,直接表现为供应与需求的突发性中断。疫情的突发性和持续性,使其冲击在短期内难以消散,虽然国家经济实现迅速复苏,财政收入转入正增长,但面临的增长压力和不确定性也持续存在。就我市来看,经济社会深受影响,外贸出口订单减少、国内市场竞争加剧,企业经营困难、利税下滑,想恢复到疫前状态仍需一定时间。同时,受疫情影响,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很大。
2.发展与环保之间矛盾依然突出。大气质量问题、水环境问题、土壤质量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三磷”(即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问题突出,严重制约我市化工、建材等传统支柱型产业发展。另外,随着污染防治政策约束力度越来越大,极有可能大面积关停落后产能,形成政策性减收“缺口”。
3.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矛盾依然存在。从产业结构上看,我市工业结构偏重,农业特色不够,服务业腿短,物流成本偏高,外向型经济发展不快;生产要素供给趋紧,用地指标紧缺、资金周转困难比较普遍,先进技术、人力资源等高端生产要素的制约更为明显。从区位竞争上看,我市所在周边区域竞争加剧,武汉、襄阳、宜昌和发达地区对我市产生虹吸效应,尤其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挤压。从税源结构上看,我市税收收入对石化行业的依赖性较大,“十三五”期间荆门石化缴纳税收约占全市总税收的41%,虽然同比下降2.7个百分点,但是税源结构仍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其它税收增长点仍处于培育阶段。
三、“十四五”财政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发展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对接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发展布局和全市“一二三四五”发展计划,坚持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以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为主要手段,通过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通过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通过完善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统筹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管财”工作,为荆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作出财政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把推进荆门财政改革和事业发展,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落实到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行动之中,为推动荆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财政工作从人民利益出发,始终把为民理财放在财政工作核心位置,充分发挥财政分配职能,全力提升财政保障作用,不断增强财政供给能力,切实促进社会公平、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切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坚定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迈进,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坚持依法科学理财。坚持“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理财思路,坚定不移地把“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贯穿财政改革全过程、财政管理全领域,严格落实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加强财政监督,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标准体系建设,促进财政管理平等、公正、规范、有序、合法、高效。
4.坚持可持续性发展。坚持推进和落实财政中长期规划,确保财政政策和资金从“质”和“量”双向发力,加强逆周期调节、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保持合理适度财政支出强度;坚持优化结构、向内挖潜,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坚持以收定支,通过明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推动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
5.坚持平衡平稳运行。坚持量入为出,在结构调整中更加突出财政资金“提质”要求和“增效”导向,通过压一般、保重点,提升“三保”能力;坚持注重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到刀刃上;坚持加强风险防控,通过财政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化解地方财政风险隐患。
(三)创新驱动
1.力争成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新标杆”。积极探索建立“横向与纵向”和“内部与外部”的“双联动”机制、健全“激励与约束”和“责任与奖励”的“双推进”机制、完善“结果与应用”和“信息与共享”的“双倒逼”机制。创新推进“预算调整与绩效控制、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与绩效监控、绩效改进与高质量发展”的“四个融合”。“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式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与创新,力争在财政部、省财政厅推广,打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荆门名片”。
2.力争成为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的“新试点”。积极探索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推进“财政与金融、资金与资本、政银与企业”的“三个无缝对接”,带动“优化政策环境+支持金融创新+促进企业发展+实现税收增长”的良性发展“内循环”。创新产业基金、融资担保、政银合作、PPP模式推广等财政金融扶持新模式,多方式、多渠道打通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肠梗阻”。强化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金融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奋力争创国家级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3.力争成为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样板”。积极探索财政“专项资金+引导资金+奖励资金”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扶持新模式。设立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县域经济优化产业布局、县域企业产业升级,打造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发挥财政担保、财政间歇等引导资金的放大效应,吸引优质的金融资本参与县域企业发展,实现政、企、银三方共赢,增添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力”;设立财政一次性奖励资金,探索建立省管县财政体制下的市级财政激励新机制,对县域经济发展优秀的县(市、区)给予激励支持,在省级范围内全力打造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样板”。
(四)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综合财力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高,税源结构显著优化,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增强,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深化,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财政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为荆门创建全省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1.综合财力不断增强
到2025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237亿元,年均增长4.7%。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21亿元,年均增长8.7%;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6.7亿元,年均增长7%。
到2025年,县级地方财政总收入占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提高到60%以上,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提高到80%以上。
2.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到2025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到398亿元,年均增长6%;其中: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达到62亿元,年均增长5%。
“十四五”期间,全市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持续保持在年均80%以上;到2025年,力争占比达到82%。
3.税源结构显著优化
到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占比达到76%以上,其中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占比达到40%以上。
到2025年,全市税收过亿元的企业达到15家;总部经济企业达到100家,实现税收超8亿元;财政收入过5000万元乡镇达到10个,过亿元乡镇达到10个。
4.债务风险持续降低
到2025年,全市政府债务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市本级政府债务率持续降低;全市债务风险等级保持在黄色以下,市本级债务风险等级保持在橙色以下。
四、“十四五”财政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围绕国家重大部署,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落实扶贫投入政策。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产业扶贫持续发展,从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上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着力发展抗风险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集约化、规模化、特色化产业;持续加大市场主体培育,逐步形成带贫益贫能力强的大基地、大产业、大品牌;深入抓好消费扶贫,常态化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支持深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加强各类扶贫资金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收益等扶贫资产管理,做好扶贫资产的登记确权,积极创新项目经营管理模式,完善扶贫资产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强化扶贫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稳定持续发挥扶贫效益。提升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责任,对扶贫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从绩效目标的设置、审核、批复、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结果运用等方面,对扶贫项目实施全方位的动态监控,全面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2.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推动建立资金支持力度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投入力度,落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重大任务的财政投入政策。引导市场化、多元化的污染防治投入。积极对接和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等产业基金项目;鼓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特色小镇、林下经济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规范支持PPP项目,大力推行按效付费机制。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千吨万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支持PM10、PM2.5浓度控制,助力大气颗粒物“双达标”;支持土壤污染详查任务,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加强“三磷”达标整治,助力解决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和危险废弃物污染问题;支持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合理规划监测点空间布局,加强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和监测平台共建共享,促进靠前防治。支持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支持生态功能区把发展重点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上,助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建立排污许可制、控制固定污染源制度,鼓励企业参与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启动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竹皮河、天门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建立漳河流域保护性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基础上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坚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风险,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政府隐性债务做到只减不增,“十四五”期间将全市政府债务风险等级控制在黄色及以下水平,市本级债务风险等级控制在橙色及以下水平。二是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确保不发生债务逾期风险。对申报发行政府债券所形成的政府债务,通过纳入年度预算、争取发行再融资债券、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收益形成的专项收入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对政府隐性债务,利用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出让部分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平台公司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项目收益、债务重组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力争到“十四五”末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率达65%以上。三是科学谋划政府债券项目。按照中央、省明确的政府债券使用范围,结合各地发展实际和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做好政府债券项目前期策划、储备工作,把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将政府债券项目的申报发行与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相结合,优先考虑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迟早要干的项目,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力争在“十四五”期间争取申报发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0亿元以上,为荆荆铁路、武荆宜高铁、襄荆高铁、园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建立健全债务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科学设置债务风险预警指标,进一步完善债务预警机制,加强风险预期评估。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强化对债务数据监测,定期对财政部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债务数据进行更新,加强对债务数据的汇总分析,强化督办检查力度,促进债务风险防控工作规范运转。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推动建立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工作变动债务审计制度,组织开展对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的督导检查和量化考核。
(二)推进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1.支持产业发展
一是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石化产业做大做强,依托荆门石化和化工循环产业园,推进荆门石化“双百工程”项目建设”(百万吨特殊产品、百万吨化工产品)。以全省“万企万亿”技改工程为抓手,支持“百企技改”工程;重点培育智能制造企业和两化融合企业,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等中、省项目,推进企业上云工作,规模企业信息化普及率达到100%。二是支持新兴产业培育。重点围绕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智能装备制造、大健康、电子信息(主要是“新两基”建设)等产业,支持相关龙头企业产值规模向500亿迈进,建设千亿重点产业集群。三是支持做好招商引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抓实抓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围绕七大主导产业,紧跟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重点支持招大引强工作。四是支持打造名企名牌。选择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引导支持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通过“隐形冠军”培育奖励、龙头企业培育奖励、精品名牌创建奖励等政策,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五是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围绕“长江大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及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全市64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突出建材、磷化等行业,运用综合标准着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2.支持科技创新
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若干意见》,完善加强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基础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利用,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推进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培育认定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培育建设和申报认定力度;深化企校合作,共建各级各类创新平台;加快建好荆门产业技术研究院,服务主导产业发展;大力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鼓励创新系列惠企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科研攻关,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以申促建,推动国家农高区创建取得实质性进展;建好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荆门分中心和湖北技术交易所荆门分所,把荆门科惠网建成全省一流的科惠网市州云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科惠行动”,加强校企精准对接;精准培养引进优秀的科技专家,善于组织研发、成果转化的科技企业家,以及高端研发和管理人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化人才队伍;打造“互联网+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立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持续稳定支持的机制。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修订完善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进一步简化兑现流程,扩大“免申即享”兑现范围,弘扬“店小二”精神;统筹整合工业、科技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工业110服务专线等平台作用,加快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建立运营各类创业基地;规范、减免各类涉企收费,对收费项目实施普遍性降标,对于部分中介服务收费采取政府购买方式支持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降低担保费率、控制贷款利率上限、减费减息,提供过桥贷、应急贷等支持,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直接融资,加大对已上市、已挂牌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实施并购重组、再融资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稳岗补贴和岗前培训补贴支持力度,加大为企业招才引智的力度,减轻企业人力成本负担;加大企业物流补贴力度,加快建设多式联运集疏运网络,充分发挥公路、铁路、空运等不同运输方式组合优势;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通过多层次创新体系建设,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通过购买科技成果和转化奖励、发明专利奖补政策,支持企业购买和转化科技成果,鼓励企业申请和转化发明专利。
4.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围绕优化城市形态和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能级,不断推动荆门城市转型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现代化精致城市发展理念,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一是统筹做好建设资金保障工作,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抓住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有利时机,密切关注中央、省级政策动态,争取更多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纳入上级支持范围。拓宽建设资金渠道,根据项目性质结合预算资金、政府债券、社会资本等资金使用要求,科学精准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统筹做好保障,按照有保、有压、有促进的原则,统筹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围绕完善荆门市“三环九射”骨架路网,重点支持高铁新城片区、罗汉山隧道、航空路、荆东大道、白庙路综合改造、荆山大道上跨焦柳铁路、白云大道改造等重点市政道路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增道路面积6.8平方公里。围绕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重点支持武荆宜、襄荆、荆荆高铁三条高铁线路和荆门高铁站站场、公交换乘中心建设,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带动荆门经济的腾飞,刺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高荆门走向世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二是着力支持民生领域补短板,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市绿色发展,重点支持园博园、凤凰湖湿地公园二期、天鹅池公园、象山景区三期、杨湾公园、植物园二期等16个城市公园绿地项目建设,满足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2000米见水”的愿望,2025年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平方米。围绕打造精致城市,重点支持荆门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市级公园广场及河道维修、荆门市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荆门市生活垃圾消毒清洁体系等12个城市管理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大力支持乡镇振兴,统筹整合交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路消危行动”,全面提升我市公路桥梁安全水平,完成全市公路现有 175 座危桥及 153座三类桥改造,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助力乡村振兴。
5.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坚持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扩大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和质量,保持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一是进一步优化结构。以供给侧改革为动力,加快补齐现代服务业短板,现代服务业增长速度高于服务业平均增长速度;深入推进“品质革命”,培育一批服务业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外服务业知名企业,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中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优化存量、引入增量、做大总量,加快实施服务业倍增战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升级。二是抓住发展重点领域。突出物流业、金融业、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推进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建成一批规模较大、特色鲜明、业态多样、功能完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2025年末,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5%左右,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总数比重达42%,人均服务业增加值增至4.68万元,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48%。
6.支持改进金融服务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扩大覆盖范围,降低小微企业进入门槛、提高贷款额度、改进反担保要求,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对特色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增强地方特色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农户持续稳定增收;对银行涉诉抵押资产处置进行补贴,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释放风险;对工业企业及农业信贷担保进行担保费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金融机构奖励考核体系,促使金融机构积极开发农村金融和小微企业金融市场。对新设或新迁入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进行奖补,吸引更多机构入户;对主板上市和“新三版”、四板挂牌交易的企业进行奖补,支持企业市场再融资;对增加信贷投放、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开发多类型融资产品,放大质押贷款、信用贷款规模,支持创新创业。逐年充实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资本金,更好地为“三农”“小微企业”服务。组织实施好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经营预决算管理、绩效考核、工资政策、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三)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1.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建立现代农业投入增长机制。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保障和预算安排的优先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相适应。支持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着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促进特色产业由小规模分散经营的传统模式向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转变,把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品牌优势,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对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种植大户、公司、农业生产合作社采取奖补等方式;支持农业绿色生产,加大对绿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保护、绿色农业技术、绿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绿色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投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充分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大预算执行环节的统筹协调力度,整合农业、水利、林业等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专项资金,统筹推进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业农村倾斜,发挥涉农资金整体使用效益。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规划,推进示范村、整治村建设;支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焦铁路、公路、江河、湖库、风景旅游区沿线等重点区域,深入推进厕所革命、精准灭荒、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处理、畜禽粪资源化利用。
2.支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持续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对农民急需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奖补,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建设;继续扶持一批行政村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指导试点村因地制宜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高质量推动乡镇财源建设,不断加大对乡镇财源建设的扶持力度,用好乡镇财源建设发展基金,扶持乡镇骨干企业、特色产业发展,继续开展乡镇财源建设考核,完善考核奖励机制;持续完善“以钱养事”机制,抓好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劳务报酬与养老保障衔接等工作,提高农村公益性服务水平,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落实减负惠农补贴,指导各地继续落实农民负担监管措施;指导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改革试点;夯实基层财政监管能力,探索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质量;组织开展基层干部培训,提高基层财政干部履职能力。到“十四五”末,全市建成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200个,比2020年翻一番;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200个,比2020年翻一番;乡镇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40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过5亿元的乡镇达到1个,1亿元至5亿元的乡镇达到10个,5千万至1亿元的乡镇达到10个。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福祉
1.保障重点人群就业
拓宽就业渠道,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托底保障力度。鼓励毕业生到国家、省、市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技术开发等急需领域就业,通过“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财政政策扶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通过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财政补助方式,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打通农民工返岗复岗“第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建立点对点、一站式服务通道,鼓励本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为懂技术懂市场的农民工提供线上、线下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资金支持,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保障基本生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培训合格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多渠道、多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水平。切实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保障力度,加大政策资金倾斜力度,密集岗位投放、确保劳务输出有序。通过社会保险费政策性减免、缓缴、失业保险金返还、援企稳岗等补贴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就业。
2.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两个只增不减”政策(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在校学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坚持教育经费的事权与财权统一。加大学前教育补短板力度,力争“十四五”期间公办园比例提高到30%以上。推进义务教育师资上台阶,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完成钟祥市龙山实验学校、漳河新区天鹅学校新建和市掇刀石中学、高新区·掇刀区名泉小学、高新区·掇刀区望兵石学校扩建,新增学位6500个。加大普通高中经费投入,在优先保障普通高中教职工人员经费的前提下,不断提高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改善高中办学条件,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大力支持技师学院迁建二期及通航学院建设、湖北信息工程学校新校区建设,逐步完备公共实训基地,不断提高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力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范围,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构筑集“免、奖、助、贷、补”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
3.推动文旅事业发展
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统筹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支持和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文化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文化旅游品牌创建、文化旅游市场营销、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支持戏曲进校园、进乡村,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惠民演出等。大力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加大体育基础设施投入,着力打造城市“15分钟”健身圈,力争中心城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以上。室内室外体育场馆全部免费向市民开放,运维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国有资本划转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弥补结合运行机制,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大病保障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衔接,构建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立医院应急、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对中医医院适当倾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支持医联体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支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传承创新发展;支持社会办医;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统筹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政策,做好城乡低保、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及救济救助工作;落实优抚、退役安置、军队离退休、义务兵家庭等人员优待抚恤安置政策。
5.加快公共卫生事业发展
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突发特重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支持疾病预防工程项目建设,高标准构建全市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系统。支持完善检测预警机制,建立智慧化信息平台系统;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支持区域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建设;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支持人才培养,保障公共卫生人员待遇;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重点向农村、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支持扩大项目覆盖面。
6.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
大力支持公租房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公租房政策,壮大公租房资产实力;加快推进科创社区公租房项目建设,力争2022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2021年启动建设响岭公租房项目,不断完善保障房户型、面积、区位结构。全面实施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模式。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专业化、社会化企业运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十四五”期间,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2500户,发放租赁补贴解决2500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到2025 年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1平方米。
(五)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完善财政体制机制
1.完善市区财政体制
完善财政收入结构。全力服务招商引资,及时兑现惠企政策,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大力培植现有财源,支持发展新兴税源,继续做大财政蛋糕,做强各级财政可用财力。优化调整收入结构,继续支持第二产业加快发展,培育壮大现有骨干税源,确保财政有持续的收入来源;持续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支持物流业、金融业等加快发展,提高第三产业税收比重,力争赶超全省平均水平,尽快形成新的税收增长极。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分析东宝区“同增同减”和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增量分成”体制,对各区级经济发展的实际贡献度,提出完善市对各区分成体制的建议,在收入分成上合理确定市区两级可用财力,从政策制定上更好地促进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理顺市区事权关系。进一步理清市区需承担的事权范围,合理确定两级支出责任。
2.健全预算管理制度
研究完善更加合理的日常公用经费标准体系,包括确定纳入日常公用经费安排事项、制定公用经费分类分档办法、确定各类各档经费标准等;到2023年基本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修订及时的市本级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形成项目定额标准的有效运行机制和监督评价机制,包括制定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制定预算项目分类标准体系、推进部门业务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项目定额标准管理规范等。
3.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推进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责任约束和监督问责。将各级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逐步向“全口径”预算拓展,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格局。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要求,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全面设置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完善部门和单位绩效自评、财政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到2025年,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和规范化,大幅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登记的企业,独立经营的土地、房屋和非独立经营房屋要分类摸底登记,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完整、准确。细化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出租出借的原则、方式、程序和职责权限,为统一、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奠定基础。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组建新的资产管理公司。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逐户进行清理核定,分类办理相关手续。
5.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
建立政务财务核算共享中心,将一级财政的预算、收支、政府采购与财政供养单位之间的业务整合,并设计标准化流程,准确核算政府负债和政府净资产;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会计监督检查范围,启动追责。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资产负债约束机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建立有效监督体系;推进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系,建立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对国有金融机构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统筹规划全市国有金融资本战略投向,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探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推进国有资产的统一调剂和共享共用,探索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和数据库;科学编制实施荆门市国土空间规划,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6.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在全面出台公务支出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抓好后续制度和政策解答的制定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即:“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力争“三公”经费零增长,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实行一般性支出月报预警机制,对波动较大的单位实行预警;全面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机制;实施国库动态监控机制,通过对“计划、支付、清算”三个环节的动态监控,规范预算单位支出行为;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加强财政、审计、纪检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大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7.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聚焦生态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旅游、养老等领域,策划实施一批适宜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维的新建项目或存量转化项目,力争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达100亿元。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严把“一案两评”关口,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加强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特别是对已竣工超概算的PPP项目进行“二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确保全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比例不突破10%的“红线”。健全PPP项目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加强PPP项目费用预算审核和运维成本管控,努力实现PPP项目绩效评价覆盖面达到100%,实现财政支出“按效付费”覆盖面达100%。
(六)提升管理水平,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1.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实行非税收入项目库动态管理,实时了解收入进展动态,源头控制,挖掘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征收潜力。强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与自然资源等部门衔接加强土地市场的宣传推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罚没物资进行拍卖并尽快清算入库。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增强系统项目管理、账户管理、分成管理、数据统计与分析及信息共享等功能;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简化财政票据业务办理流程,推广运用收费电子票据。构建中心城区土地出让管控机制,规范土地收入征管程序,加强对属于主城区范围经营性土地在区里挂牌的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完善罚没财物管理办法,清理规范非税收入优惠政策,拓展资源类、环保类收入空间。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逐步建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促进作用。一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的机制,赋予采购人自主选择评审专家的权利。二是提升政府采购专业水平,对采购人开展定期培训,引导采购代理机构走差异化的发展道路,强化专家在采购需求编制、政策功能实施、履约验收等采购环节的专业咨询作用。三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强制采购、优先采购、首购、订购等措施,体现政府采购对创新、节能、环保、中小企业、贫困地区等领域的政策支持。四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加强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运用,实行一地受罚、处处受限的机制。五是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推进考核、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共享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构建大数据监管工作机制,实行交叉检查、互相观摩等创新监管模式,实现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动态监管。
3.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开展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检查、非税收入管理监督检查、资产管理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财务收支监督检查,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污染防治战和脱贫攻坚战等方面的相关财税政策落地实施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重点单位重点行业会计监督,开展《会计法》执行监督检查和财经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完善内部管理。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和成果运用机制。完成机构改革,打造财政监督“铁军”。
4.加强会计管理工作
加强会计法治宣传培训,广泛利用平台组织会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多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贯彻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制度,提高会计社会公信力。推动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选择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机构服务制度。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5.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
完善财政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运维支撑体系建设,从制度建设、安全防控技术手段应用、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财政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构建基于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业务规范+技术控制”的管理新机制,为现代财政制度运行提供技术保障。按照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一体化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组织力量做好管理协调、系统改造、测试联调、环境配置、数据备份、技术培训、实施运行等方面工作,积极推进一体化系统建设顺利实施。
6.加强财政投资评审
重点做好城市基础设施、民生重点工程、招商引资等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探索将预算评审嵌入预算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库入库评审机制。推进评审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财政投资评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面、系统、专业的财政投资评审信息平台,实现评审项目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网上复核;逐步建立信息完备、归类科学、真实准确、动态更新的财政投资评审大数据库。逐步建立健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每年选择至少1个预算评审最急需、部门共性职能最相关、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开展研究,建立项目支出标准对预算评审的约束机制,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水平变化,对项目支出标准实施动态优化。坚持开展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更客观、公正、全面、高效的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
(七)加强队伍建设,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完善预算制度,硬化预算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刚性约束,依法接受监督;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严格责任追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着力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或不当财政行政行为;每年对财政干部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财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硬账硬结;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财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监控机制和制衡机制;推进民主科学理财,强化跟踪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对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小错即纠、小过即问,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对存在违纪违规的问题坚决查处。
3.加强干部教育和人事管理
构建具有财政特色的现代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每年确保干部参训率达到100%,县处级干部人均学时数达到110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人均达到90学时,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网上在线培训人均达到50学时;确保青年干部在专业技术职称教育参考率达到100%,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80%,其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0%,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法律职业资质等达到20%。多渠道、多方式吸纳和引进财政紧缺的专业人才,优化干部队伍梯次结构,40岁及以下青年干部人数占全局30%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达到90%;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中层干部任职交流,公开选拔有才有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积极开展文明创建,认真组织“我们的节日”活动,开展道德讲堂,开展“先进工作者”“先进科室(单位)”“学习标兵”“服务标兵”评选活动,以及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树立财政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增强干部职工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