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荆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6日
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湖北省夜经济发展指导意见》(鄂发改就业[2020]498号)精神,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培育繁荣夜间消费市场,激发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示范引领”的原则,将夜经济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依托各地特色资源优势,通过完善服务业设施、优化夜间营商环境,重点在夜间市民活动集聚、游客集中、对市民生活没有明显影响等适宜夜间聚集消费的区域,培育一批以时尚购物、特色餐饮、观光游憩、文化体验、体育健身为主题,夜购、夜食、夜游、夜健等多业态并举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力争用三年时间,在市中心城区建设夜经济示范区3-5个,每个县级市建设夜经济特色集聚区1个以上,初步形成规划合理、设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经济发展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夜间经济街区
1.打造市中心城区示范街区。依托万达广场、华铭广场、星球·世界城、中天街等城市商业综合体和繁华街区,高品位规划建设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住宿于一体的夜间综合消费示范街区。依托老莱子美食街、美佳乐美食街和石化广场、城南新区餐饮夜市,主打楚菜风味和特色小吃,打造夜间餐饮美食消费示范街区。依托漳河景区、象山景区、竹皮河沿岸,推出特色创意“灯光秀”,建设休闲酒吧街等,打造夜间休闲消费示范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管委会)
2.打造县级夜间消费街区。市中心城区以外,各县(市、区)要结合地方特色、区位特点,分别至少建成以购物、餐饮为主、兼顾其他的1条夜间消费街区或1个夜间消费市场。(责任单位: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管委会)
3.打造景区配套消费街区。全市4A级以上景区所在辖区,应本着“留下客人、留住一晚”的目标,与景区餐饮、住宿设施规划相呼应,建设提升含餐饮、演艺、影院、健身等为一体的夜间休闲街区,丰富景区旅游内容和文化内涵。(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繁荣夜间消费活动
1.推出“夜购荆货”活动。推动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大型百货商超率先延长营业时间,鼓励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越夜越优惠”等夜间打折促消费活动,吸引市民夜间购物。加大力度引进、培育24小时连锁便利店。推动楼盘、汽贸、家私、电器、建材等行业延长夜间营业时间,举办夜间大宗消费活动,不断释放市民夜间消费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打造“夜品荆味”活动。重点以美食体验和夜宵经济为主题,突出蟠龙菜、长湖鱼糕、矮子馅饼、风干鸡等荆门特色美食和风味小吃,利用美食街区和夜宵一条街(餐饮夜市),定期举办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龙虾节等夜间美食促销活动。开展品牌餐饮评选品鉴,鼓励引导品牌、连锁餐饮企业、老字号店、特色小店延时、错时或24小时经营,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打造荆门特色“深夜食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质“夜游荆景”活动。深入挖掘整合全市旅游资源,打造一批凸显荆门特色的标志性夜间旅游项目。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延长开放时间,实施夜场门票优惠,规划夜间旅游线路,策划推出灯光秀、音乐节、露营节等特色旅游活动,增设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和“送戏进景区”等一批夜间消费项目,服务本地市民,吸引外地游客。(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发展“夜赏文娱”活动。推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服务场所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在夜间组织读书会、分享会、艺术展演等文化活动。支持艺术院团打造1-2台反映我市文化特色、适合长期演出的标志性演艺精品,定期邀请知名演艺团体到我市开展演出。加快推进荆楚印象文化产业园建设,打造一台高水准的大型实景演艺节目。鼓励剧场、影院、酒吧等经营场所延长营业时间,推出夜场优惠券、电影券、打折卡等促销活动,营造夜间消费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引导“夜健养身”活动。利用城区公共体育场馆、大专院校体育场、社会健身场馆等,组织开展群众性夜间体育健身活动和业余球类联赛。持续举办中国(京山)网球节、绿林网球英雄会等品牌赛事,引进一批具备观赏性和关注度的重大体育赛事,集聚夜间城市人气。支持大王风、伊莲等连锁健身机构开设24小时健身房。加快推进社区、广场、公园公共健身设施建设,打造城市夜跑、夜骑精品线路,引导市民走出家门,参与夜间活动,带动夜间消费市场扩容。(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夜间经济功能配套
1.实施基础设施提升。推动地标建筑、公共广场、公交站台、城市重点路网、商业街区、水系河岸、旅游景点亮化美化,展现“亲民朴实、大气秀丽、生态环保”的城市夜景形象。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逐步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完善夜间标识、休闲设施、环卫设施等公共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市文旅局、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优化交通方便出行。优化公共交通线路设置,增设夜间公交线路,加密夜间运行班次,周末、节假日和重大节会活动延长夜间运营时间。积极做好夜经济实施街区周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制定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鼓励免收或减收停车费等具体措施,支持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在夜间向社会公众开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降低夜市经营的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支持有条件的区域或路段扩展夜间特定时段店铺外摆、摊位外设范围。完善夜间经济食品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等配套管理措施,特别是对人口密集区、特定消费场所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配套设施,为经营者提供最大方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购物环境。(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促进夜经济发展领导机制,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夜经济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本地发展夜经济的研究、规划和布局。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扶持。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支持夜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设立夜经济发展引导资金,专项用于对夜间经济发展奖补。对繁荣夜经济发展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的商贸、餐饮、体育、文化、旅游等市场主体优先纳入全市服务业“五个十工程”实施计划,优先享受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优先帮助争取国家和省关于夜经济重点项目资金支持。探索制定夜经济示范街区标准并开展认定工作,对符合标准的授予“市级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称号,参照市级服务业示范园区奖补一定资金。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人流密集场所管理,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和社交平台,加大夜经济建设和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市民转变消费观念和习惯,培育和壮大夜间经济消费群体和经营主体,吸引外来消费。加强对重点夜间经济消费街区、夜间消费活动的宣传推介,为促进夜经济繁荣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让荆城的夜有味、有型、有品——《荆门市促进夜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