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必须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30日内提前结清的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发票;
(4)《银行按揭合同》;
(5)30日内的最后一次结清贷款回执;
(6)近一个月内人民银行出具的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
(7)本人银行卡(工、农、中、建、邮储、交、湖北)。
办理流程
经确认符合“商转公”条件(咨询中心服务大厅)→出具荆门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申请办理确认书→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结清后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贷款业务初审→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业务复审→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
常见问题
异地缴存职工不适用“商转公”及组合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