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结清转公积金贷款
来源: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日期:2022-11-10 16:03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必须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记录,或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但已结清;

(3)30日内提前结清的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4)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发票;

(4)《银行按揭合同》;

(5)30日内的最后一次结清贷款回执;

(6)近一个月内人民银行出具的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

(7)本人银行卡(工、农、中、建、邮储、交、湖北)。


办理流程

经确认符合“商转公”条件(咨询中心服务大厅)→出具荆门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申请办理确认书→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结清后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贷款业务初审→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业务复审→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


常见问题

异地缴存职工不适用“商转公”及组合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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