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市政府公布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有18处,包括周家湾遗址、老南桥、讲经台碑、红三军军部旧址等。
此次公布的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类型丰富,有古遗址1处、古墓葬9处、古建筑2处、石窟寺及石刻2处、摩崖石刻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处。涉及荆门上起新石器时代,下至明清和近代的多个时代的历史印迹,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价值。
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以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为新的起点,深入挖掘各类文物的文化内涵,加强对各类文物的研究阐释,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管理利用,为荆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荆门市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周家湾遗址
2.胡大堰墓
3.金鸡冢墓群
4.吴家大垭山墓群
5.老南桥
6.赵家湾井
7.上泉寺摩崖石刻
8.讲经台碑
9.天星寨战场遗址
10.中共荆钟京县委旧址(俗称大瓦屋)
11.红三军军部旧址(原永漋天主教堂)
12.观音垱石刻
13.鹰子冢墓地
14.香油冢
15.烟端冢
16.金牛冢
17.强盗冢
18.烟墩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