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规范管理,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职责分工,着力提高执法质量和工作效能,确保全面顺利完成2023年交通综合执法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交通执法中心工作,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按照“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管理科学、执法文明”的工作要求,加大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力度,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有序化建设,努力破解执法难题,全力构建执法新格局,确保交通执法队伍综合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抓学习,强素质,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1.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整治“四风”。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持续开展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廉洁自律意识。(责任科室:综合科)
2.组织开展执法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操作指南》,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作为工作纪律和刚性约束执行,同时开展常用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责任科室:法规科)
(二)抓治理,强监管,巩固执法成果。
3.开展荆门城区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客运市场的非法营运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净化和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4.以执法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出租汽车客运企业从业人员规范经营;
5.联合生态环保、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中心城区汽修行业喷涂作业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汽修喷涂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
6.开展路政巡查工作,制止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7.督促全市客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改安全除患。
8.开展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继续开展在建项目实体质量抽查,及时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9.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推进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灭失船舶专项整治、荆门市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资质核查、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战役、船舶救生衣设备检查、船员安全操作检查、船舶载重线和货物装载专项检查、水上交通运输行业清源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运输重大风险源清单及管控措施、汛期和恶劣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落实等重点工作;调查或参与调查辖区内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组织和协调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和责任人,组织好各项活动。
2.严格督办检查。严格学习纪律,落实学习考勤制度,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公或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向主要领导请假,其余人员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
3.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执法行动落到实处,做到有组织、有记录、有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荆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2月3日
附件
2022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计划清单
1.开展荆门城区道路运输客运市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客运市场的非法营运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责任科室:稽查大队,完成时间:年底前)
2.开展出租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执法监督。(责任科室:出租办,完成时间:全年)
3.开展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专项检查,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责任科室:维修科,完成时间:8月前)
4.开展路政巡查工作,制止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做好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责任科室:路政,完成时间:全年)
5.开展全市客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除患。(责任科室:运安科 完成时间:8月前)
6.开展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继续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责任科室:运安科,完成时间:10月前)
7.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推进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船舶管理和规范处置专项行动、水上交通运输行业清源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运输重大风险源清单及管控措施、汛期和恶劣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责任科室:航政,完成时间:10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