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部门(单位)公开表(全市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来源: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3-06-20 18:33
项目名称全市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预算金额36万元
预算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电话2331992主管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项目负责人薛海燕起止时间2022年1月—12月
资金来源(万元)财政拨款非税安排上年结转政府债券其他
360000
项目概述(情况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
年度绩效总目标
产出指标开展文物安全巡查频次8次;编制文物宣传资料数量3个;文物保护知识培训次数2次;申报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项目数3个;文物保护项目验收合格率86%; 文物展品安全保障率≥96%。
效益指标文物保护宣传覆盖人次≥20万人次;文物保护名录和数据库基本健全;文物保护修缮个数5个。
资金拨付对象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实施进度(或计划)做好田野文物、馆藏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文物安全保护宣传、文物安全巡查、文物保护执法、文物保护培训工作。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开展文物保护课题研究
。配合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斗争,对所有的文物案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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