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公安局
日期:2024-01-16 15: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荆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按照《条例》的要求,根据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特点,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遵循“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常规信息公布方面包括荆门市公安局机构设置加强公安业务宣传推广,对公安热点、难点和新业务开展政策解读。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在市政府信息办的统一组织指导下,市局完成了政务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在市政府门户集团网站下,逐步修改新增政务公开多个栏目信息,明确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归类,分别梳理出政务决策、管理和服务、执行和结果、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6大板块信息。全年,市局互联网网站各栏目发布信息1120条;解读信息4条;办理留言15条;开展征集调查32期;移动新媒体微博发布信息1045条、微信发布信息1215条,并针对敏感事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者重大舆情数量23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公布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方式、受理电话和工作信箱,并密切关注依申请公开工作动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年,我局共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9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一事一审”制度,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多渠道收集公开内容,督促部门将业务与公开结合,增强公开意识,及时回应关切。

(四)平台建设

开展社会评议,接受监督;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的情形。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定期在网进行更新发布。并依托“荆门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平安荆门”微博、“荆门公安”抖音为载体,及时有效发布群众感兴趣、想知道的信息动态,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

(五)保障监督情况
     开展社会评议,接受监督;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的情形。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总结,定期对相关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梳理统计并通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安排,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市局各相关警种部门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协调、督促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发布监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958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1154

行政强制

508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重点领域存在公开力度不够,市局门户网站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个别栏目更新信息偏少。

2.改进情况:重新配置政府信息公开的二、三级栏目,进一步突出公安特色;制定并出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信息安全。

(二)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3年度政策法规解读不够规范,未关联文件原文;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发布内容形式较为单一,更新内容素材有限,信息收集渠道有待拓宽;局直各单位配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顺畅。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一是主动研究谋划工作,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将问题清零。二是进一步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业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形成合力,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警务信息作为重点;统筹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网络平台,进一步拓宽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另一方面,加强相关政府信息整合发布。特别是对交通管理通告类信息,同步做好在门户网站的发布工作,最大限度扩大知晓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度无信息处理收费。

(二)议案提案办案公开情况:市公安局受理10件人大建议和议案、23件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实现了见面率、回复率和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交通管理工作是关注热点,占承办建议提案总数的70%以上。对此,交警部门改造完善了4个路口的交安设施,增设了部分禁止鸣笛标牌,更换了非机动车道标牌,增设了行人红绿灯相关标识;在象山大道沿线共计施划标线18400余平方米、清除标线800余平方米、增设和更换标牌202块、增设LED提醒屏3组、增设人脸识别系统3套、增设电子警察设备3套,全力保障群众平安畅通出行。针对200号提案《关于遏制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向校园渗透问题的建议》,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强力整合各大预警系统资源,拦截劝阻预警信息,坚持开展“上好开学反诈第一课”专题活动,深入各院校学校开展反诈专题培训20余场次,“校园反诈”活动110余场次,全面推进反诈工作纵深推进,有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向校园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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