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荆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日期:2024-01-25 08: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本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综合协调科联系(电话:0724—8600911;传真:0724—8600912)。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中心工作,发布概况类、政务动态类、信息公开条例目录类信息125条,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及时办结率为100%,申请人主体均为自然人,分别申请公开水岸新城、香榭雅园、天鹅苑、一马光彩、星球•世界城等5个项目的人防审验资料,我办均按要求及时对申请人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并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分管领导牵头、办综合科组织协调落实、各业务科室协同配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二是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把关发布内容,重大信息发布经分管负责人签批同意,避免出现不当言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全面设置法定公开栏目内容栏目,除上年度原有目录的单位职责、领导信息等项目外,重点新增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信息目录。除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人民防空规划信息、财务预决算、行政许可信息等属于国家秘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予公开外,基本做到了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开展社会评议,接受监督;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通过电子邮箱收到3件、纸质邮寄收到2件。本机关均在规定时限内给出了书面回复,无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信息,相关信息申请人对我办的处理过程均无异议。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办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度存在问题: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较少。

2023年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文件,掌握工作标准要求,增强业务水平。三是按照围绕国防动员和人防事业发展,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了对政策的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关切。

(二)2023年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设计,部分内容版块不够优化,专题专栏开设不够。二是内容保障方面: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与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三是互动交流方面:单向信息公开多,与社会公众的双向交流较少。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以重大工程招投标、重大政策征求意见、重要文件解读、重大民生事件披露等方面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回应效果,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事项的发布与管理。在确保保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下,尤其是做好公众关注的热点政策信息发布和解读,按照解读工作与政策文件出台同组织、同部署的要求,增强主动意识、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三是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作用,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丰富专题专栏,通过民意调查、在线访谈、主题宣传等方式,增加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度无信息处理收费。

(二)议案提案办案公开情况: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以及政协提案。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开情况:2023年就“荆门市天龙公共人防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对工程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有关信息等3个方面进行了公开。2.公益事业建设:2023年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及时更新乡村振兴工作计划、结对走访实施方案、巩固脱贫成果评估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