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鄂应急办〔2022〕6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我局组织专家评审考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现核准湖北京山楚天钡盐有限责任公司、荆门鸿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沙洋县金键加油站、沙洋县南海加油站、湖北越华石化有限公司泉水加油站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特此公告。
荆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