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荆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通知》(荆法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细则,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2024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深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二、检查主体
荆门市能源执法支队。(市节能监察中心另外发布工作计划)
三、检查方式
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季度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零点行动突击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
四、管理对象
全市范围内能源领域生产、运输企业及用户。
五、检查比例
(一)对能源领域举报、投诉案件,有案必查;
(二)重要能源生产及供应企业48家,全年比例不少于15家;
(三)电力重要用户44家,全年比例不少于12家;
(四)煤矿关闭“回头看”全年不少于1次;
六、检查内容
(一)开展案件查处。对涉及能源领域举报、投诉案件,坚持有案必查。重点查处电力设施外破案件,严厉打击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
(二)开展能源领域安全检查。督促能源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行业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风险、降事故、保平安,坚决防范和遏制能源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开展“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安全生产月”期间能源保供安全检查。重点督促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电煤运行监测、分析、研判、预警,确保电煤库存稳定在合理区间。完善能源保供应急预案,确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不出现拉闸限电、大面积停电、天然气限供等现象。
(四)开展能源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加强能源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项目建设主体加强要素协调服务,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尽快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