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市监函〔2024〕42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场监管局文件要求,结合荆门实际情况,市局决定于2024年6月至2024 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高质量发展为指引,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组建专家技术团队,部门联合、都市圈区域监管、突出重点,统一检查标准、内容、尺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检查的有效性。
二、抽查领域及内容
(一)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按照全市领域机构总数比例20%抽取检查对象,县市区做到监管全覆盖。
(二)重点检查:(1)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2)篡改、编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3)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4)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5)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6)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7)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行为;(8)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9)是否持续具备授权的检验检测能力;(10)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正常运行。
三、检查方式及结果处理
(一)检查采取三种方式进行:一是听取检验检测机构或获证组织情况汇报;二是现场检查,查看设施设备等;三是资料审查,查阅体系运行记录,核查报告及相关记录。
(二)本次检查统一应用省局智慧监管系统,检查组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对检查发现的不实检测等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推动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查找检验检测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甚至是违法违规问题,各机构应于6月10日前按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见附件1)及时整改。在实施监督抽查中,检查人员将对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
五、时间安排和报送节点
6月10日前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自查;6月中旬集中开展检查;8至11月完成后处理及活动总结;各地按照检查事实确认单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完成整改,11月25日前将整改报告、处罚决定、总结等相关资料报市局质量基础科。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县(市、区)局主动与辖区内机构联系,做好迎检准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统筹规划,配合完成年度监管工作。
(二)加强联合,严肃处理。要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监管执法部门的联合,形成整治合力,对发现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问题,由所在县(市、区)局根据违法情况,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整改情况核实后报市局,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
(三)认真落实,闭环管理。检查做到“六有”:有检查对象清单、有检查方案、有现场照片、有问题清单、有整改报告、有印证材料和验收记录。检查时要按照现场检查表的内容逐项进行检查、逐条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检查不缺项、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严肃纪律,主动服务。对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要严格保密,实施检查前严禁泄露检查名单。检查人员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