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市教育局下发了《全市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按照全市的方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围绕消防安全责任、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防火分隔措施、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演练等方面,全面组织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电气火灾安全排查,查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电线、违章操作、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老化、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我市要突出对近年来进行过装修改造场所的消防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改变原有布局或结构,导致防火设置失效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场所违规停放充电,严禁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带入室内存放充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压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行业监管责任,协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督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持续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
我市要组织开展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集中拆除专项行动“回头看”,对安装防盗网和广告牌匾等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坚决依法拆除;对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和安全出口封堵锁闭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纠正。
补齐消防设施设备短板
消防设施设备至关重要,我市要开展校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对检查出的失效、过期、损坏的消防设施,及时更换、修理、补充。加强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疏堵结合,解决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问题。推进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报警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等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提高火灾防控物防技防水平。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及防烟排烟系统等,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学生宿舍或午休室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者具有联网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的,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对此类隐患问题要组织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加大投入,限期整改。
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
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分类分批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人员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培训,提升指导开展消防工作的能力。组织学校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电气焊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普及安全常识,规范操作规程。组织学校辅导员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提升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面向师生开展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冬季使用燃气、电热、明火等方式取暖风险宣传提示,教育引导师生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做好重要节点火灾防控
春节、元宵节期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如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按规定进行审批报备,并提前对举办场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要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焰火,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