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财建函〔2025〕13号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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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鄂财建发〔2025〕40号)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第一批)分配的函》,现下达你地2025年省级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分项目支出中,“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科目,其他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214交通运输支出”科目。成品油转移支付项目代码:“10000013Z135110079006”,农村公路建养省级补助资金项目代码:“42000025216T000000152”,普通国省道建养省级补助资金项目代码“42000025216T000000159”,道路运输发展省级补助资金项目代码“42000025216T000000155”,水运发展省级补助资金项目代码“42000025216T000000153”.通过2025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有关要求如下:
一、请收到文件后,将资金迅速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做好“以奖代补”数据支撑系统数据挂接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建设指南(2022年修订)>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2〕1742号)有关要求,将相关部、省补助资金及时细化分解到普通省道、农村公路的具体项目基础信息和资金与“以奖代补”数据支撑系统进行数据挂接,对建设、养护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更新数据情况,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落实“交叉审核”责任。
三、此次下达的省级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省级下达预算做好分解下达等工作,原则上在30日内将省级衔接资金预算指标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完成下达预算的完整流程。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四、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和跟踪评价工作。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鄂财绩发〔2020〕3号)有关要求和绩效目标表(附后),细化本地年度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跟踪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分配明细表
2.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5年普通国省道大中修和桥隧维修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25年国省干线小修保养、农村公路养护及公路设施建设维护资金绩效目标表
5.2025年度农村客运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6.2025年航道、港口设施养护维护及水运行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荆门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