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荆财农专[2025]50号)
来源:荆门市财政局
日期:2026-01-08 09:22

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你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支农专项资金(抗旱补助)的通知》(荆财农专〔2025〕45号)的抗旱补助资金调整如下:

一、调整资金名称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二、调整支出科目为“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调整资金严格按《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各地要加快衔接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及早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调整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表

荆门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日

关于调整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荆财农专[2025]5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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