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荆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要求,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编制了本地政府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新区切实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出发,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荆办发〔2016〕29号)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健全机制、强化培训、营造氛围,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了工作机制,明确了1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办公室为具体办事机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强化工作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层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3.完善工作制度。通过开展政务公开信息专员培训,明确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建立信息公开预先审核、保密审查、监督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安全。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紧紧围绕新区“一中心四区”发展战略,全面公开新区管委会重大战略部署和各部门工作实施进展,加强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信息、公共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环境保护、招标投标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效保障了社会及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新区在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0余条。其中概况信息8条、行政公文3条、政策解读1条、计划规划4条、人事信息87条、财政信息47条、通知公告406条、其他信息1230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新区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3.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事项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4.咨询情况。2016年新区共接受群众咨询20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33人次,网上咨询168人次。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2016年,新区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新区政务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少数部门仍然存在不够重视现象。如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事后公开的多,事前、事中公开的少等。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还不够丰富。三是长效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新区一是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管理监督,三是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从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