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安监局
日期:2018-02-26 15: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荆门市安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荆门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荆门市安监局三楼办公室(象山大道38号);邮编:448000;电话:0724-2360439;传真:0724-2367677)。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配备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名,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人员、场地、经费、机制、内容“五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逐年提高。

  (二)注重公开时效。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及时公开。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了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健全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安监工作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年度,我局主要通过中国?荆门网、荆门市安监局门户网(http://ajj.jingmen.gov.cn/)和日报电台等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本年度共公开信息404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布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相关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够强,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三是继续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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