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智慧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现将2017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市规划局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崔宏国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明确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公开工作。
(二)加强规章制定。依据《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先后出台了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印发《荆门市市镇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荆门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明确机构职能、法律依据、规划范围等各类信息公开内容,使城乡规划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开展相关文件的专题学习,组织专题操作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制作和公开发布技巧;二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及其他类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年度经费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检查。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结合全国、省市网站普查以及信访工作,我局对所有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建立网络管理督查通报制度,按照“半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的原则对责任落实单位、科室进行督查通报,对全年通报3次及以上或全年通报问题达5项及以上的单位、科室和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2条,其中新闻类信息278条,行政审批事项信息147条,其他信息147条;回应关于“荆门天地商业改住宅”、“碧桂园(三期)居民出行”、“东岳名流小区间距近”、“摩尔城与商业幼儿园纠纷问题等公众关注热点事件4次,向《荆门政务信息》报送51余条信息,处置和回复涉及规划工作信访件57件,其中网络舆情13件、市长信箱40件、阳光信访4件、市长专线件;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其中网络公开3件、信函公开4件,1件不属于本级行政机关公开事项,已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发生行政复议1件,举报投诉2件,未发生行政诉讼事件、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务信息外,利用荆门市城乡规划局门户网站、电子公开栏、宣传标语、宣传展板、新闻媒体等媒介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三是公开平台不够创新。
2018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依法公开工作力度,积极打造阳光规划。
1.进一步强化公开时效。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机制,对涉及我局的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为群众提供客观、可信的信息。
2.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并进一步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
3.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对公众关心的重点地块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实施等规划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
荆门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