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市级领跑,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jmfgwghk@163.com。

2.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主楼西市发改委(规划科),邮编:448000

联系人:何成峰,电话:0724-6088550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关于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全文


为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人力资源向荆门中心城区集聚,全力做大中心城区规模,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激发城市活力、发展城市经济,辐射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深化户籍改革

1.全面放开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凡在荆门中心城区居住、就学、就业、创业及其他有意愿迁入的市外居民,均可在荆门中心城区“零门槛”落户。以“互联网 ”创新服务,实现省内及周边省份跨省户口迁移一次性办理。未落户的常住人口可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者享有中心城区户籍人口同等基本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直各部门,中心城区各区;以下均需中心城区各区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促进稳岗就业

2.就业生活补助。当年到中心城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一年的,一次性给予个人3600元生活补助。对中心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博士(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工作满一年后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3万元生活补助;对中心城区企业新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助,连续补助2年。(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对留荆返荆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实习实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4.吸纳就业补贴。对中心城区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吸纳外地人员就业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补。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或企业招用退役3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对吸纳外地人员就业较多并为职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经信局)

5.引进劳动力奖励。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校和职业院校以及经纪人,为中心城区企业引进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工作满一年,按每引进1人补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引进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工作满一年,按每引进1人补贴4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引进一般劳动力到企业就业满一年,按每引进1人补贴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6.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新录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现行就业技能培训补贴50%的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实行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培训院校),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7.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对于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且取得所在岗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8.就业服务。对有意愿在中心城区就业的外来人口、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至少每人提供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培训机会、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鼓励自主创业

9.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外出务工人员返荆创业,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入驻创业平台、科技孵化器、创业空间等的个人或团队,经评审认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全额场租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10.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对创业人员发放创业贷款。将小微企业及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300万元(含)以内,按政策规定予以贴息;对贷款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由贷款人自行承担利息。对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未达到创业担保贷款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LPR-150BP以下部分由贷款个人自行负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行荆门支行、市财政局)

11.人才创新创业奖励。对引进的创新创业型高层次人才(团队)解决企业技术瓶颈或研究成果推广,根据产生的经济效益,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人才专项资金奖励。对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首次入住科技孵化器、产业加速器,经认定的优秀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1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12.创业服务。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建立创业导师库,鼓励对城乡劳动者创业项目进行“一对一”创业实践辅导。推动建设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平台,发挥专业孵化器作用,打造“孵化器 加速器 产业园区”创业生态链。(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完善住房政策

13.购房补贴政策。非中心城区户籍进城就业人员,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分时段递减给予购房补贴,其中: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给予2万元/户补贴;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给予1.5万元/户补贴;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给予1万元/户补贴。对毕业5年内,并承诺在中心城区连续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且未享受本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的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每个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14.放宽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在中心城区试点住房公积金“商转公直转”贷款业务;开展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荆购房贷款业务;对于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进城人员,租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五、保障进城农民权益

15.保障进城农民在农村各项权益。农民进城后,保留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16.有序推进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退出。对于自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的进城农民,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还可参照当地政策给予合理补偿;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按市场价处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六、完善公共服务

17.完善教育保障政策。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接受进城就业、创业、居住的各类人员子女入学,并确保与常住户口学生平等享有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等义务教育入学权利。简化入学、转学程序,符合入学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入学手续;就读期间,监护人有正当理由提出转学申请的,允许转学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学手续。鼓励外地高校、职业学校在荆设立分校,或者新建高校、职业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8.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职能,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持续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就医便利程度。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确保来荆人员连续参保,在免费公共卫生服务、优生优育健康检查服务等方面,享有与城区居民平等服务。全面推行异地备案承诺制,切实方便基本医保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9.完善社会保障。对符合城镇低保救助条件的外来落户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落实“三孩”生育政策、产假、护理假和生育津贴。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各10天育儿假,育儿假视同出勤。对外来人员养老和子女托育,享有与城区居民平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所涉及的财政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和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同一市场主体或个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多项政策支持,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予以兑现。相关部门要制定各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明确支持对象、申报条件、奖励标准和资金渠道,并抓好兑现实施。


《关于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关于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讨论稿)》(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起草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新时代城镇化发展作出重要部署。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打造湖北中部中心城市。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实施“一二三四五”发展计划,推进“市级领跑、县域突破、乡村振兴”三元区域布局。为加快市级领跑,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市级领跑建设湖北中部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荆门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中心城区人口突破100万。为实现上述目标,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政策措施(讨论稿)》,作为《实施意见》的配套支持政策,通过政策激励吸引人才、集聚人口,为实现市级领跑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二、起草过程

《政策措施》由市发改委牵头起草,荆楚理工学院提供调研、咨询支持。9月9日,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启华组织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对《政策措施(初稿)》进行了研讨。9月27日-29日,分别征求了中心城区三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10月8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门金勇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促进荆门中心城区人口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10月12日,市发改委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进行研讨。10月13日-20日,荆楚理工学院课题组分别赴武汉、襄阳、荆州等地进行调研,了解当地人口集聚的相关政策及成效;赴沙洋、钟祥等荆门中心城区周边5个乡镇10余个村开展座谈和问卷调查,了解农村人口进城意愿;同时,对荆楚理工学院即将于2022年毕业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和座谈,了解其留荆诉求;对中心城区的职业培训机构、部分个体工商户、小商小贩等人群进行走访、座谈,了解其诉求及落户意愿;通过荆楚理工学院校友会征求外地人员来荆创业的意愿等。

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课题组通过文献调研,选择广东韶关、江西九江、浙江金华及我省随州等地的人口集聚政策进行分析,获取了大量资料。同时对我市过去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为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了支持。

通过上述调研,课题组从四个不同角度,梳理了实现中心城区人口集聚所面临的问题及情况。

1、从实地考察及座谈情况来看。农村人口进城方面,大多数农民认为,荆门城市就业机会不多、合适岗位有限、工资水平不高,更愿意到发达地区务工;部分农民在农村收入尚可,也不愿意进城。大学生返荆留荆方面,一部分人准备考研、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另一部分人觉得荆门交通不便,大型企业少,找到合适的工作难,且收入不高、发展空间不大,所以留荆意愿不强。一些在荆个体户、小商贩、打零工人员主要以天门、潜江、仙桃以及沙洋、钟祥河西为主,大部分已在荆门购房,但在农村也有住房及承包地等,落户意愿不强。从对外地人的调查来看,反馈的意见与上述看法相近。

2、从外地人口集聚的政策来看。目前,武汉市主要针对高层次、高学历人口,实施了“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宜昌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打造区域性活力中心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从人才“易居”政策体系、人才引育政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人才工作推进机制等四个方面构建了政策体系和工作格局。襄阳市近十年来一直在大规模集聚人口,近期目标是中心城区人口达到300万,远期目标500万,人口集聚力度很大。荆州市近期出台以发展壮大产业促进人口集聚的政策,鉴于人才流失比较严重,其政策侧重于引进人才并列入事业编制,对农业转移人口及外地人口进城的扶持政策不具体。

3、从文献调研的情况来看。早在2018年,九江市就出台了人口集聚的措施,提出新增人口每年倍增计划,通过大力发展产业,优化城市环境,促进农村人口转移等措施来增加中心城区人口。2021年7月韶关市出台了5个农业转移人口进城集聚的文件,有相当多的创新举措,如对农民有偿退出“三权”的探索,对留韶返韶就业创业的诸多奖补政策,促进就业的59条干货以及对企业、培训机构引进就业人员的奖补等。金华市提出抢人聚人行动,既吸引中低端人口,也吸引高端人口,实施“双龙计划”“婺商回归”等政策。我省随州市在2020年10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但扶持力度不大,措施不够具体。

4、从我市过去相关政策来看。在购房及租赁方面,2016年我市出台了《关于房地产去库存的意见》,对非中心城区户籍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根据补贴时限内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分三个时段分别按照200元/m2、150元/m2、100元/m2的标准给予补贴,共发放补贴1.75亿元,吸引10049户新市民进城购房。从2018年起,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低保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提高,全市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金额158.55万元,978户受益,1185户入住公租房。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我市2017年颁布了《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2020年颁布《荆门市促进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若干措施》,出台16条就业及稳岗援企措施,累计发放就业及救助资金4.5亿元,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口3.84万人。在高层次人才方面,我市早在2011年就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后又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对新引进的硕博人才,按博士8万元、硕士2万元给予安家补贴。截至2021年11月,全市吸引高层次人才172人,海归人才133人,硕博人才1707人。

基于上述调研分析,我们起草了《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于10月25日到10月29日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11月2日,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早阳委托,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启华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1月17日,李涛市长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了《政策措施(讨论稿)》;会上中心城区三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就《政策措施》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会后,市发改委多次对《政策措施(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今天会议审议稿。

三、《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分6大块、19条支持政策。第一块是深化户籍改革,对人口落户实施“零门槛”。第二块是促进稳岗就业,采取系列措施吸纳人口。第三块是鼓励自主创业,提出对创业人才的激励措施。第四块是完善住房政策,对各类就业人口给予住房补贴。第五块是保障进城农民权益,针对农民进城后户口仍在农村的现实,对农民在农村的各类权益进行保障。第六块是完善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社保等体系,解除进城人员的后顾之忧。

(一)深化户籍改革。主要内容是实施“零门槛”落户,同时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中心城区户籍人口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二)促进稳岗就业。主要内容是给予进城人员各类补贴、奖励以及就业服务,包括就业生活补助,对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补贴,对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中介组织或经纪人输送人才或推荐就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及个人给予补贴等。

(三)鼓励自主创业。主要内容是对进城人员创业给予各类政策扶持以及创业服务,包括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等。

(四)完善住房政策。主要内容是对进城人员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给予补贴。同时,放宽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为购房、租房等提供支持。

(五)保障进城农民权益。主要内容是针对进城人口户籍仍在农村的实际,提出保障农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各项权益。鼓励有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探索有偿退出机制等。

(六)完善公共服务。主要内容是完善教育、基本医疗卫生以及社会保障政策,实施外来人员与本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同等待遇。对符合城镇低保救助条件的外来落户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城镇低保范围等。

四、涉及财政奖补资金政策的说明

一是对同一市场主体或个人涉及多项政策支持的,可以同时享受,但涉及对同一类型政策支持的,不能同时享受,奖补额度就高不就低。

二是关于政策执行时限问题,建议《政策措施》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2年。

三是关于财政奖补资金分担问题。由市财政和中心城区各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四是经费预算问题。根据《政策措施》相关补贴及扶持政策初步测算,2022年—2023年需兑现经费约4.45亿元,平均每年约2.2亿元。具体测算如下:

1.就业生活补助。一是进城就业人口按每年10000人(不包括灵活就业人员、高学历及技能人才),每人3600元生活补助计算,每年需3600万元,两年共需0.72亿元。二是高学历(技能)人才按每年引进博士(高级职称)20人、硕士(副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500人一次性生活补助分别为8万元、3万元,进企业的本科生3000人,按照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助,连续补助2年。第1年需4660万元,第2年需7660万元,两年共需1.232亿元。合计两年共需1.95亿元。

2.吸纳就业补贴。对荆门中心城区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每年吸纳就业10000人、每人1000元奖励计算,每年需1000万元,两年共需2000万元。

3.购房补贴。非本市户籍人口按每年购房5000户、每户平均1.5万计算,每年需0.75亿元,两年共需1.5亿元。

4.其他补贴,如大学生购房补贴、创业补贴、引进劳动力奖励、贷款贴息、育儿补贴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费用估算,两年共需约0.8亿元。

建议各支持政策条款牵头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支持对象、申报条件、奖励标准和资金渠道,简化程序,方便居民和企业,提高兑现效率。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牵头,报市政府审定后统一印发。

会后,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要求,对《政策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市政府发文实施。


意见列表


    《关于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3日,在征集调查栏目中发布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市级领跑促进中心城区人力资源集聚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在线征集意见。截止征集活动结束时间12月20日,共收到意见回复函10件,其中:已采纳6条修改意见,未采纳修改意见4条,均进行及时沟通和不予采纳的说明。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

    看不清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