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筹备工作,我局起草了《荆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征求意见稿)》和《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在11月21日-12月21日前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将自己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至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周江枫 0724-2376775
邮 箱:937614236@qq.com
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0日
荆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加快建设荆门运动休闲旅游城市,推动荆门旅游业突破性发展,为建设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6年,全市旅游人次达到5000万人次,综合收入达到300亿元。5A级旅游景区实现零的突破,新增4A级旅游景区3家,力争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2家,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2家,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家体育消费活力城市、全国知名的运动休闲旅游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文旅产业强基行动,夯实发展支撑力。
1.着力优化发展布局。聚焦建设运动休闲旅游城市的目标定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构建“一轴、两带、三极”的旅游发展新格局。“一轴”即强化“西宝山—象山”至凤凰水库的南北中轴线建设,打造都市运动休闲中心;“两带”即以漳河环库公路和圣境山滑翔基地为核心,打造环漳河水库运动休闲示范带和圣境山—山区生态休闲带;“三极”即培育钟祥长寿之乡,京山网球之乡和沙洋休闲垂钓之乡等特色品牌,打造荆门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交旅集团,各县市区)
2.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明确市交旅集团承担文旅项目投资运营、文旅资源整合开发、文旅形象宣传营销等职能,发挥龙头引领作用。支持湖北文旅荆门集团、市城控集团、钟祥万僖文化、京山大洪山旅游等文旅企业发展壮大。扶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微文旅企业,到2026年,力争规上文化企业达到160家,其中规上文化服务企业占比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文旅局,市交旅集团,各县市区)
3.做强重大项目支撑。中心城区重点围绕“一轴、两带”建设,引进行业头部企业和专业运营团队,投资建设运营漳河库区、圣境山片区等优质资源,做优做强航空运动特色项目;谋划城市景观轴线连通工程、高端房车露营地等大众化运动休闲项目,营造水陆空立体漫游氛围,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县域重点围绕做大做强网球、长寿、垂钓产业,建设京山网球特色小镇、钟祥长寿康养度假区、沙洋垂钓基地等一批重大支撑性项目。支持企业盘活存量项目,重点对漳河风景区、园博园、圣境山生态旅游区、花博园、极客公园、屈家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优质项目加大策划力度,提升运营质效。力争3年内招引亿元以上文旅项目不少于10个,5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总投资额超50亿元。(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城控集团、市交旅集团,各县市区)
(二)实施文旅产品升级行动,培育核心竞争力。
4.打造一批运动休闲特色产品。立足“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推出“跟着赛事游荆门”系列产品,京山市围绕网球 温泉康养,钟祥市围绕户外越野 长寿探秘,沙洋县围绕运河花海马拉松 垂钓竞技,东宝区围绕圣境滑翔 古道探幽,漳河新区围绕爱飞客跳伞 环库休闲,掇刀区围绕奥运冠军行 温泉度假,屈家岭管理区围绕传统射箭 谷文明探源,进一步丰富产品内容,提升产品质效。(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
5.创建一批试点示范品牌产品。支持明显陵景区尽快创成5A级旅游景区,圣境山生态旅游区、屈家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对节接白蜡艺术小镇创建4A级旅游景区。推动漳河新区、京山市温泉新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支持圣境山滑翔基地、京山网球小镇创建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各县市区)
6.挖掘一批历史文化旅游产品。系统梳理荆门历史文化资源,开展“触摸荆门5000年”主题游径建设,通过文创开发、科技赋能、情景演艺、互动体验等方式,将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可观、可感、可玩的文旅项目,擦亮屈家岭文化、郭店楚简、明显陵等文化名片。推动苏家垄考古遗址公园建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探索“非遗 民宿”“非遗 景区”“非遗 演艺”等旅游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
7.提升一批乡村旅游主题产品。以强县工程为引领,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加快乡村旅游与农业现代化、美丽乡村建设等深度融合,引导发展景观农业、休闲渔业、农耕体验、田园综合体等新业态,推出“春赏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等“乡村四时好风光”线路产品,擦亮“乡约荆门”旅游品牌。到2026年,全市新增荆楚文旅名县2个以上,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湖北旅游名镇(名村)4个以上,推出乡村旅游特色线路10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
8.推出一批城市漫游体验产品。以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为契机,以城市中轴线、总干渠沿线为重点,加强绿道、骑行道、体育公园等微循环休闲设施建设,合理布局旅居车房车营地等服务设施,支持沿线公共文体场馆、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增强旅游休闲功能,丰富旅游接待、创意市集、露营休闲等消费体验场景,打造“Citywalk城市漫游线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文旅局、市交旅集团,各县市区)
9.培育一批“ 旅游”多元融合产品。推动旅游与教育、科技、工业等领域深度融合。大力培育航空、农耕、文博等研学新业态,打造一批高质量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利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旅游消费场所,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创新利用工业遗产、产业园区、三线工程等资源,打造一批工业主题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文旅局、市城控集团、市交旅集团,各县市区)
(三)实施文旅消费拓展行动,激发市场新活力。
10.培育夜间文旅消费。依托中天街、万达广场、莫愁村、园博园等商业街区及文体商旅综合体,推出更多“夜演、夜宴、夜宿、夜游、夜购、夜娱、夜读”等夜间休闲消费产品和活动,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万达楚街、钟祥莫愁村景区、荆门园博园争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11.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创新市场化、社会化办节机制,办好湖北省油菜花节、钟祥长寿文化节、中国(京山)绿林网球·英雄会、圣境山飞行艺术节、屈家岭TAO文化节等重要节会。围绕季节性主题,策划举办赏花季、啤酒节、露营节、温泉季等消费活动,丰富戏剧节、音乐节、演唱会等高质量演艺产品,打造四季旺、月月红的文旅消费“升级版”。支持市场主体整合优质旅游资源,推行景区联票、套票、文旅卡等促销措施。支持旅游景区丰富消费业态,提升二次消费和综合消费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总工会,市交旅集团,各县市区)
12.创优旅游消费环境。推动旅行社数字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引导其向运动休闲、研学、康养等重点产品发力,创新自驾游、定制小包团等服务模式。加强旅游市场执法,建立健全跨部门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和执法协作机制,完善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监测和质量评价体系,提升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举办导游大赛、烹饪大赛等技能大赛,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引导文旅企业争创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市旅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四)实施文旅形象塑造行动,扩大品牌影响力。
13.塑造荆门旅游鲜明形象。开展荆门旅游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叫响荆门运动休闲旅游城市形象。每年举办“潮玩荆门运动休闲旅游大会”,丰富“赛、会、展、节”等宣传推广载体,打造全国知名的运动休闲旅游IP。以城市更新改造为契机,嵌入运动休闲主题元素,提升城市辨识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各县市区)
14.打造全媒体营销矩阵。综合利用中央、省、市级媒体传播平台和渠道,整合全市文旅宣传资源,打造品牌传播矩阵。加强与在线旅游平台和短视频运营商合作,充分利用抖音、小红书、微博等新媒体,加强事件营销、话题营销、圈层营销和客源地精准营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各县市区)
15.策划高铁旅游专题宣传。积极谋划高铁旅游专题营销活动,推动“宜荆荆”都市圈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着力构建区域旅游联盟、高铁旅游城市联盟。加强与重点旅游客源市场合作,开发中长途客源市场。积极对接铁路公司、文旅企业,推出“高铁 景区门票”“高铁 餐饮”“高铁 住宿”等多种优惠套餐组合,多措并举“引客入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五)实施配套服务提升行动,增强游客吸引力。
16.完善快进慢游交通体系。依托高铁新城高标准建设市级旅游集散中心,同步推进京山南站、钟祥南站、沙洋西站游客中心及旅游名镇、名村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市、县、镇村三级旅游服务体系。以谋划建设荆门至随州、孝感经荆门至南漳高速公路为契机,构建市域旅游大环线,加快打造北部片区“百里画廊”。加快干线公路与景区公路连接线及相邻区域景区间公路建设,提高旅游目的地通达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城控集团、市交旅集团,各县市区)
17.提升旅游住宿服务体系。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高端星级酒店,核心景区引入主题度假酒店,旅游名镇、名村发展特色民宿,形成多层次多业态的住宿产品体系。沿漳河环库公路、襄荆古道、钟祥一京山旅游公路建设汽车旅馆、房车营地、露营基地等自驾游配套设施,打造山乡野趣系列住宿产品。到2026年,全市星级以上标准的旅游饭店达到10家以上、等级旅游民宿2家以上,3C以上自驾车旅居车营地2-3家。(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18.发掘地方特色商品美食。定期举办文旅商品(文创产品)大赛,推动区域农产品、非遗产品、文创产品向文旅商品转化,搭建线上线下旅游购物平台,打造“荆门好礼”文旅商品品牌。每年举办“寻味荆门”美食文化节,推出一批“来荆必点菜”“荆门特色小吃”,评选一批“美食打卡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旅集团,各县市区)
19.建立智慧文旅服务体系。依托我市智慧城市大脑,建成“一部手机游荆门”智慧文旅综合服务平台,为游客提供一站式数智文旅服务。推动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非遗馆等文化场馆及大型体育场馆数字化建设,提升公共文体服务便利度。支持文旅企业进行智慧景区建设,开发智能化提升项目。(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文旅局、市城控集团、市移动公司,各县市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每年召开全市旅游发展大会,对大会承办地旅游发展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充分发挥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的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绩效考评机制和工作调度机制。(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各县市区)
(二)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探索建立部门涉旅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支持文旅体项目建设、品牌创建、宣传营销、服务提升等。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联合相关金融机构,引入社会资本,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文旅金融产品,支持旅游设施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局、市文旅局、市交旅集团,各县市区)
(三)加强用地用林保障。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支持沙洋县结合旅游项目建设,开展深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点状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政策,支持旅游综合开发。支持将旅游项目涉及的道路、游客服务中心、观景平台、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列入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项目,依法保障政策范围内旅游项目用地用林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
(四)加强人才支撑。完善人才队伍培养、激励和评价体系,创新人才交流机制,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鼓励市场主体引进策划、管理、营销人才,落实荆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鼓励荆门职业学院培养旅游类专业人才,落实大学生留荆工作政策。加强与高校、企业的合作,聘请知名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建立旅游发展专家智库,为荆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荆门职业学院,各县市区)
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一、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1.鼓励文体旅游企业“入库纳统”。对新增申报纳入统计的文化、体育、旅游企业(含市内其他企业剥离文化及相关产业业务成立独立核算的文化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在外地注册、本地经营的大企业分公司改设为子公司(简称“分改子”),新“入库纳统”的,除享受进规纳统政策奖励外,自纳入统计之日起,连续三年按其对地方财力贡献新增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如期间退库则不再继续享受扶持政策。
2.支持文体旅游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对从事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业的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 50万元。
二、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3.鼓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文体旅游项目。对一次性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文体旅游项目,按投资额的1%给予补贴(旅游地产项目除外)。对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新建文体旅游项目,自营业之日起,前3年按其对地方财力贡献新增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后2年按其对地方财力贡献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4.支持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对新建旅游引导标识的投资主体,按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新建、改建并评为A级旅游厕所的投资主体,按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对编制乡村旅游规划,规划方案经评审合格,按照规划方案建设完成后,按规划编制实际支出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5.支持文体旅游智慧化建设。对规模以上文体旅游企业,进行智慧景区、智慧场馆建设,或实施其他智能化提升项目,年度新增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投资额的10%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鼓励举办赛事活动
6.支持文化体育“ 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文化活动、体育赛事与旅游活动一体谋划、一体开展,对市场主体在我市举办的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等大型文化活动,和“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体育赛事,吸引参赛人员、观众、游客达到3000人次、5000人次、10000人次以上的(其中市外参赛人员、游客、观众占比达到30%以上,人次数量通过智慧文旅服务平台在指定时段和区域范围内进行统计),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补贴。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举办的活动赛事不予补贴。对具有较大影响力、展示荆门形象的重大活动赛事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7.支持打造“一县一品”运动品牌。对县市区政府举办的“一县一品”品牌体育赛事活动,根据赛事级别、赛程安排、参赛运动员和观众数量,给予赛事活动经费30%-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旅行社引客入荆
8.高铁(动车)团队奖励。对一次性组织市外200人以上团队乘坐高铁(动车)来荆旅游,在本市住宿2晚(星级酒店或市旅游协会会员单位),游览3处及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3A级以上,其中含至少1处4A级及以上景区)的旅行社,当年前100个团队给予奖励,每团一次性奖励2万元。
9.自驾游团队奖励。对一次性组织30台市外自驾小车(7座及以下)来荆旅游(每台小车不少于3人),在本市住宿1晚(星级酒店或市旅游协会会员单位),游览2处及以上经营性收费A级景区(3A级以上,其中含至少1处4A级及以上景区)的本地旅行社,当年前100个团队给予奖励,每台车奖励400元。
10.年度引客总量排名奖励。对组织市外团队游客来荆旅游,在本市住宿2晚,游览3处及以上经营性A级景区(3A级以上,其中含至少1处4A级及以上景区),游客年累计人数达到3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根据年度引客总量排名进行奖补。前3名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4至10名分别奖励10万元。总量排名奖励的游客数量与高铁(动车)团队和自驾游团队游客数量不重复计算。
五、支持民宿产业发展
11.鼓励旅游民宿进行专业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提升旅游民宿,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规划设计,设计方案经评审合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完成后,根据建筑面积按100元/㎡的标准,予以民宿规划设计补贴。每家民宿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规划设计费用的5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投资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旅游民宿或民宿综合体,规划设计费用按实际规划设计费用60%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12.鼓励发展民宿集群。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村闲置农房(宅基地)进行统一流转用于旅游民宿开发建设。对于落地3家及以上等级旅游民宿或发展10户以上连片规模的旅游民宿村落,连续3年每年给予村集体10万元的奖励,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13.鼓励市场主体统筹建设运营旅游民宿。单个市场主体投资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或整体(片)开发历史文化村落、景区村、旅游资源重点村,集聚发展中高端民宿的,对于已落地建成、获评等级旅游民宿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支持文体旅游品牌创建
14.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5A、4A级景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创建国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文旅名县、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休闲街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15.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评省文化产业品牌的文化企业(含“湖北省文化企业十强”、“湖北省十大文化产业品牌”、“湖北省十大最具成长性文化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16.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5万元的奖励。
17.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被新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评5C(星)、4C(星)、3C(星)级自驾车旅居车房车营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新评定为5A级、4A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18.在荆工作两年以上的导游(讲解员),通过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注册,在执业升级考试中新获得高级、中级导游资格书的,自取得资格证书次月起,3年内通过所属旅行社或A级景区给予每月1000元、300元补助。新获得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授予优秀导游(讲解员)荣誉称号的,自取得荣誉称号次月起,3年内通过所属旅行社或A级景区给予每月500元、200元补助。该补助由所属单位年度集中申报,若3年内离开荆门旅游企业或不再从事导游(讲解员)工作,则取消补贴并收回已发放补贴。
七、支持宣传推广活动
19.支持举办旅游节庆活动。对A级景区举办主题营销活动给予补贴,单个主题活动投入10万元及以上的,按投入资金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20.支持开展形象广告宣传。对市场主体利用非财政资金在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以及高速公路、高铁、机场、商圈等平台,投放我市文旅形象广告、旅游产品广告(需加注全市文旅形象标识),单次投入1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入资金的10%给予奖励,单个市场主体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1.鼓励推广荆门旅游产品。对旅行社、景区、涉旅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利用非财政资金在荆门域外客源地举办荆门文旅推介会(或产品推介会)或组织外地旅行社和媒体(含新媒体)来荆踩线活动,单次投入1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入资金的10%给予奖励,推介会和踩线活动全年限额各50万元,奖完为止。
22.鼓励开展网络媒体营销。对以荆门市文化旅游体育资源为创作内容,在相关新媒体平台发布荆门文旅宣传、旅游攻略等文章,并在网络上形成正面热点新闻的国内新媒体作者(含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同一媒体账号全年获奖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微信公众号单个作品自阅读量达到3万次、8万次以上的,分别给予奖励500元、1000元;微信视频号单个作品转发量或点赞量达到1万次、3万次以上的,分别奖励500元、1000元;抖音、快手单个作品点赞量达到2万次、5万次以上的,分别奖励500元、1000元;微博单个作品阅读量达到10万次(且评论量达到1000次)、50万次(且评论量达到3000次)以上的,分别奖励500元、1000元;小红书单个作品点赞量达到1万次、3万次以上的,分别奖励500元、1000元。
八、支持文创精品生产
23.支持文艺作品冲刺奖项。对获得国家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大型文艺作品分别给予一次性 200 万元、20 万元的奖励,小型文艺作品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文华剧目奖和楚天文华剧目奖的大型文艺作品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小型作品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屈原文艺奖的大型文艺作品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小型作品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24.加强旅游商品创意设计,鼓励企业设计生产具有荆门特色的旅游商品,对在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全国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开发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全省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开发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本政策措施涉及奖补资金,第6、7、8、9、10、14、15、16、20、21、22、23、24条由市级财政承担,第17、18条由县市区财政承担,其余条款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本政策措施发布之日起实施,第9-10条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款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本政策发布后,《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8〕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20〕14号)中,除援鄂、援荆医疗队员终身享受的政策外,其他关于财政资金奖补的政策条款同时废止。
一、文件出台背景
8月中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了关于推进荆门建设运动休闲旅游城市的情况汇报,明确了我市建设运动休闲旅游城市的目标定位。会议要求,围绕这一目标定位,依托专业团队制定发展规划,梳理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事项制定行动计划,适时召开旅游发展大会,明确目标任务,合力推进运动休闲旅游城市建设。会后,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拟于2月下旬园博园转型提升试运营后,召开旅游发展大会,发布《荆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等一系列文件政策。
二、文件起草过程
(一)调研准备阶段。市文旅局及时会同专家团队成立调研工作专班,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调查研究,其间,家伟市长先后5次赴县市区及重点企业面对面交流,为我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把脉问诊。唐市长也多次下沉调研,并于10月、11月两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行动计划》和《政策措施》两份文件的起草工作。
(二)集中起草阶段。今年9月,国家、省相继出台了《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关于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加快新时代湖北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当前旅游发展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和路径。我们结合旅游行业出现的新变化、新趋势以及荆门旅游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了国家、省出台的政策文件精神,在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文件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
(三)征求意见阶段。文件起草完成后,除通过网络公示,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征求市场主体和相关单位意见外。我局于12月12日组织市场主体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唐市长于12月13日召集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77条,采纳意见62条,修改后的文件分别送家伟市长、徐莉部长、唐市长审核后,形成文件送审稿。
(四)司法审核阶段。申报政府常务会议题后,按程序送司法局审核,司法局对《政策措施》中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影响市场要素自由流动的部分条款提出修改建议,我们在送审稿中进行了修改。《行动计划》拟以两办名义发文,我们按程序送市委法规室审核,市委法规室审核无异议。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行动计划》提出,到2026年实现接待旅游人次5000万人,旅游综合收入300亿元的发展目标,创建一批高A级景区、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度假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等国家级、省级旅游品牌,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家体育消费活力城市、全国知名的运动休闲旅游城市。重点任务是五个方面15条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发展布局、培育市场主体、做强项目支撑,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二是打造运动休闲产品、创建旅游示范品牌、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发展多元融合产品,培育产品核心竞争力。三是开展节会促销活动、创优旅游消费环境,拓展旅游消费。四是塑造鲜明旅游形象、打造媒体营销矩阵,扩大品牌影响力。五是完善旅游交通体系、提升住宿服务体系、发掘特色商品美食、建立智慧文旅体系,提升配套服务能力。同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加强人才支撑等3条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还配套有《任务清单》,通过任务清单将责任和项目分解到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明确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
(二)《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我市目前实施的文化旅游产业支持政策主要是2018年出台的《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8〕13号),2020年出台的《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的实施意见》(荆政办发〔2020〕14号)和2023年出台的《促进文化旅游消费快速反弹复苏政策措施》(荆政办发〔2023〕17号)。2018年的文件出台于文化和旅游机构改革合并之前,已实施5年。2020年的文件出台于疫情期间,已实施3年。这两份文件都没有明确有效期,但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2023年文件主要是促进消费的条款,年底就到期。我们整合了上述3个文件,保留继续有效的条款,废止对产业发展促进力度不大、执行难度较高的条款,围绕当前运动休闲旅游城市建设增补了体育赛事奖励、民宿建设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政策措施》主要有8个部分24条,一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1-2条)。这两条根据2018年的文件稍作改动,将享受进规纳统政策的范围扩大到体育类市场主体;基于转型升级调结构的需要,将营收达标奖励享受政策范围缩小到服务业市场主体,制造业和商贸业市场主体不再享受该政策。二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3-5条)。其中3、4条是2000年文件没有变化,新增第5条是顺应发展需求,支持新基建和智慧文旅建设的措施。三是鼓励举办赛事活动(6-7条)。这两条是围绕运动休闲旅游城市建设专门提出的支持措施。拟根据赛事活动吸引的参赛人员、观众、游客人次进行补贴,每人次补贴约100元。具体以智慧文旅平台捕捉到的该区域和该时段的总人次为奖励依据。四是支持旅行社引客入荆(8-10条)。这3条对以前年度的引客入荆政策进行了优化,分别是高铁动车团队奖励、自驾游团队奖励和旅行社引客总量排名奖励。为了对资金总量进行控制,高铁动车团队和自驾游团队每年度只奖励前50名。五是支持民宿产业发展(11-13条)。这3条针对当前我市民宿品质低、数量少、不聚集的问题,提出了给予规划设计补贴、集群发展补贴、高端民宿奖补等三项措施。六是支持文体旅游品牌创建(14-18条)。14-17条基本来源于2020年文件,参照宜昌、襄阳等地相关文件,对5A级景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提高了奖励标准。针对运动休闲旅游需求,新增了自驾车营地评级奖励;第18条针对我市导游人员奇缺的情况,增加了导游(讲解员)补贴,对在职在岗导游获得中高级职称和荣誉称号后进行补贴。七是支持宣传推广活动(19-22条)。这4条政策来源于2022、2023年的促消费政策措施,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对具体条款进行了优化调整。八是支持文创精品生产(23-24条)。这两条政策来源于2018年和2020年文件,对文艺作品和文创产品获奖后进行奖励,获奖很难,奖励资金支出极少,保留这两条的目的是体现导向、鼓励生产精品。
我们还将对《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奖补资金来源、资金承担方式、资金申报审批兑付流程等细则,与《政策措施》同步发布,便于政策执行落地。
四、文件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运动休闲特色。《行动计划》立足荆门建设运动休闲旅游城市的目标定位,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比如,我们提出构建“一轴、两带、三极”的旅游发展新格局,是基于荆门建设运动休闲旅游城市的总体定位;同时立足“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及各县市区优质旅游资源,推出“跟着赛事游荆门”系列产品。《政策措施》对举办赛事活动也专门提出了支持政策。
二是突出集中集约发展。《行动计划》以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为原则导向,注重现有优质旅游资源盘活。比如,在项目谋划过程中,注重对园博园、花博园、极客公园等低效存量项目的提档升级,不盲目开疆拓土,浪费资源;在文旅项目建设方面,紧盯漳河片区[w1] 、圣境山片区、钟祥长寿之乡、京山网球之乡等优质旅游资源,把项目策划运营和提质增效作为重中之重。
三是突出行业跨界融合。《行动计划》突出“旅游 ”向“ 旅游”转变,把行业跨界融合作为发展旅游业的重要引擎。比如,在打造文旅产品、促进文旅消费、提升配套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旅游与文化、农业、科技、工业[w2] 等多元融合的具体任务,体现了“一切皆文旅,文旅赋能一切”的融合发展理念。
四是突出消费体验升级。我们把吸引人、留住人、聚集人作为发展旅游业的中心任务,更加注重游客的消费体验。比如,《行动计划》提出开展“触摸荆门5000年”主题游径建设、打造城市漫游线路、培育夜间消费集聚区、丰富高质量演艺产品等,顺应了游客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致力于提升游客体验感和城市吸引力。
五、奖补资金承担方式和资金测算
《政策措施》涉及奖补资金来源为市县两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保留原文件的条款资金承担方式不变,新增的条款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承担奖补资金。即:引客入荆奖励、品牌创建奖励(除旅游饭店、旅游民宿、旅行社、旅游商品奖外)、宣传推广奖励由市级财政承担,旅游饭店、旅游民宿、旅行社、旅游商品奖由县市区财政承担,其他奖励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具体以实施细则明确为准)。
为保证奖补资金可控,我们在引客入荆、宣传推介等奖励条款中限制了最高限额。按照政策执行的最佳情况测算,2024年市级财政奖补资金支出约900万元,但实际情况大概率达不到这个水平。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测算,合理安排专项资金预算,确保政策兑现。
六、有关建议
《荆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修改完善后,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以市委办和政府办两办名义发文。《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以政府办名义发文。《荆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2024-2026年)》《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建议以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文。
为做好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筹备工作,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起草了《荆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征求意见稿)》和《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11月21日-12月21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公告期满未收到修改意见。
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