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市科技局起草了《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2个文件。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3年9月13日-10月13日,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至市科技局。
联系人:解金辉;联系电话:13385250511;邮箱:549754523@qq.com。
荆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13日
《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
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pdf
关于征求《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和《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起草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起草过程
8月15日,家伟市长专题听取离岸中心项目建设情况汇报,要求起草《两个办法》。市科技局、市城控集团迅速组织专班起草,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调研准备阶段。重点梳理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并赴省内其他市州在武汉设立的离岸中心进行考察学习。同时,多次征求市内有意向入驻离岸中心重点企业的意见建议。
二是磋商起草阶段。认真分析研究已开园的黄石、黄冈等市离岸中心政策,结合荆门实际,拟定《两个办法》提纲。经过多轮磋商研讨,草拟文件初稿。
三是修订完善阶段。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8月29日,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召开《两个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9月11日,向亚波书记、家伟市长汇报《两个办法》的核心内容,并根据领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9月21日,再次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发函征求意见。10月7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主要内容
共有总则、管理职责、日常管理、经费保障、附则五个部分、十六条。这里重点就市城控集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的职责进行说明。
1.市城控集团:负责离岸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审议批准离岸中心总体运营目标、年度重大运营活动等事项。负责公开选聘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负责制定运营机构考核办法并对运营机构进行考核。
2.市科技局:负责协助市城控集团做好对运营机构及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科技创新年度目标的制定和考核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审核政策兑现资料、保障政策落实。
3.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运营机构的补贴资金。
(二)《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主要内容
共有总则、入驻对象和条件、入驻程序、入驻管理、政策支持、绩效考核、退出管理、附则八个部分、二十四条。
这里重点就政策支持进行说明。本着更优惠、易操作、能落地的原则,提出场地租金、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孵化项目产业化、场地装修等方面的政策。
1.优惠面积。研发人员人均不超过20㎡。建有市级、省级、国家级研发机构的,优惠面积不超过300、500、1000㎡。
2.减免额度及年限。场租实行“一免五减”,即优惠面积内的,第一年租金全免,第二、三年按市场租金的四分之三进行补助,第四、五、六年按市场租金的三分之二进行补助;超出优惠面积的部分,租金按市场价收取。
3.场地装修。对装修完成的入驻企业(项目、机构),按照不超过500元/㎡给予装修补贴。
4.中试基地面积。入驻企业(项目、机构)中试基地面积按实际需求核定。
5.租金缴纳方式。对注册地在荆门的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直接按照免(减)租后的价格签约。
6.财政资金补助。本地企业补助由市、县(市、区)两级列支专项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兑现。非荆门本地孵化项目(机构)落地荆门前由市级财政承担。年度结束后,免(减)部分的场地租金按现行财政体制补贴给市城控集团。
三、建议
建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荆门市科学技术局于2023年9月13日,在征集调查栏目中发布公开征求《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公开征集意见,截止到2023年10月13日,共收到修改意见0件。
荆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