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荆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采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请联系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三路27号,电话:0724-233397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荆门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程公开,政务公开水平持续提升。全年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16条,发布新闻及动态信息281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荆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务公开政绩考核指标责任分解》,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切实增强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和操作性。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对每次测评、自查情况进行责任分工,立行立改。局办公室发挥统筹督办作用,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要点协调落实。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持续加强环境质量、环评、监测、应急、督察等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及月报、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报、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月报等信息。结合六五环境日、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新闻发布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公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投诉1417件,并按月公示信访件办理情况。
三是拓宽主动公开渠道。积极发挥新媒体力量,利用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实时发布生态环境信息,提高新闻传播渠道力度,扩大受众面。2023年,局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共1316条,总访问量56769次;“荆门生态环境”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75条;“荆门生态环境”微博平台发布信息36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制作新媒体宣传短片2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要求,及时规范答复。全年共办复依申请公开20件,均按规定程序及时答复申请人。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履行“四校四审”程序,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切实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加强重要政府信息规范和管理,对月度网站监测报告和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动态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法定信息公开栏目设立一级栏目5个,设立二级栏目27个,设立三级栏目16个。开设专题专栏2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督办会,依托省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三方评估数据,及时分析研究,督办整改落实。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和公开成效等方面开展社会评议,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整改落实。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20件,其中予以公开13件,部分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5件,依申请公开件全部答复并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2 | 0 | 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1 | 0 | 0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1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8 | 0 | 0 | 2 | 0 | 0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针对上年度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把主动公开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解读方式还不够丰富,平台建设还有待优化,信息更新还需要提速。
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生态环境厅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重点围绕生态环境领域新政策新内容新要求,持续在政策解读的内容、方式、形式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解读实效。
二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检索、问答功能,优化栏目内容,提升公众网上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
三是加大信息更新督办力度。加大对业务科室信息公开的指导、督办,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提高更新频率,确保内容更新准确及时。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办理人大建议6件(其中:主办件4件、会办件2件),跟踪答复2022年人大建议4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9件(其中:主办件3件、会办件6件)。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漳河水库保护、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等方面,已于8月底全部完成办理工作,实现了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2023年,我局未批准实施重大建设项目。
(2)公益事业建设。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攻坚为统领,加快建设美丽荆门,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
1.小流域综合治理全面展开。东宝牌楼西河是全省五个省级试点之一。作为市县“一把手”工程,市委书记、市长每周调度。围绕“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高质量编制《牌楼西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及8个专项方案,细化64项指标,完善土地分区分类利用、绿色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管控、多元协同治理等4个体系,实施水系重构、截污控源、产业提升等60个重点项目,完善“流域综合大党委—5个村党支部—15个湾组党小组—N个党员中心户”党组织体系,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共同缔造美好环境,推动其他6个县市区扩面打造一条样板河流,为全省探索流域治理路径。试点工作受到省委王蒙徽书记肯定。
2.全市10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国家试点。抢抓政策机遇,包装涵盖全市105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编制《荆门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通过竞争性申报,获2亿元中央资金。目前,京山第一期18条已全部开工,其他地区正按计划推进。已拨付资金3693.4万,资金执行率26.4%。
3.重污染天数为全省唯一下降城市。重污染同比下降1天,在地市中除无重污染的十堰外,荆门为唯一下降城市。12月26日至31日,全省启动橙色预警,荆门迅速响应,把市民健康放在首位,全市一盘棋,部门协同联动,人防技防结合,日巡夜查不间断,1500家企业响应减排,打赢了重污染阻击战,消除2个重污染天,受省领导肯定,市民在荆门蓝中喜迎元旦新年。
4.生态环境地方立法走在全省前列。全年同时推进三部生态环境地方立法,《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12月1日获省人大常务会审议批准,该条例是全省首部湖泊保护方面的协同立法项目;《荆门市城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条例》《荆门市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完成《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条例》修订,生态环境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市人大出台《关于设立“漳河(母亲河)保护日”的决定》,凝聚全市力量保护漳河。
5.重点行业环境绩效提级成效显著。将重点行业环境绩效提级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抓手,印发环境绩效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分三年推动100家重点企业提级至B级以上,所有新改扩建重点项目按B级以上水平设计建设。2023年有30家企业完成环境绩效提升系统治理任务,严于国家标准50%,18家已通过省级第一批认定(全省95家,仅次于武汉)。
(3)公共资源配置。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在局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