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荆政发〔2016〕44号),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于2016年12月2日公布实施。《意见》实施以来,极大地激励了全社会尤其是各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科技创新的热情和积极性,但从目前及中远期规划来看,《意见》中的政策导向、项目设置、资金支持不能满足城市创新活力、创新动力、创新效力的激励深度和效果,难以促进我市今后五到十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1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370811764@qq.com;

2、书面信件联系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东11号知识产权科

联系电话:0724-6087128、6081039   联系人:刘玲、王敏

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荆门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创新和促进新质生产力中的基本保障作用,切实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中发〔2021〕32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发〔202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和视察指导湖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知识产权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和保护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有力支撑,为荆门加快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激发源头创新。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由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加强知识产权前瞻布局和战略储备,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供给质量,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

坚持市场导向,加速引领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畅通知识产权流转渠道,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发展,加速实现“钱变纸、纸变钱”的良性循环,使知识产权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

坚持严格保护,支撑全面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信用管理等,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

坚持系统协同,促进融合创新。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区域协作,推动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深度融合,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系统治理水平和协同治理效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30年,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加快形成,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到5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4万件,新增6件地理标志产品。交易运营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产业数量快速增长,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到30家,质押融资年登记金额超10亿元。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烈,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到2035年,我市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走在全省第一方阵,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进入全省前五,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大幅增长,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1.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提质增量。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聚焦“4211”现代产业体系,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对新认定的年度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及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发明人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加强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对我市企业依法登记产生布图设计专用权的,每件资助2000元。支持全市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开展专利导航,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开展专利布局,促进形成知识产权区域性竞争优势,对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给予实际支出成本50%每项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资助。 

2.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加强驰

名商标保护,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企业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商标所属企业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优势商标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获得“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金奖、银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围绕我市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培育一批“湖北精品”。加强马德里商标等国际注册指导,增加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引导、支持出口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品牌国际化。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挖掘荆门地理标志资源,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建立荆门市地理标志培育孵化库,对入库地理标志给予每件1万元补贴;对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产品)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地理标志大会暨地理标志展示品鉴活动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3.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能力。助力全省“十四五”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万”行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实施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专利技术标准化,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省、市三级梯度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8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力争到2030年,全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到30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达到100家。

(二)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4.提升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引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支持专业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对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产业联盟等,不断探索和拓展专利许可、转让、股权化等运营模式,对在我市开展经营活动的运营中心按照专利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20万元。推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深度融合,构建“创新 运营 产业 金融”的知识产权生态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

5.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广专利开放许可,促进专利实施运用,推动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实现。对有效实施应用转化发明专利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匹配政策、服务、资本等优质资源,推动实现快速转化。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建设一批专利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和专利密集型产品示范基地。积极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项目开发模式,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广运用湖北省“知慧桥”专利技术推广运用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活动。完善地理标志运用促进体系,结合我市“六个一”工程,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强、有较高知名度的地理标志品牌,加快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产业。

6.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拓宽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探索知识产权质权、质物快速处置机制,中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按照贷款额度的1%贴息,对因质押贷款形成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贴息与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基金。引导保险机构拓宽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和范围,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完善多元化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体系,对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向保险公司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按照保费的50%予以补贴,同一主体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构建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等多元化的收益途径,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实现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额的1%予以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度不超过20万元。推动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鼓励银行承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费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对银行承担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给予单笔50%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

(三)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7.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队伍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监管现代化专业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重要领域、核心产业、关键环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健全规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督工作。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对重大涉外技术经济活动,研究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和分析评议制度。支持重点行业和外向型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增强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的能力。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防范侵权产品的跨境流通,维护进出口贸易秩序。

8.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统一。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假冒、侵权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力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技术调查官机制。明确商业秘密及其侵权行为界定标准,规范有效保护商业秘密。

9.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信用监管等协同衔接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纠纷调解工作。依法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完善仲裁、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组织体系。设立维权援助资金,对在国内(含港澳台)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知识产权维权胜诉的企业,按照司法判赔金额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企业在对外贸易、跨境交易等过程中发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事项的,按其实际支出费用的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风险防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等法律服务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海外公益培训、预警分析等服务的,每家资助10万元。编制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加强风险防控和纠纷应对指导,提升企业维权能力。

(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

10.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鼓励支持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县(市、区)、园区创建工作。对获批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单位或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单位或园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批准培育和认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补贴。

11.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产业园区设立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平台。依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商标品牌指导站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建设,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和商标品牌指导站定期开展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2万元奖励,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围绕重点产业加快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联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功能载体。鼓励和引导各类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挥公共服务功能,向社会提供公益性、低成本服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引导企业将知识产权申请、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维权保护等业务集中托管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2.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托荆楚科创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和引进各类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集聚载体。对在我市开展专利转让许可业务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每年按照交易额的10%给与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培育引进具有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能力的高水平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鼓励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荆设点。对年代理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30件(含)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帮助完成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30件(含)以上,给予5万元奖励;对年成功代理商标注册量在200件以上的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重点提供专利导航、专利预警等高端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严厉打击服务机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代理行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全面夯实知识产权建设基础。

13.营造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与传统文化、创新文化、法治文化、诚信文化深度融合,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将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全民思想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厚植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实施知识产权强基工程,深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对国家、省级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国家、省级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加大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式主题宣传力度,发布典型案例、举办知识竞赛、公益讲座和论坛等活动。

14.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实施知识产权人才梯次培养计划,设立湖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荆门分站,加强与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机构)合作,组织面向全市企业和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基础培训、从业培训或专利代理师、创新工程师和知识产权师考前培训。构建一流知识产权人才政策支撑保障体系,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实用人才和高水平团队的培养引育。支持各级党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课程,将知识产权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

15.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加强鄂豫皖部分地市以及宜荆荆恩城市群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友好城市、地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加强PCT专利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优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提高市场主体应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湖北分中心优势,加快荆门受理处、工作站等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能力。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推动实施意见落实。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实施意见推进机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加大对实施意见的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人才、科技、产业等配套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各县(市、区)要将知识产权专项列入财政预算,满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  

(三)严格考核评估。各县市区、有关市直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及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将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纳入知识产权政绩目标考核内容,督导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并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本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相关工作推进缓慢及时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荆政发〔2016〕44号)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于2016年12月2日公布实施。《意见》实施以来,极大地激励了全社会尤其是各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科技创新的热情和积极性,但从目前及中远期规划来看,《意见》中的政策导向、项目设置、资金支持不能满足我市创新活力、创新动力、创新效力的激励深度和效果,难以促进今后三至五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作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2019年11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近年来先后出台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论述和指示。同时,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北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到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加快形成”。

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的知识产权局挂牌成立,承担了原工商局商标、质监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科技局专利三块职能,由于知识产权业务的扩大,原科技局体制下的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同时,我市现行的知识产权政策依据还是2016年出台的《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荆政发〔2016〕44号),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政策不断加强和完善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意见》已经不能满足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需要,为确保落实国务院、党中央以及省委、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安排部署,力争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争先进位,需要出台硬核政策措施作为支撑。

二、起草过程

2024年5月,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及荆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需要,针对我市知识产权存在的创造能力不足、转化效益不够、公共服务不完善等问题,借鉴省内其他市州先进做法,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重点阐述制定《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以及到2030年和2035年荆门市知识产权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重点从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全面夯实知识产权建设基础等5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重点阐述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严格考核评估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意见列表

    《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反馈

    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1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荆门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到7月21日,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看不清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