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五起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一、雷某妆品虚假宣传案
雷某在微信朋友圈制作并发布了含有虚假功效宣称的化妆品宣传材料,诱导消费者购买。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198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安陆市某公司虚假宣传案
钟祥市执法人员依法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安陆市某公司所生产的大米外包装上标注“非转基因大米”等信息,涉嫌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三、钟祥市某药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钟祥市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有药业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维生素E软胶囊和天然维生素C咀嚼片的外包装上突出宣传“天然维生素E”、“天然维生素C”,涉嫌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处以5 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钟祥市某润米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钟祥市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钟祥市某米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大米外包装上标注“无污染、无公害”等信息,涉嫌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五、钟祥市某山米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钟祥市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钟祥市某山米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小桃王牌金稻福娃娃油粘米”外包装上标注“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涉嫌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钟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处以2.4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