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何办理学生休学手续?”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荆门市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学生休学、复学审批程序及要求如下:
1、学生因病确实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可以休学。
2、学生因病休学应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病情诊断证明,并由学生或家长写出休学申请书,学籍所在学校签发《休学证书》,由学校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高中和市直初中小学学生因病休学由学校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3、学生休学时间为三个月至两年,休学期满应办理复学手续。
4、休学学生复学应先向学校提出申请,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复学时,学校可视其休学时间及实际学历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荆门市教育局
2025年4月8日